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證錄》
原文
人有狂證初起,身在床上,能知戶外之人,口中罵詈,嫌家人不出戶迎入,人亦為離魂之病,誰知胃火犯心乎。
夫心火本生胃土,有母子之誼,何故犯心,使心神之出外?不知胃土乃心之嬌子也,胃弱則心火來湊於胃,胃強則心火反避夫胃矣。蓋心火寧靜,胃火沸騰,當胃火焚燒之時,胃且自身罔顧,安顧其父母乎?其犯上作亂,弒逆之事,往往不免,故心君姑息,寧下堂而走,以避胃火之焚燒,所以心神外出,成離魂之危病也。夫魂既離身,宜隨出隨死,何尚有一、二日之苟延?因心神雖出,而心氣猶未絕耳。
救法舍人參竹葉石膏湯別無二法。然必須大劑煎之,恣其酣飲,庶幾可救,否則尚在生死之間也。
方中最宜多者,石膏也;其次必多用人參。大約石膏宜用二兩,人參須用一兩,兼而施之,實奪魂之妙藥也。倘因循不用,或用此方畏首畏尾,少用石膏、人參,均無濟於返魂也。或謂多用石膏,少用人參,未為不可。嗟乎!定狂原止藉石膏之多,返魂非人參不可,蓋魂已外越,一時回宮,心搖搖靡定,若不多用人參,何以安神,使之不再離耶?此人參之所以必當多用耳。
此證單用玄參三兩,水煎服,二劑而魂不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