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一位橙友在橙柿互動發帖:成年人的崩潰有時候真的是一瞬間,這輛車擋住我的車庫已經兩天了,電話少一位,110不管,交警查不到電話號碼(外地牌照,114移車都沒有這個功能)。真有一種衝動把輪胎氣放了,全身來個大花臉,理智告訴我這樣是不對的。叫了物業把他車鎖了,等他來聯繫我。
記者聯繫上發帖人何女士,她說事情剛才已經解決了。
“早上物業找到我,說是車主回來了,要找我開車鎖。見了面我也說了兩句,說句實話,車難停都能理解,只要讓我們的車能進進出出,停在這裡我們也不會說什麼的。”何女士說,物業應她的要求,給車子上了鎖,沒有她的同意,物業不會解鎖。
小區裡產生的停車衝突
物業也束手無策
何女士住在蕭山。小區南門保安說,今天早上就是他給那輛私家車開的鎖。
小區東門道閘
“昨天我們同事上班,是他把車子鎖了的,還在車上貼了一張紙條,開鎖要聯繫被擋住的那位業主。”師傅打開抽屜給記者看了那張紙條,被鎖私家車牌開頭為“皖”。
“他是個租戶,為什麼停在這裡我也不清楚,反正我們保安都是按照業主要求去做的。”
山北新苑物業經理說,發生這樣的事情很正常,畢竟小區車位比較緊張。“小區停車都是不收費的,車位也是先到先停。”經理說,雖然有道閘,但並不限制進入小區的車輛數量,僅僅記錄車牌號。
“我們也都是根據業主的意思,去處理因為停車產生的衝突。”
有業主告訴記者
晚上6點過後車位就緊張了
記者發現,小區沒有畫停車位,多數車輛就停在路邊,有的還停在小區內部橋樑上。
邵大伯在小區裡帶孫子玩,他說兒子平常開車上下班,晚上6點以後,小區停車就難了。
“我兒子一般5點半下班,路上堵堵,回到小區6點多,還要見縫插針找車位。”邵大伯說,因為小區沒畫停車線,大家都是見縫插針。
小區河邊釣魚的李先生告訴記者,小區停車難確實存在,他兒子也常常找不到車位。“今天週末,你下午來看可能還不明顯,有人開車出去玩了,你要晚上來,河邊路邊,停滿了車。”李先生說,有的業主花錢租車庫,沒租車庫的就只能早點回家,晚了找不到車位,要麼就停到邊上小學的地下車庫,但是要收費。
幾位居民說,停車把別人車堵住的事,在小區比較常見。王女士說,有的業主回來晚,又不想把車子停得太遠,索性就停在人家車子前面,別人的車子就開不出來。停到一起的車子,一般都在一幢樓或一個單元,大家低頭不見抬頭見,多多少少都認識,也不好意思鬧得很僵,一兩次也都算了。
陳先生說,有時候下午回來,位置比較空,有的車就隨便一停,佔的空間大,後來的車見縫插針,停得不整齊,對停車空間也是浪費。“你別看現在空,你要比比工作日的白天和晚上,那叫一個天差地別。”
律師:
物業無權鎖車
應及時勸阻並向相關部門反映
物業應業主要求,給私家車上鎖,這樣的行為是否合規?
浙江智仁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奕陽表示,業主維權還需合理合法,物業公司無權將違停車輛上鎖或採取其他強制措施。從法律角度來看,雖然物業公司對小區公共區域負有管理職責和管理義務,但物業公司並非行政執法部門,法律沒有賦予物業公司相應的行政執法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條等相關法律規定,物業的鎖車行為或被認定為對車主財產權的侵犯,若因鎖車行為導致車輛受損,還將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王律師認為,如果小區業主、租戶之間因停車產生私家車位置衝突問題,物業公司面對車輛可以採取的是及時勸阻、通知移車、向有關部門反映等措施。同樣,車位車庫被違停的業主,也可向公安交管部門求助或提起訴訟,請求違停業主挪車排除妨害,造成損失的還可主張賠償。
橙柿互動·都市快報 記者 陳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