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以外,關於五行的觀念,也說明《素問》的晚出,雖然夾雜著漢代甚至先秦的一些概念例如“風雨寒暑”等同於“風寒暑溼”,但並不能因此等同於西漢的《黃帝內經》,事實上《素問》是依託東漢《針經》在內的醫經之論廣,而非醫經本身,更不是西漢《黃帝內經》的舊貌。當然這不是本文的重點,而是有關風寒暑溼這些相當重要的概念問題,並長期被理論錯誤解釋或曲解與應用。
在《漢書·藝文志》中記載漢代經方十一家中有:
《五藏六府痺十二病方》三十卷。
《五藏六府疝十六病方》四十卷。
《五藏六府癉十二病方》四十卷。
《風寒熱十六病方》二十六卷。
《泰始黃帝扁鵲俞拊方》二十三卷。
《五藏傷中十一病方》三十一卷。
《客疾五藏狂顛病方》十七卷。
《金創瘲瘛方》三十卷。
《婦人嬰兒方》十九卷。
《湯液經法》三十二卷。
《神農黃帝食禁》七卷。
右經方十一家,二百七十四卷。(295卷)
簡單註解一下:
痺:溼病。主要表現是疼痛、水飲溼氣在表,在肢體。
疝:裡寒。
癉:裡熱、津虛。
風寒熱:三種外感表病,中風、傷(中)寒、傷熱(中熱、中暑、中暍)。
傷中:內傷、裡病。
客疾狂癲:邪氣導致的神志、精神、睡眠疾病。
金創瘲瘛:外傷引發的痙病。
婦人嬰兒方:婦人和嬰兒有特殊的生理病理,所以單列。
湯液經法:湯液(以五穀為之,食品),經法即常法。意為疾病之食宜,配合經方本草使用。
食禁:生病服藥使用經方水火之劑時的飲食禁忌。
食宜和食禁是相互補充的。如果有什麼總綱,十一家不是排在第一,就是殿後,而不會倒數第二,因此“湯液經法”並不是漢代經方的什麼“宗祖”,而是打輔助的。好比和劑食療最初在醫經體系內,是輔助針石湯火等治療的調劑;湯液食宜與食禁,在經方體系中也是調劑作用。
為什麼醫經是七家:陰陽+五行=2+5=7
為什麼經方十一家:天六地五、6+5=11
經方總數是295卷,但記錄是274卷,什麼原因不知道,古人也沒說。這類計數出錯,在《漢志》中很普遍,經常對不上。
這說明漢代新經學時代以新六藝“詩、書、禮、樂、易、春秋”替代孔子六藝“禮、樂、射、御、書、數”引發的後果之一,即《漢志》中的算術問題,也許這不能算大問題而屬於“瑕疵”,也許是關注度不夠,從而掩蓋了漢代學者習慣用同名去指代不同內涵,例如除了六藝的歧義之外,先秦五行改稱五常,而依託五德終始演化的“五材”木火土金水,又成了五行。
但更為嚴重的是,這實際是用數術取代算術的重要標誌與嚴重後果,所以也不用費心去回答某人的問題諸如什麼為什麼沒有產生科學之類。其背後是兩套不兼容方法論與世界觀的選擇,並且不是唯一之路。這就是數學歸納法,與數術的歸納法。迄今為止,所有關於傳統文化的爭議,這應是最突出的問題。
例如,“智在十累之上”的遞歸有十個概念,其中包含了神魂魄意志,被《精神五臟論》平權分配給了五臟,這樣徹底丟失了遞歸的意義,這意味著傳統文化或中醫理論在經學範式下的一次鉅變。當這潛藏在理論中的矛盾被發現之後,大部分學者甚至以為這是“中西思維”的甚至與科學對抗的分野,而不知遞歸與數學歸納法本是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意味著對於傳統文化的觀念,出現了相當嚴重且普遍而廣泛的錯誤認知,同時也造成中醫理論的嚴重問題。
風雨寒暑或風寒暑溼,分別對應著四時四季的春夏秋冬,又對應著四種邪氣,以及四種病證的概念。例如漢代的痺證,對應著病機為溼病在表位四肢關節的症狀,意味著溼病首先是表病,嚴重以後侵入臟腑成為表裡兼證。
四時對農作物有顯著影響,對動物無論恆溫還是變溫冷血都有顯著的影響,從這個意義上,有著較為明顯相關的是氣溫或兼溼度的變化,但不能決定人體發病的類型。
細究下去,風寒暑溼甚至並不是嚴格的概念,除了在四時、五季、六氣不同分形的情況下有了三種風寒暑溼的概念之外,同時還是“時間季節”“邪氣”“症狀”“病機”的不同指向,問題在於並不能對應時間季節。
醫和“陰陽、風雨、晦明”的“六氣”理論貫穿了先秦到兩漢甚至直到晉代。這裡的“六氣”指的是六種疾病狀態即病機,陰陽對應寒熱,風雨對應表裡,晦明對應虛實。而“痺”是病名指代一類症狀,其病機是“溼”。與醫和六氣的差異是“溼淫腹疾”相當於張仲景的淡(痰)飲在裡的概念,而漢代的溼病指的是在表為主的痺證。這對於中醫理論的連續性,也提出了考驗。
風寒暑溼嚴格說,並不能嚴格對應病機分類。例如太陽病中風、傷寒,皆屬於同一類病機,即“表寒”,因而風與寒的差異,事實上不是病機,而是同一類病機基礎上的症狀差異,例如有汗或無汗。
進一步,風寒暑溼實際本質都是邪氣在表的表現,所謂“因發知受”,本不意味著季節或“外邪”,本質是隨機發生的代謝症狀,都可以算做“溢飲”類型,即病在表當發其汗。其中風寒溼偏寒,而暑偏熱。
所謂的痺即溼病,兼“中風”名“風痺”兼“傷寒”為寒痺,久病為“溼家”,這是張仲景方論的概念。之後才有《素問》“風寒溼三氣雜,合而為痺”的以偏概全,說明《痺論》的作者,對於漢代經方的理解上出現了較為顯著的偏差,因為痺根本可以不合風寒,從而才會有《風寒熱十六病方》與《痺十二病方》的各自論述。
而風寒暑溼各種疾病,並不侷限於對應季節發生。將同樣時間地區同樣氣候條件下的因發知受,更多是內因或體質的因素髮病各不相同,歪曲為外因決定,是“天人合一”理論的重要失誤。這裡出現的問題是,四時的風寒暑溼,並不對應人體疾病的風寒暑溼。即風寒暑溼的病機,與氣候沒有對應關係,僅僅是因同名將其與時間季節對應正是“天人合一”理論論據的重大失誤。中醫理論基於同名風寒暑溼而對應時間的理論這部分內容,是完全錯誤、失誤的理論。
即病因“邪氣”、季節,與病機根本沒有對應關係。從而“千般疢難,不越三條”被後人名為“三因”也是不準確和錯誤的冠名,且“三因”事實上並不是指對應季節氣候的因素,即便表病的發生,除了並不對應季節,也不完全因為氣候的異常變動即“非時之氣”的“邪氣”,因為“正氣”即應時之氣也能“傷人”這是醫經中古人早已有之的明文。
而“外因”風寒暑溼對應表病,內因對應裡病,不內外則非表裡發生途徑,即非代謝因素致病,而是外傷因素。因此所謂“三因”準確說應為三類致病機制與途徑,而非論述“表邪入裡”。
因而“天人合一”偏重於氣候與季節時間對應的理論是徹底失誤、以偏概全的不完全分類的錯誤理論。■
——202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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