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敦促宿松籍非法滯留境外涉詐高危人員限期回國的通告
為嚴厲打擊整治跨境違法犯罪活動,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給予宿松籍非法滯留境外涉詐高危人員改過自新和爭取寬大處理的機會,現發佈敦促宿松籍滯留境外涉詐高危人員回國返鄉通告:
一、宿松籍滯留境外涉詐高危人員,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前必須回國返鄉。在回國前10日內通過電話或親屬向戶籍地派出所報備,並通過正規渠道回國。
二、目前仍非法滯留境外的宿松籍涉詐高危人員,要認清形勢,珍惜機會,在限定期限內回國返鄉後配合公安機關審查。凡是如實供述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或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的,經查證屬實,可依法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三、對拒不接受勸返仍滯留境外的涉詐高危人員和經勸返回國後不主動到公安機關報備的人員,將堅決依法打擊懲處。同時,公安部門會同銀行、教育、通訊等有關部門採取相關懲戒措施。
特此通告。
宿松縣反詐人民戰爭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3月28日
宿松籍滯留境外涉詐高危人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