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發性高血壓是指由某些確定的疾病或病因引起的血壓升高。在我國,引起繼發性高血壓的疾病主要有以下幾類:
腎臟疾病 各種原發或繼發的腎臟疾病都可能引起高血壓,如腎小球腎炎、慢性腎盂腎炎、糖尿病腎病、結締組織腎病、腎腫瘤等。腎功能受損越嚴重,高血壓的發生風險越高。由腎臟疾病引發的高血壓更易進展為惡性高血壓。
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低通氣綜合徵 常見於打鼾、白天嗜睡等症狀明顯的肥胖患者,容易引發難治性高血壓。
內分泌疾病 原發性醛固酮增多症、庫欣綜合徵(皮質醇增多症)、嗜鉻細胞瘤、甲狀腺功能亢進或減退、絕經期綜合徵等均可引發高血壓。
腎血管疾病 包括腎動脈狹窄、腎動脈或靜脈血栓栓塞等,它們都可能引發高血壓。
心血管疾病 如主動脈瓣關閉不全、完全性房室傳導阻滯、主動脈縮窄等都可能引發高血壓。值得注意的是,在65歲以上人群中,由於心血管疾病導致的繼發性高血壓比例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