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3月13日,國家衛健委有關部門正組織徵求專家關於開放單身女性凍卵的意見……”,迅速引發關注和熱議。
冷凍卵子,就是將卵子保存在零下196攝氏度液氮中,解凍後會像新鮮卵子一樣活動,阻止卵子隨人體衰老,待想生育時取出使用即可。
2015年,41歲的明星徐靜蕾承認自己遠赴美國冷凍卵子引發熱議。
為此,國家相關部門表示:冷凍卵子技術是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範疇,根據中國法律,未婚單身女性不能在國內進行凍卵手術。只有已婚女性且持有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準生證)才符合條件。
單身女性可不可以凍卵?
學術界和民間一直激烈爭論
2018年12月,30歲的徐棗棗(化名)向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婦產醫院尋求凍卵服務被拒,她以“一般人格權糾紛”將醫院告上法庭。2022年7月,一審判決駁回她所有訴訟請求,徐棗棗提出上訴,官司持續近六年,至今未有二審開庭審理的消息。
一審法院認為,原衛生部(現國家衛健委)發佈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範》規定:“禁止給不符合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法規和條例的夫婦和單身婦女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
2001年2月,原衛生部(現國家衛健委)發佈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應用應當在醫療機構中進行,以醫療為目的,並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倫理原則和有關法律規定。”同時也規定,“只有患惡性腫瘤的婦女在放療和化療前、患不孕症的婦女在無法及時體外受精前,可以將卵子取出並冷凍起來”。
一審宣判後,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舉辦了“單身女性凍卵第一案”線上研討會。
反對者認為,“凍卵的目的是通過輔助生殖技術實現生育。輔助生殖最重要的原則是保護後代。現有研究數據表明,相較於正常妊娠生育的孩子,通過試管嬰兒手段生育的孩子可能更早出現老年化的疾病,這些疾病與體外培養胚胎是存在一定關係的?從安全性角度而言,輔助生殖技術一定要限制使用。”
支持者認為,“《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範》僅僅是一個部門技術規範,雖然不是法律,但實踐中醫院又被迫遵守,不然會受到衛健委的處罰,後果會很嚴重。這個技術性文件制定於20多年前,而今天中國的社會經濟環境、醫學技術、人口政策等與當時相比,已經發生了顯著的深刻變化。仍然刻舟求劍式地去引用二十多年前的部門規章及技術規範,顯然不合時宜。”
20多年來,“凍卵”一直在學術界和民間激烈爭論。
近期,經濟學家任澤平發佈的《中國輔助生殖研究報告2023》提示:超6成被調查者希望通過凍卵保存生育能力,其中30-34歲意願最高,高學歷意願更高。
報告認為:“生育問題”既關係民族復興,也關係億萬家庭的幸福。隨著生育推遲、社會壓力增加,不孕不育率提升,部分人群面臨“生不出、生不好”的問題,輔助生殖技術逐漸成為育兒新希望。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不少代表委員提交了相關建議和提案。
全國政協委員、復旦大學附屬婦產科醫院院長徐叢劍認為,“未婚女性在某些特定條件下,超過一定年齡沒能生育,但有強烈生育願望的,可以考慮先予生育力保存,待生育的其他條件滿足後,再按程序完成輔助生殖技術。”
有人花費數十萬元去美國凍卵
結果卵子丟失中介失聯……
國內不允許,但不少單身女性赴海外凍卵。浙江金道律師事務所的徐卉律師講述了身邊朋友的真實經歷——
前幾年,我認識一個高管女性,因為一直無法找到合適伴侶,萌生去美國凍卵的念頭。
她通過國內一些所謂凍卵中介,飛至美國在一傢俬人診所做了凍卵手術,大約花了15萬-20萬元,每年還要繳納一定數額的冷凍保存費用。後來因為疫情,這家生殖診所倒閉,這位朋友也與她的卵子徹底失聯,中介也不見蹤影。去美國討說法困難重重,但朋友沒有放棄,仍奔跑在凍卵的路上。她也接觸了國內一些私立醫院凍卵,這些醫院明確告訴她,我們是灰色地帶……不過朋友說,這還好吧,國內總比國外安心。
這個朋友的經歷,我在業務中也接觸過很多,不是個案。凍卵以後如何生育、養育?又是很多凍卵女性不得不面對的問題。允許凍卵的地區並不意味完全放開。香港規定,生殖科技技術只提供給已婚人士,凍卵時允許單身,但解凍孕育胚胎時必須已婚。
美國相對更開放,美國大部分生殖診所都可以凍卵,但大部分州仍規定:需要女性擁有相對固定的性伴侶,才能凍卵。
而且,去境外凍卵的大部分女性,是以國內中介抱團的模式出去,操作機構也多為私人診所,費用昂貴,而且存在極大的不確定性。
徐卉律師表示:近年來,把生育權還給女性的呼聲越來越高。包括民法典中也明確生育權為女性所有,男性以女性墮胎侵害男性生育權的訴求,是不會被支持的。如何平衡這些有延緩生育需求女性生育權和可能面對的技術、法律、道德等層面的矛盾,是一個需要從大局上推進的過程。
橙柿互動·都市快報記者 程瀟龍 實習生 王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