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證錄》
原文
人有長年累月,裡急後重,而作痢者,乍作乍止,無有休歇,人以為休息之痢,誰知是正氣已復,而邪氣尚存之故哉。
夫痢不可妄止,必須因勢利導之。苟邪火、邪水未曾滌盡,一旦用補塞之藥遽止之,則痢雖遏於旦夕,邪在腹中,時動時靜,靜則安,動則發,亦其常也。況益之濃味之貪饕,勞役之妄作,安得不成休息之痢乎?
治法必宜以利為主,利小便,不若利大便也。蓋正氣已復,膀胱之氣必能氣化以分水,何必再利其小便?邪之不盡者,火留於大腸也,利大腸則邪且盡下。然而利大腸之藥,必先從胃而入脾,由脾而入大腸。吾恐湯劑之入大腸,不遽受益,胃與脾先受其損矣。
方用盡穢丹:
大黃(一錢) 滑石(一錢) 濃樸(一錢) 地榆(二錢) 檳榔(一錢)
各為細末,用蜜煮老為丸,一次服盡。服後即用膳以壓之,不使留於胃中。必得微利為度,一利而痢病頓除。
此方專下大腸之溼熱也。邪原在大腸,所以一用奏功。倘畏損傷脾胃,用人參湯送下更妙。然亦止宜於虛弱之人,不宜於健旺之客也。
此證用緩攻湯亦神。
白芍(一兩) 枳殼(五分) 大黃(一錢) 檳榔(五分)
水煎服。
一劑即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