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保險就是為人們抵禦風險的特殊商品。藝術界同樣需要這種金融工具,甚至不乏天價保費:畢加索價值11億元的《阿爾及爾的女人(O版)》的年保費近百萬人民幣;巴塞爾美術館年保費預算為五千多萬;《蒙娜麗莎》還憑藉高達1億美元的保額被列入了吉尼斯世界紀錄。人們為何願意不吝千金為藝術品投保?保險真能有效減少損失嗎?
“釘到釘”的安全網
1990年3月的一個星期日早晨,兩個小賊偷偷溜進了位於波士頓的伊莎貝拉嘉納藝術博物館,盜走了包括倫勃朗唯一的海景畫《加利利海的風暴》和維米爾《音樂會》在內的13幅傑作,價值五億美元,至今尚未尋回。
倫勃朗《加利利海的風暴》,布面油畫,160×128cm,1633年
《加利利海的風暴》被盜後的畫框
無獨有偶,2004年,愛德華·蒙克的《吶喊》和《瑪多娜》被持槍劫匪在光天化日下從挪威蒙克博物館劫走;2008年2月,價值約1.8億法郎的塞尚、梵·高、莫奈和德加的四幅畫,從蘇黎世的布爾勒收藏中被盜,同樣下落不明。
倫勃朗《身著黑色禮服的女士和紳士》,布面油畫,131.6×109cm,1633年,1990年從伊莎貝拉嘉納藝術博物館被盜。
這些被盜藝術品的珍貴是顯而易見的,但真正令人震驚的是,這些失竊案的館方都沒有投保盜竊險,也因此沒有任何賠償。原因就在於為傑作投保實在是太貴了,畢竟保額和保費是由藝術品的市場價值來決定的。
亞森特·裡戈《路易十四肖像》(Portrait of Louis XIV),布面油畫,277×194cm,1701年,2014年展出於“名館·名家·名作——紀念中法建交五十週年特展”。
此外,保險不僅能做到災後賠償,還能做到事前預防,即風險管理服務。以藝術運輸險為例,保險公司就提供了“釘到釘”(Nail to Nail)的保單。所謂“釘到釘”,即作品從原博物館牆上的釘子上卸下來開始,一直到在展出地點的釘子上掛好為止,無論因何種原因出現損壞,保險公司都必須賠付。
讓·克魯埃(Jean Clouet)《法國國王弗朗索瓦一世像》(Francis I of France),板面油畫,96×74cm,1535年,2014年展出於“名館·名家·名作——紀念中法建交五十週年特展”。
但如果在運輸中出現損壞怎麼辦?保險公司還能承擔修復費用,聘請專家進行專業修繕。
就像畢加索那幅不幸的傑作《夢》(Le Rêve)一樣。2006年10月,當時的畫作持有者、博彩業經營商史提芬·永利(Stephen Wynn)在向朋友展示作品時不慎用手肘戳破了畫布,在畫上少女的左臂部分造成了約1.5釐米的裂口。
巴勃羅·畢加索《夢》,布面油畫,130×97cm,1932年
但幸運的是,這幅畫被投保了,保險公司聘請了修復專家特倫斯·馬洪,還承擔了全部修復費用。最終,畫作在2013年以1.55億美元的價格成交,成了世上最昂貴的作品之一。
水土不服的藝術保險
由此,作為集眾人之力、救個人之急的經濟保障制度,保險能有效控制和預防可能面臨的諸多風險,從而最大限度減少損失,維護投保人利益,這就是其意義所在。
皮耶-奧古斯特·雷諾阿《煎餅磨坊舞會》,布面油畫,131×175cm,1876年,2014年展出於“名館·名家·名作——紀念中法建交五十週年特展”。
巴勃羅·畢加索《鬥牛士》(The Matador),布面油畫,114×145.5cm,1970年,2014年展出於“名館·名家·名作——紀念中法建交五十週年特展”。
文森特·梵·高《吃土豆的人》(The Potato Eaters),布面油畫,73.9×95.2cm,1885年,1988年在荷蘭克勒勒·米勒博物館被盜。
如安盛藝術品保險公司(AXA Art Insurance Corporation)以專業運營藝術品保險獨樹一幟,目前已佔據全球超過三分之一的市場份額。
除安盛外,東京海事、德國安聯Allianz SE、美國友邦AIA、丘博保險集團(Chubb Group of Insurance)、消防員基金保險公司(Fireman's Fund)以及聖保羅旅行者保險公司(St. Paul Travelers)等多家國際知名保險公司都有藝術品保險服務。
愛德華·蒙克《吶喊》,紙板蛋彩,該畫作於2004年從蒙克博物館被盜,2006年尋回。
按理說,藝術保險在國內應大有可為。近年來,我國藝術市場步入爆發期,2010年已成為全球前三大藝術市場,2020年還反超美國,成全球最大拍賣市場。業內人士分析,如果按照保費1%、藝術投保比率50%來計算,保險公司能賺取高達數十億元的保費。
但現實是,藝術保險在國內卻“水土不服”了:國內藝術展約有九成尚未投保,藝術機構的多數藏品也都處於“無保”狀態。
皮埃爾·博納爾《化妝間》(La loge),布面油畫,91×120cm,1908年,2010年展出於上海世博會法國館。
而且即便購買了保險,在核保和理賠等關鍵環節也很容易出現問題。首先,估值是個“老大難”,由於國內缺乏專業的評估機構,難以進行客觀準確的估價,保險公司也就很難確定風險和對應保費,投保業務無法展開。
無法投保的名畫
盧浮宮裡的《蒙娜麗莎》
列奧納多·達·芬奇《蒙娜麗莎》,板面油畫,77×53cm,1503-1506年
就像盧浮宮鎮館之寶《蒙娜麗莎》一樣。1962年,這幅名作終於出山,遠渡重洋前往美國華盛頓國家美術館和紐約大都會藝術博物館展出。
原則上,珍貴藝術品在被借展時,都會被要求投保,這次也不例外。為了這次特展之旅,保險公司給出了高達一億美元的理賠估值,創下了最高保額畫作的吉尼斯世界紀錄。但由於安保投入成本過高,保險公司入不敷出,合同最終並未達成。
約翰·肯尼迪和傑奎琳·肯尼迪在國家美術館觀看《蒙娜麗莎》,1963年
因此,不是不想投保,而是不能,因為價值高到無法估價。面對這樣的無價之寶,任何保險公司都不想冒著成為千古文化罪人的風險。
文森特·梵·高《織布機》(Loom with Weaver),布面油畫,70×85cm,1885年,1988年在荷蘭克勒勒·米勒博物館被盜。
一切小心翼翼背後,是藝術品流轉的巨大風險。或許藝術愛好者更容易理解金錢在藝術面前的無力感,那精湛的光影與筆觸、那人物的風姿與笑容、那脆弱中的永恆……一切已超過了可以被量化和測度的範疇。與受損後能得到多少賠償相比,人們更關心作品是否安全。畢竟,只是金錢的話是無法被用來展示的。
編輯、文 馬鈺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