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醫政司關於印發國家級醫療質量控制中心及其專家委員委員名單的函
國衛醫政質量便函﹝2023﹞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處(局),各國家級質控中心:
為進一步規範醫療質量控制中心(以下簡稱“質控中心”)的建設與管理,根據《醫療質量控制中心管理規定》(國衛辦醫政發﹝2023﹞1號)。結合既往工作情況和2022年度國家級質控中心考核評估情況,我司對已成立的部分國家級質控中心的名稱和質控工作範圍進行了調整,並重新確定了各國家級質控中心專家委員會名單,現予以公佈。本次公佈的國家級質控中心及專家委員會任期自發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