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杭州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信貸政策

為貫徹落實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信貸政策的通知》(杭房公委〔2023〕5號)、《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有關政策的通知》(杭房公委〔2023〕6號)精神,支持繳存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我市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信貸有關政策。

一、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名下無住房,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執行首套房政策。

二、職工家庭名下擁有1套住房,或有1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且相應貸款已結清的,執行二套房政策。

三、職工家庭名下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有2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或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四、職工家庭在住房限購範圍內購房執行首套房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5%;執行二套房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5%。

五、職工家庭在非住房限購範圍內購房執行首套房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執行二套房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六、每筆貸款的具體首付款比例根據職工家庭所購住房狀況、價格、家庭還款能力及信用狀況等因素綜合確定。

七、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手住房的,二手住房房齡加貸款期限合計年限最長不超過70年,且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

八、我市住房限購範圍為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非住房限購範圍為住房限購範圍以外的其他行政區域。

九、職工家庭名下住房情況以購房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家庭住房查檔記錄為準,其中購買限購範圍內住房的,只核查購房家庭在限購範圍內的住房情況;購買非限購範圍內住房的,只核查購房家庭在所購房屋所在區、縣(市)的住房情況。住房公積金貸款情況以住建部住房公積金監管服務平臺查詢結果為準。

十、本次政策調整自2023年10月16日起實施,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網籤買賣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二手住房以房屋網籤轉讓合同簽訂時間為準。2023年10月16日前已完成合同簽訂的,按原有信貸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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