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週日(10月15日)開始,2024年度杭州市區少兒醫保、大學生醫保和其他城鄉居民醫保參(續)保及繳費手續就要開始,持續到12月25日。今年的繳費標準是多少?具體如何辦理?一起來了解↓↓
市區戶籍,未滿18週歲的少年兒童,或雖已滿18週歲但仍在市區中小學校就讀的學生;
非市區戶籍,在市區中小學校就讀,且其父母一方已參加市區職工醫保的中小學生,以及在市區居住、其父母一方已參加市區職工醫保且累計繳費滿3年的學齡前兒童。
在杭州市行政區域內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辦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全日制研究生和符合相關規定的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學生(以下統稱大學生)。
市區戶籍,18週歲以上,未參加市區職工醫保或異地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
1.首次辦理參保手續的人員,應提供本人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少年兒童不用提供)、戶口簿的原件和複印件。其中,非市區戶籍的少兒還須提供其與在市區參加職工醫保的父母一方的關係證明。
2.18週歲以上的市區戶籍學生及年滿6週歲在市區中小學校就讀的非市區戶籍學生,需重新申請辦理少兒醫保參(續)保手續,提供學校的學籍證明。
3.非市區戶籍少兒因父母原關聯一方職工醫保已停保、學籍信息無法共享獲取等原因需重新做參保資格審核的人員,須提供其與在市區參加職工醫保的父母新關聯一方的關係證明、在市區中小學校就讀的學籍證明。
4.符合免繳條件的人員,除提供前款規定的有效證件外,還應按規定提供相關免繳證件的原件和複印件。
5.若以上證件信息可以通過數據共享獲取到的,參保人員在辦理資格審核手續時不需要再提供相應的證件材料。
6.大學生醫保由高校統一申報參保人員名單。
杭州市區各級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市區工商銀行、杭州銀行、杭州聯合銀行、興業銀行等醫銀合作網點;也可在浙江政務服務網、浙裡辦App進行線上申請。
符合續保條件的人員,可直接選擇“個人繳費標準及繳費方式”中任一繳費方式進行繳費。
1.少兒醫保:醫保費為個人每年繳納300元。
2.大學生醫保:醫保費為個人每年繳納90元。
3.其他城鄉居民醫保分為兩檔,參保人員可根據本人情況選擇參保:
(1)一檔:醫保費為個人每年繳納700元;
(2)二檔:醫保費為個人每年繳納600元。
4.持有效期內本市民政、殘聯部門核發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證》《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證》《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證》或二級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人員,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社會福利院、兒童福利院等公辦福利機構集中收養的人員、按規定享受基本生活費的困境兒童和享受定期撫卹補助的優撫對象個人應繳納的醫保費由政府全額補貼。
城鄉居民醫保費以銀行批量代扣代繳為主,倡導支付寶、微信、浙裡辦、電子稅務局、自助機、銀行櫃面繳納等多元化、非接觸式繳費:
1.已辦理銀行委託扣繳城鄉居民醫保費的,應及時將足額資金存入委託扣繳賬戶中,以確保扣款成功。未辦理銀行委託扣繳事宜的,可至就近銀行(詳見第8點)辦理城鄉居民醫保委託扣繳事宜。
2.通過支付寶搜索“浙江稅務社保繳費”,進行自助繳費。
3.通過微信搜索“浙江稅務社保繳費”小程序,進行自助繳費。
4.通過浙裡辦搜索“社保費繳納”,進行自助繳費。
5.通過“雲閃付”app搜索“浙江稅務社保繳費”,進行自助繳費。
6.登錄“浙江省電子稅務局”,點擊“城鄉居民社保費繳納”模塊,進行繳費。
7.攜帶本人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和銀行卡至辦稅服務廳自助機進行繳費。
8.繳費人可就近至下列區域範圍內銀行辦理簽約繳費事宜。
蕭山區: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杭州市蕭山區支行、浙江蕭山農村商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蕭山分行、中國工商銀行蕭山分行、杭州銀行(蕭山區各網點)、招商銀行(蕭山區各網點);
餘杭區:浙江餘杭農村商業銀行;
臨平區:浙江餘杭農村商業銀行;
富陽區:浙江富陽農村商業銀行;
臨安區:浙江臨安農村商業銀行。
需要通過現金繳費的,請攜帶本人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至就近銀行進行繳費。
9.大學生繳費方式:委託大學生所在高校統一進行代收。
10.城鄉居民變更繳費檔次的,向稅務部門申請辦理。可通過支付寶、微信、浙裡辦APP、相關銀行、辦稅服務廳等渠道辦理。
(一)市區範圍包括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錢塘區、西湖風景名勝區、蕭山區、餘杭區、臨平區、富陽區、臨安區。
備註:桐廬縣、建德市、淳安縣三地城鄉居民參(續)保工作由當地醫保部門自行組織,具體情況詳見當地醫保部門公眾號。
(二)少兒醫保、大學生醫保和其他城鄉居民醫保的結算年度均為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參保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戶籍性質發生變更的,應及時持變更後的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至市或區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四)辦理2024年度杭州市區少兒醫保、大學生醫保和其他城鄉居民醫保參(續)保及繳費手續時間為2023年10月15日至2023年12月25日。請參保人員在此期間完成參(續)保及繳費。
(五)符合參保條件,但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2024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參(續)保繳費手續的,視為中斷參保。中斷參保後,經本人申請,可補辦當年度參(續)保繳費手續,並在繳費月起的第三個自然月開始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參保資格審核諮詢電話:0571-56089977、56089988
城鄉保費徵繳諮詢電話: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