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痧之法,在民間普遍使用,療效快捷而理想。清·郭右陶《痧脹玉衡》和林藥樵《痧證全書》等均有載。雖謂另創法門,別開生面,實沿於《內經》“摩之”“浴之”之意。
在臨床上,治痧證及治溫熱病、身灼熱不退,刮痧屢獲良效。
今將先賢之論,結合個人經驗而論之,希冀這一行將失傳的中醫療法發揚光大。
一、痧證名稱
因刮皮膚出現血色小點如砂故名,或紅斑如蛇,廣東民間又稱標蛇,乃盛夏之暑熱襲人為病。大致可分:
(一)惡臭 先吐瀉而心腹絞痛,其痧從穢氣發者多。
(二)暑痧 先心腹絞痛而後吐瀉,從暑氣發者多。
(三)熱痧 心腹昏悶,痰涎膠結,多從伏熱。
(四)寒痧 遍身腫脹,疼痛難忍,四肢不舉,舌強不言,多從寒氣冰伏,鬱為火毒。
雖名目不一,皆緣癘氣所致。
入於氣分則作腫作脹;
入於血分,則為蓄血瘀血,遇食積痰火,則氣積血滯。
二、痧證病因
皆為穢濁痧毒。從皮膚襲者有之;從口鼻入者亦有之。然所犯部位不同,證候各異:
痛而絞動者,乃阻於食積之氣分;痛而不移者,屬血瘀;
發於頭面上部,痧毒上壅;纏於足下,痧毒下注;上吐下瀉,痧氣衝激;煩悶氣脹,痧氣塞塞;
惡寒發熱,痧氣遏於膚表;胸膈偏痛,痧毒壅於經絡;為腫為脹,食結血瘀,痧毒滯於腸胃;
吐血便血,痧毒泛溢而潰敗,咳嗽喘急,痧壅氣分,犯肺而生痰逆;立時悶絕,痧毒挾瘀攻心;
手足軟而不能運者,痧毒挾瘀下注,腰肋俱痛,痧毒瘀阻血分,偏痛半身,及身重不能轉側者,乃痧毒壅瘀為病,變成腫毒潰爛者,屬痧毒挾瘀凝滯而敗壞肌膚。
三、刮痧來源
自番痧、霍亂、奧惡之毒流行,刮痧之法始立。
郭右陶《痧脹玉衡》、林藥樵《痧證全書》、武雲林《說青筋》、張路玉《論番痧臭惡》等書,均有論及,以其痧毒阻於氣分,宜刮痧,壅於血分應放血,此為刮痧之來源。
①《素問·異法方宜論》謂:”地平以溼,其病多痿厥寒熱,其治宜導引按躍。”
張景嶽注:“按,捏按也,驕即陰躍陽驕之義,蓋謂推拏谿谷驕穴,以除疾病,病在肢節,故用此法。”
②《素問·血氣形志篇》謂:“經絡不通,病生不仁,治宜按摩醪藥。”
張景嶽注:“經絡不通,故病不仁,不仁者,頑痺軟弱也,故宜按摩,以導氣行血,醪藥以扶正除邪。”
按此經文,雖未明言刮痧,而刮痧之來源,想亦宗於按摩,推拿之義。
痧毒襲於皮膚氣血之間,閉塞營衛,阻礙氣血流行,經絡不通。刮痧乃宣達氣機,疏解痧毒。
多用匙口,或茶杯口,沾青油或清水,刮其背脊,鎖骨、胸前肋間、兩肩、臂彎等處,頻頻輕力自上而下,順行颳去。使腠理疏利,熱邪痧毒外出,患者便覺舒暢。
證輕者,刮之只現紅小點,證重者,刮後皮膚出現紫黑小點。此乃病邪外達之兆。
林藥樵《痧證全書》又有焠痧、放痧二法。焠則以燈草沾油點火焠之;放則用三稜針刺十宣穴出血。此二法可補刮痧之未備。
王孟英指出:霍亂諸痧,皆由正氣為邪氣所阻,故濁氣不能呼出,清氣未能吸入,而氣亂於中,遂成閉塞之證。故先用取嚏,以通氣道,則邪洩濁出。但取嚏不論有無,繼之以刮。有嚏者,肺氣雖開,恐營衛氣機尚痺,當刮以直之,無嚏者,肺既不開,尤必刮之以洩衛氣,使欲入營分之邪,得以外洩。
張景岳雲:“凡毒深病急者,非刮背不可,以五臟之系,皆附於背也。”
昔賢所論刮痧方法,頗為明徹,可為後世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