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是雲南某縣的高幹,致力於扶貧、慈善事業,曾多次受邀做電視節目,被譽為“巾幗縣長”。但在私底下,她卻另外一副面孔,藉著手中的權力瘋狂為自己謀利,大搞貪汙腐敗,簡直枉為“父母官”,她就是龐新秀。
龐新秀是麗江人,大學學歷,畢業後被分配到家鄉某街道辦擔任辦事員,2年後升任副主任,往後數十年間,她從鎮級幹部做起,一步步升遷為麗江某縣縣長,兼任市委委員,並且還擔任著省人大代表一職。任期內,她主要乾了兩件大事,其一是修路,她所在的縣地處偏遠,交通落後,僅有一條水泥路與市裡溝通,這嚴重影響了兩地資源置換。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龐三天兩頭往市裡跑,說服市裡的領導下文件、批資金修雙車道的柏油路。1年之後,此事終於落到了實處,等到路修通之後,龐新秀又加大對縣裡的資源開發力度,擴大煤礦的產量,打造資源主導型產業,提振經濟。除此之外,她還鼓勵農戶們種植熱帶水果,並親自聯繫經銷商上門統購統銷,增加基層老百姓的收入。
她做的另外一件事便是扶貧,有一些村子地處深山老林,土地極其稀少,且土壤很薄,無法種植經濟作物,只能種土豆和玉米,村民們生活過得很是艱難。為了改變這一落後的面貌,她專門聘請專家教大家養豬、養羊,幫村民們開闢副業賺錢,極大緩解了偏遠山村的經濟窘境,讓群眾們過上了較為富裕的生活。
因為踏實肯幹,她逐漸聲名鵲起,成為當地赫赫有名的“女青天”,市裡、省裡的報刊都給她做過專題報道,央視還曾邀請她錄製過有關扶貧的節目,在鏡頭前,她聲淚俱下,訴說著雲南的不易,講述著扶貧的艱難。然而,誰都沒有想到,這一切其實都是假象,龐新秀表面上是個剛正不阿的好乾部,實際上卻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大貪官。
早在鄉鎮任職的時候,她就託關係幫自己的妹妹謀了一份公務員的工作,後來又幫自己的表哥進了事業單位,要知道,她的表哥才是中專畢業,根本不符合事業單位招錄標準。除此之外,在一些基建項目上招標過程中,她私自收受承包商的賄賂,大搞不正當交易,將國家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做斂財的工具。
2018年,省政府支援了龐新秀所在的縣3億元基建基金,用於修繕縣內基礎設施。但龐卻想將這些錢據為己有,她與一些建築商人聯合虛報項目,將公款分批挪到皮包公司開設的公賬上,緊接著再將錢轉到私人賬戶中。短短2年時間,她便斂聚了超過2千萬不義之財。錢袋子鼓起來之後,她大肆揮霍,瘋狂購物,買名牌手提包,買豪華小轎車,穿高檔衣服,戴進口手錶,她身上的每一樣裝飾品,摺合成人民幣都足夠一個普通家庭花銷一年。
諷刺的是,每次縣裡開工作會議的時候,她都會大談反腐,呼籲所有幹部要以身作則,堅持清正廉明,牢記使命,堅守原則。但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再高明的偽裝也總有露餡的一天。2020年,她去北京參加一個會議,期間紀委監察委的工作人員查到了她違法犯罪的證據,隨即上報檢察院與國務院。1個月後,龐新秀開完會返回麗江,她照例去了一趟市政府,結果發現大家看她的眼神怪怪的,而且有意躲著她,當天晚上,省紀委、省高檢反貪局的工作人員便找上門來,將她逮捕。
次年7月,檢察院正式對她立案偵查,與此同時,經由市委批准,她被“雙開”。2個月後,她被送上了被告席,面對法官的質問,她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罪行,承認自己在工作中犯有重大過錯,辜負了國家所託。不過因為一些程序問題,此案還未正式宣判,但我們相信,司法部門一定秉公辦事,嚴懲貪腐分子,維護社會公序良俗!
後來,麗江專門就龐新秀事件開了一個專題研討會,所有處級以上幹部均被要求參會,市委書記與市長先後發言,要求大家以她為戒,潔身自好,不能像她一樣“六毒俱全”,違反政治、組織、群眾、工作、廉潔、生活等方面的紀律,要謹遵黨中央的指示,執政為民,服務於民,做新時代的模範與先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