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悅讀先生(ID:ydsir2)
“做錯事就是做錯事情,讓她好好改正。”
而這陽合同裡4800萬所要繳的稅,鄭爽的媽媽也不想繳,企圖用旗下藝人的形式“偷”掉20%。
偷稅漏稅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最嚴重可以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談到孩子快出生時,女方的態度是堅定不要,說直接給人領養算了。
隨後女方又商量說,要不直接棄養,乾脆送人算了。
言語間就像是一個心血來潮時買的玩具,不想要了就可以隨意拋棄。
代孕等於把人變成了商品,隨意買賣,無視了倫理、生命權等一系列問題。
值得一提的是,像鄭爽一樣,出事後依然在復出邊緣試探的明星,不勝枚舉。
同樣是偷稅漏稅的范冰冰。
“從影路上,我從未放棄。”
“我做這個也是想要聽到最真實的聲音,我會改,感謝大家還是願意給我機會”。
把明星偶像,按照自己的私慾去包裝他,讓對方完美地活在自己的幻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