脈症不符的4種情況,應舍之有理、從之有據

脈症不符的4種情況,應舍之有理、從之有據

中醫書友會
第358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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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導讀:本文介紹了“大、弦、數、遲”四種脈象,除了第一個“大”脈,其餘三個在臨床上十分常見。本文介紹的脈症不符,其實並不是不符,而是給某個脈貼上了刻板標籤。看待一個脈,要結合具體的疾病來辨析,這也就是四診合參的意義所在。(編輯/居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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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脈從症
作者/高輝遠,劉躍進,郭其來
脈診是中醫診斷疾病的重要手段。在通常情況下,脈症是相符的。但臨床上也不乏脈症不相符的情況,舉例如下。

1.  脈大並非盡屬邪盛

《內經·脈要精微論》雲:“大則病進。”後世亦大多以脈大為邪盛病進之象。然而我發現某些肺源性心臟病患者,在非急性發作期,症以胸悶氣短、咳喘乏力、動則喘甚為主,其脈大而微弦,尤以寸關部為顯,仍示邪盛之象。倘若以脈為憑,唯以苦寒瀉肺,祛邪平喘為務,難免有傷正耗氣之虞。

“男子平人,脈大為勞,極虛亦為勞。”


——《金匱要略·血痺虛勞病脈證並治》

說明虛勞之病可見脈虛,亦可見脈大。久病必虛,久虛而勞,肺心病患者系久罹咳喘,肺病及腎,以本虛標實為其病理特徵。

在急性發作期,常以邪氣壅肺為主要表現;在非急性發作期,則以肺腎兩虛為主要矛盾。臨證者切不可以脈大有力而忽為邪盛,不忘前賢“至虛有盛候”之戒。

2.  脈弦並非盡屬實
在診治老年病的實踐中,我發現不少老年人隨著年齡的增長,由於血脈逐漸發生退行性變化,而出現生理性的弦脈。這種健康老年人出現的弦脈,實質上是人體正常衰變的現象,當視為“平脈”,不可妄斷為病脈。

另外,有些老年人曾因患過高血壓病,經治療後,血壓已趨正常,然所致的“動脈粥樣硬化”猶存,故常在診病時,出現辨證為虛候,其脈反呈“端直而長,如按琴絃”之象。

這種肝風已息、腎精虧匱之體,最忌攻伐,辨治時切切慎之。

3.  脈數並非盡屬熱
臨床上有的心臟病患者,因心功能不全而致“心力衰竭”,其脈一息6~7至,甚可8~9至。此時切不可以脈數為熱,有力為實熱,無力為虛熱而辨。

我根據患者心悸、氣短、胸悶、舌淡等心陽氣虛之象,施以益氣養心、調和營衛之方藥,往往奏效。

有一次學生為之疑惑,脈數為何用桂枝?

我釋之曰:此脈數非為邪熱,乃心陽虛弱,心氣鼓動無力,以數而濟之,故溫心陽、通心氣,正合病機。

此外,臨床上還會出現因使用西藥而致的“數脈”,如應用阿托品、腎上腺素後,常使患者脈搏加快,呈現數脈。此種數脈有一定的時間性,故不可以之為辨證依據。

4.  脈遲並非盡屬寒
臨床上應用某些西藥可致脈搏減慢,出現相對“遲脈”。如心臟病人使用心得安、洋地黃等,可呈現遲脈。

這種因藥而致的脈象,往往掩蓋了疾病本來的病理徵象,實為脈診中的“假象”。診察時尤當詳問既往用藥情況,方可知而不惑。

鑑於人體生理變化,各種疾病以及西藥的應用,對脈象均可產生一定的影響,要求醫者須知其常而達其變,方能在“脈症不符”的情況下,舍之有理,從之有據,以免“刻舟求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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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聲明
•本文摘自《中醫雜誌》1989年丨作者/高輝遠,劉躍進,郭其來編輯/居業、十三丨校對/小賈。
•本文版權歸權利人所有。僅供學習交流,請勿隨意試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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