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證錄》
原文
人有飲食之時,頭項至面與頸脖之間大汗淋漓,每飯皆如此,然身又無恙,人以為陽氣之旺也,誰知是胃氣之盛乎。
夫胃氣即陽氣也,胃旺則陽旺,而分為二者何故?不知陽旺者,合三陽而言之;胃旺者,單舉胃一經而言之也。
胃本屬土,無水谷之入,則胃氣安靜。即處飢餓之時,而其火暗起,亦不過在胸膈間,不能上至於頭項。惟得水谷之氣,填於陽明之經,則胃中之火,借水谷之氣以助其勢,遂化汗而上騰,越出於頭面之上下也。
此等之汗,明是胃火之盛,由於心包之火旺也。心包生土以生火,非助火以害土。胃得火生以出汗,不同於邪火之自焚也。故止出汗於上焦,而不亡陽於下焦耳。
治法瀉胃火之有餘,不可損胃土之不足,使胃平而汗自止也。
方用收汗丹:
玄參(三錢) 生地(三錢) 荊芥(一錢) 五味子(三分) 桑葉(十片) 白芍(五錢) 蘇子(一錢) 白芥子(一錢)
水煎服。
服一月全愈。
此方不去瀉胃火,反去滋陰。蓋陽之盛者,陰之衰也。補陰則陰旺自足攝陽,不必止汗而汗自止。況方中有桑葉、荊芥為引經止汗之藥,白芥、蘇子為消痰定氣之品,原調劑之咸宜,抑陽而歸陰,化汗而為精,又何疑乎?然必久服而始奏效者,以調胃之藥,宜和緩而不宜急遽也。
此證用龜豕膏亦奇效。
殺豬心內之血(一兩) 龜板膏(二兩) 五味子(二錢,為末)
煮成一塊,口含化咽,服作一次。食完,永不再發。
先將龜板融化,後入豬心血,再入五味子末,調化膏,切片,含化。神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