“之前一股腦囤了一大箱藥,冷靜下來發現根本吃不了,放著沒用扔了浪費,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了。”
防疫政策優化調整初期,一些地方感冒藥、退燒藥、止咳藥等“一盒難求”,布洛芬是最搶手的藥品之一。隨著抗疫物資供應的保障,原先“吃香”的抗疫物資卻被人們“嫌棄”——近日,“網友囤1000片退燒藥全砸手裡了”“上百盒布洛芬被扔垃圾桶”等話題頻頻登上熱搜頭條,引發熱議。
不少網友發文稱囤藥過多,“不知該如何處理現在手頭上放到過期也用不完的藥物”。
根據藥品管理法,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生產藥品、經營藥品的,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藥品,下同)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貨值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根據我國《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附錄《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規定,家庭日常生活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廢藥品屬於生活垃圾中的危險廢物。
中國衛生法學會常務理事、北京華衛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鄧利強說,隨意扔棄藥品的行為不可取。因為丟棄的藥品在分解後容易汙染土壤和水體,從而對人和動植物造成危害。一些揮發性強的過期藥品還可能成為過敏源。
藥店無法回購,個人不能隨意轉賣,大多數人的家庭囤藥就這樣“砸在了手裡”,大量藥品可能直至過期仍未被服用,導致浪費嚴重。
家庭囤藥有沒有合理的、不浪費的“歸宿”?
四川、北京等多地都曾出臺居民家庭過期藥品回收工作實施方案,建立家庭過期藥品回收制度,選擇熱心公益事業、管理規範、社會信譽好的藥品零售企業、基層醫療機構等,設立過期藥品回收定點單位,並通過官網、公眾號等方式向社會公示。
但從實施效果來看並不十分理想。據瞭解河北、天津、江西、安徽、江蘇等多地近百名市民,除了有幾位醫學生和在醫院工作的人外,基本上沒人聽說過過期藥品回收制度。有市民在瞭解相關情況後,便準備到所在地藥店去處理過期藥品,結果卻發現官方公佈的藥店並未設置過期藥品收購箱。
自2019年以來,北京、上海、成都等地先後實行垃圾分類政策,過期藥品理應單獨成列,但是目前過期藥品分類投放點僅在少部分地市設立,大部分省市還存在回收投放點不足的問題。
公益回收顯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