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如何靠著一頭牛巧妙的破了一樁奇案呢?

包拯如何靠著一頭牛巧妙的破了一樁奇案呢?

  我們都知道,古代生產力低下,耕牛是那個時代的主要畜力,而且牛皮牛筋還有牛角都是能用來製作武器、甲冑的。所以歷朝歷代對耕牛的宰殺都是經過嚴格的管控的。西周時就有“諸侯無故不殺牛”的規定。我國古代政府給予耕牛的格外維護,在漢朝,殺牛是要償命的,即便你是牛的主人。在唐朝私殺耕牛判徒刑一年。不過,包拯卻靠著殺一頭牛巧妙的破了一個非常奇怪的案件,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跟著趣歷史小編一起往下看。

  包拯任天長縣縣令的時候,遇到了一樁奇怪的案件:有個農民發現自己家用來耕田的牛舌頭被人割掉了。這農民又心痛,又氣憤。就急火火地趕到衙門擊鼓告狀,請求縣太爺為他追查捉拿割牛舌的人。包拯沉思良久,發現案件毫無線索,根本無從查起,便對那個告狀的農民說:“牛舌既然被割了,你就把牛殺了賣肉吧。”農民雖心有不甘,卻只能無奈離開。

  農民回家以後,果真把牛殺掉。然而就在農民殺牛兩天後,縣衙門外又有人擊鼓告狀,那人狀告農民私自宰殺耕牛。沒想到包拯把臉一沉,猛地一拍驚堂木,厲聲喝道:“好歹毒的刁民,割了人家的牛舌頭,反倒來告人傢俬宰耕牛,真是膽大包天!”那傢伙一聽,頓時大驚失色,隨後癱軟在地,磕頭如搗蒜,老實的供認了割人牛舌的罪行。

  為什麼割了人家牛的舌頭,還去告人家殺牛呢?原來宋朝的時候,每一頭耕牛官府都是需要登記造冊的。要是牛病死老死,也要上報官府,經過檢驗批准才可以宰殺。

  包拯早就料到,此人純粹是想要誣陷農民,牛沒了舌頭之後,無法進食,只會活活餓死。只能殺牛賣肉來止損,而這麼一做就正中此人下懷,可以趁機上報官府陷害農民。是唯一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的方法。那是因為當時殺牛是違法的。

  《水滸》裡,好漢們經常喝牛吃牛肉,這到底是不是違反歷史常識呢?其實《水滸》成書於元末明初,按照明朝的法律,屠宰耕牛也是犯罪行為。不過不準私自宰殺耕牛,不代表沒有牛肉賣。在經過政府批准後,老牛和病牛還是可以宰殺賣肉的。另外,只要有利可圖,不管哪個時代都會有鋌而走險的人存在,就算法律禁止還是有偷偷宰殺賣牛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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