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傳體育明星張繼科賭博欠債,出賣他人私密照。
今天(4月3日),安踏官方疑似刪除張繼科相關內容,官方旗艦店也已下家張繼科宣傳物料。安踏客服對外回應稱,“目前已終止和張繼科的所有合作”。
隨著“張繼科因借錢欠債及傳播女演員隱私視頻”的傳聞持續發酵。張繼科工作室兩次發文予以否認:張繼科無任何債務糾紛,更不存在損害他人隱私以求自保之情況。
4月2日晚,爆料人李微敖發佈文章回應此前在社交平臺上,發佈關於張繼科相關事件的來龍去脈。
李微敖在文中曝光張繼科借貸合同,欠條內容顯示:張繼科借款500萬,借款週期為25天,超過25天后利息按月息1.99%計算。
按照這一標準計算,逾期未歸還本金的話,每個月利息就將近10萬元,一年利息將近120萬元,年息將近24%。
由於粉絲眾多,張繼科商業價值在業內名列前茅,高人氣讓其成為各大品牌代言人。
橙柿互動了解到,2017年,《體壇週刊》公佈了中國體壇財富榜,張繼科2016年以6000萬元收入排在第二,僅次於孫楊。
因此,其背後運作商業公司也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
此前,張繼科工作室曾發佈闢謠聲明,顯示署名為北京一家體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企查查APP顯示,該公司成立於2019年,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經理為張繼科母親徐某某100%控股,張繼科父親張某某為監事。
不過,該公司已於去年4月註銷。
公開信息顯示,張繼科當前簽約MCN機構為喵喵互娛。
北京喵喵互娛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成立於2019年2月,註冊資本800萬元,經營範圍包含個人互聯網直播服務、演出經紀、食品互聯網銷售等。
企查查信息顯示:該機構曾因服務合同糾紛,被羅某申請凍結超280萬元財產。
另外,橙柿互動注意到,企查查APP顯示:張繼科關聯的賣冠軍酒公司僅一人參保。
張繼科名下關聯一家公司,名為北京某某天下商貿有限公司。
該公司成立於2019年,註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經營範圍包含演出經紀、電影發行、文藝表演等,張繼科對其持股35%。
年報信息顯示,該公司2019年至2021年參保人數均為1人。
據瞭解,該公司微博、微信公眾號曾多次用張繼科照片宣傳“茅臺金牌厚禮冠軍酒”。
網傳視頻顯示,張繼科還曾出席“金牌厚禮冠軍酒發佈會暨張繼科粉絲答謝會”。
橙柿互動注意到,因為明星效應,張繼科姓名曾被多家公司進行商標搶注。
企查查APP顯示,“張繼科”商標曾在2012年、2016年分別被江蘇永名體育器材有限公司、北京聚賽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申請註冊,國際分類均為健身器材。
不過,兩枚商標均已被駁回。
值得一提的是,申請“張繼科”商標的兩家公司已註銷。
對於此次網爆出的張繼科事件,橙柿互動聯繫了浙江西湖律師事務所的李定勝律師。
李律師認為,隨著張繼科事件的發酵,若爆料屬實,張繼科或涉及多項違法行為。
這也給正在戀愛的朋友們一個提醒,在任何時候,大家都要加強隱私保護,切勿因“隱私”被別有用心之人利用侵害。
1、網傳張繼科借款合同,約定的月利率1.99%,利率是銀行商貸4倍,屬於高利貸嗎?如果不還錢告到法院會支持嗎?
李定勝律師:從記者李微敖曝光的借款合同來看,借款事由是因生產經營需要借款,若借款用途屬實或借款實際用於其他合法目的,則該借款及在法定範圍內的利息受法律保護。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第三十一條:本規定施行後,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審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適用本規定。
2020年8月20日之後新受理的一審民間借貸案件,借貸合同成立於2020年8月20日之前,當事人請求適用當時的司法解釋計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對於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還之日的利息部分,適用起訴時本規定的利率保護標準計算。
因曝光的借款合同沒有合同成立時間,若借款合同及利息成立在2020年8月19日前,則借款合同約定的月息1.99%是受法律保護的。
若借款合同成立及利息成立在2020年8月19日後,參照目前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2023年3月20日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1年期LPR為3.65%,四倍最高法定保護年利率為14.6%。
而借款合同約定的年利息23.88%,明顯超過法定保護標準,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此外,若該借條是基於賭博債務產生,則相應借款和利息不具有合法性,不受法律保護。
2、把朋友私密照片給另一個人看,傳給另一個人,作為抵押物,這三種行為分別是什麼性質?是否違法?
李定勝律師:《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洩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若未經女星允許,張繼科拍攝私密照片視頻或已經侵害女星的隱私權。
若將私密照片視頻給他人看,發給他人,作為抵押物,均屬傳播他人隱私的侵權行為。
3、以視頻為工具的討債者如果後來以敲詐勒索被判刑,提供視頻的人是否有違法犯罪嫌疑?
李定勝律師:從記者李微敖曝光的以視頻為工具討債者S先生涉刑的過程來看,法院認定S先生構成敲詐勒索,並判處刑罰。
而張繼科作為知曉案件事實的證人出現,主要是因為法院查實該敲詐勒索行為是由S先生單方進行,而非與張繼科合謀對女星進行敲詐勒索。
如果張繼科只是將私密視頻給到S先生,但沒有與其共謀敲詐明星某女士,也沒有參與敲詐勒索的其他環節,張繼科則無需承擔敲詐勒索的刑事責任。
4、空缺借款人的合同,本人簽字按過手印,約定“經借款人”簽名即生效,後來填上有效嗎?
李定勝律師:當事人在空白借款合同上簽字捺印,具有法律效力。
但對於空白合同中的借款金額,利息等內容最好要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進行填寫,以免出借人事後在空白借條上進行添加變造,引發爭議,甚至面臨被虛假訴訟的風險。
同時,李律師也提醒大家,若在空白借款合同上簽字捺印,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大家在空白合同上簽字時,建議對合同中借款金額,利息等內容最好要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進行填寫,以免出借人在空白借條上進行添加變造,引發爭議,甚至面臨被虛假訴訟的風險。
5、張繼科律師聲明中提到正在調查侵權事實,馬上準備起訴,什麼是侵權什麼是誹謗?法律界限是什麼?
李定勝律師:《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規定: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張繼科律師聲明中提到“正在調查侵權事實,馬上準備起訴”主要是指針對行為人侵犯張繼科名譽權的訴訟行為,這需要滿足四個要件——
一是行為人是否存在侵犯名譽權的違法行為。
二是行為人是否存在侵害名譽權的主觀過錯。
三是張繼科是否存在名譽權損害事實,即從社會評價上去考察張繼科的名譽是否受到損害。
四是張繼科的名譽權損害與行為人的侵權行為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而誹謗散佈的必須是捏造的虛假的事實,如果散佈的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雖然有損於他人人格、名譽,但不構成誹謗。
若要構成誹謗罪,則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
橙柿互動·都市快報 記者 程瀟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