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過“粵利粵”,喝過“六個核彈”,用過“藍月嫂”……
這些盜版大家應該都見怪不怪,看到都會繞著走,但你看到“今日油條”會進門看一看嗎?
最近,“今日頭條”訴“今日油條”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一審宣判。
然而,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一審認定,被告不構成普通商標侵權,駁回了抖音公司的全部訴求。
當時,河南鄭州一家名為“今日油條”的早餐店因“撞臉”新聞App“今日頭條”而在網絡上迅速走紅,吸引了眾多消費者前去購買和打卡。
這店鋪裝修,這logo,與今日頭條不能說100%一樣吧,最少也有90%相似。
甚至,今日油條還把今日頭條的slogan“你關心的,才是頭條”改成“關心你的,才是好油條”。
關鍵是,2020年起,今日油條公司還申請註冊了“快手抓餅”“餅多多”“今日麵條”“明日油條”等多個商標。
圖片來源:中國商標網
當然,不只是抄,它還憑藉今日頭條的熱度火了好幾個月,當時首家店開業三月實現40多萬盈利,還開啟了連鎖加盟、某集團談合作。
這今日頭條不發火才怪!於是今日頭條所屬的北京抖音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為由,將河南今日油條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告上公堂,要求停止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消除影響,並索賠200萬元。
我們只是用來描述自己售賣的油條,其中今日是形容詞,意指當天,表達的意思和今天的油條一樣,而今日頭條是提供信息服務的,兩者跨度大,不會造成公眾誤認。
這波解釋,我給滿分,牆都不服就服你
但在一審中卻判決“今日油條”未構成侵權,法院認為:
被訴標識與涉案註冊商標在文字、含義、顏色等構成要素上不構成相同或相似,相關公眾施以一般注意力易於區分,現有證據未能證實今日油條公司等具有混淆故意或已造成公眾實際混淆,故今日油條公司等不構成普通商標侵權。
涉案註冊商標使用的文字“頭條”“今日頭條”屬於常用詞彙,使用在新聞資訊領域固有顯著性較弱,被訴侵權標識與涉案註冊商標分別使用在完全不同的市場,抖音公司在餐飲領域不具有現實利益,雙方在該市場上沒有直接或間接的競爭關係。
今日頭條當然不服了!據瞭解,原告北京抖音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已提起上訴,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但願可以有個好結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