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辰:中俄東三省交收談判中的日本因素(下)

吉辰:中俄東三省交收談判中的日本因素(下)
作者:吉辰
來源:《中國歷史研究院集刊》2022年第1期

四、東三省開門通商的重提與近衛篤麿的提案

中俄談判中斷後不久,東三省開門通商之議重新得到討論。開啟其端的,似為駐美公使伍廷芳。他於4月6日電奏(並轉奕劻、李鴻章、劉坤一、張之洞),報告美國對東三省問題的態度,提議:“竊謂俄約既不相強,東三省似應開門通商,以杜覬覦。”兩天後軍機處覆電:“據稱俄約既不相強,東三省似應開門通商雲,前原欲以此歆動各國,昨據日本謂各國只可仗義執言,不可以利相爭,是各國並無通商東三省之意。所謂開門通商,現在作何舉辦,望詳細妥籌,並探美廷議論。”
據伍廷芳覆電,美方對此反應平平。可能是受其電奏影響,劉坤一4月10日致電小田切,提出“惟有三省通商,仗各國之力,為牽制之計,方永絕俄國覬覦三省、逞志東方之念”,請求日本政府“代賜籌度”。其後他向張之洞表示,“如日謂然,當商尊處會奏”。次日小田切將劉坤一的提議電告加藤。對方此次態度倒不似從前那樣冷淡,4月20日回電訓令小田切轉告劉坤一與張之洞,如今中俄條約作罷,實行開門通商便無阻礙,但清政府應對東三省持有完全主權,並向各國宣佈開放東三省。小田切於4月22日遵照這一主旨致電劉、張二人。
劉坤一接到此電後,4月23日轉呈軍機處。同日又向小田切表達了對俄國因開門通商“藉口不還”東三省的擔心,並詢問:“是否一經宣佈,中國於該地,凡有應操主權之處,俄國不能阻撓?聯軍退後,俄在滿洲之軍,如有不退,是否各國肯出為理論,亦不慮其藉口占據?”4月26日,加藤對此指示小田切告知劉坤一,如果俄國有意退兵,絕不會因開放東三省而作罷。至於各國態度一節,則未作明確答覆,但提議清政府與英美兩國商議。於是,劉坤一致電羅豐祿與伍廷芳,要他們以劉氏的“私意”名義向所在國政府傳達。4月30日伍廷芳覆電稱,美方認為“專指三省似著跡,不如將全國通商,東省在內,俄難異議”。羅豐祿則於5月9日報告,蘭士敦聲稱開放東三省“現尚非其時”。顯然,英國對此不感興趣,美國主張中國全國通商,更難以實行。5月11日,加藤電令小田切通知劉、張二人,儘管日本政府仍然認為開門通商對於清政府是為得策,但鑑於英美態度消極,此時只能靜觀事態發展。5月14日,加藤又追加發出一通主旨相同且更加詳細的函件。
另一方面,鑑於張之洞一時沒有對開門通商一事表態,小田切5月1日又電詢他的態度。5月5日,張之洞回電稱:

東三省開門通商,乃鄙人獨自創議,以為此乃保亞東大局上策,自願極力辦成。惟此時公斷未布,侵地未還,中國似難驟發此議。將來必須辦到方好,或俟公斷時由美國言之,而中國力主之,較為自然。不知貴外部以為何如?或別有良策,務祈籌示。

再,俄約中以禁英、日兩國人教練水陸軍為最不好。此條雖刪除,然原約內有云“照從前議允成案”云云。此時新約雖不提,彼援舊約禁阻,中國亦難駁之矣。似宜於公斷時聲明,無論聘用何國入教練水陸軍,皆聽中國自便,或並於此次公斷之約內末一條聲明。諸事以此約為憑,從前所有舊約,無論已允、未允,俱應置勿庸議,不知可行否?前數日,將此節告久米大尉轉達近衛公,託其密告貴政府。此電所言通商、練兵兩事,均望密速轉達貴外部。是禱。

小田切來電動輒提到“劉宮保”意見,令張之洞不得不強調“東三省開門通商,鄙人獨自創議”,開門通商原本是他提出的方案。張之洞此時仍堅持這一方案,並主張在日後各國“公斷”東三省問題時由美國提議,以免俄國阻撓。另外,他針對前述原始草案中俄國援引舊有“成議”獨攬北方練兵權一條,提出“公斷”時應廢除這一約定。聯繫“禁英、日兩國人教練水陸軍”的措辭,這顯然含有鼓動兩國干預的意味。不過,加藤接到小田切的報告後,對美國首倡、廢除練兵兩條建議皆不感興趣,反而諷刺張之洞等人一味依賴列強,缺乏自立精神,毫不掩飾地表現出對“弱國無外交”的輕蔑。
張之洞5月5日電中提到的“久米大尉”即湖北所聘日本教習久米德太郎大尉,他受張氏之託向貴族院議長近衛篤麿公爵轉告練兵一事。4月28日,久米致函近衛(5月8日收到),報告自己與張之洞談話內容。據該函,久米此前回日本時曾受近衛之託向張之洞帶話(大約與庚子事變善後事宜有關),張氏對近衛大加感謝,並提出應將東三省問題提交“列國使臣會議”,“不得已將東三省一帶作為列國之共有地,或移置共同監視之下,決不容許俄之獨佔”。函中還提及前述俄國企圖獨佔北方練兵教習一事,聲稱《中俄密約》中已有這一條款(實際並非如此)。從此,近衛開始登上東三省問題的舞臺並頻頻發聲。
近衛是當時頗有影響力與個人特點的一名政治家,他是日本有著數百年曆史的“五攝家”之首——近衛家家主,但不像大多數舊公卿進入明治時代之後成為可有可無的政治花瓶。他曾在德國波恩大學、萊比錫大學留學,歸國後歷任貴族院議員、學習院院長、貴族院議長、帝國教育會會長等職。他還以提倡亞洲主義(尤其是“人種競爭”)、鼓吹強硬外交而著稱,東亞同文會成立後任會長,大力宣傳所謂“支那保全論”。
張之洞與近衛本是舊識。近衛1899年來華遊歷時曾訪問武昌,與張之洞有過會面。張之洞之孫張厚琨留學日本時,也因時任學習院院長近衛的關照進入該校就讀,並得到種種特殊照顧。張之洞亦將近衛視作在政治上可以借重的人物,此前曾因日本背景的中國報紙,如天津《國聞報》、上海《中外日報》《便覽報》《蘇報》《滬報》及漢口《漢報》等“多誤信康黨謠言”,指示心腹幕僚、湖北遊學日本學生監督錢恂“務訪其外部,並商近衛、伊藤”,對這些報紙施加壓力。
近衛領導的東亞同文會,在義和團運動爆發後積極思考應對之策。該會1900年6月下旬通過的基本方針是宣傳“保全支那”,並在中國南方收攬人心,避免“攘夷”。同年7月中旬,該會重要干將、評議員根津一又提出《對北清變亂的支那處分案》,其中被他認為最適宜的方案是“聯邦保全”,即聯合劉坤一、張之洞、李鴻章等南方總督,建立“分邦”進而合併為聯邦,再與其他地區合併為一帝國,置於日本保護之下。這一方案得到近衛認可,並被其推薦給伊藤博文等政要。俄國出兵東北後,近衛極力勸說總理大臣山縣有朋阻止俄國擴張而未果,其後以東亞同文會幹部為班底組織國民同盟會,通過發動輿論、遊說政府、聯絡清朝實力派等方式,推動對俄強硬外交。
1900年8月,東亞同文會在南京設立的同文書院受義和團運動影響遷至上海,1901年5月改名東亞同文書院。為出席成立儀式,東亞同文會副會長、貴族院議員長岡護美子爵來滬。收到李盛鐸通知後,張之洞對此頗為重視,多次向小田切、長岡致電致函,表示遺憾無法親往,將派員代為致賀。
事實上,長岡此來絕不僅僅為了祝賀東亞同文書院成立,亦帶有遊說劉坤一、張之洞的政治使命。6月2日,他與小田切一道在南京拜訪劉坤一。兩天後,劉坤一函告張之洞,長岡在談話中“備陳中、日唇齒之誼,俄人虎狼之心,非將東三省洞開重門,不足制侵陵以保亞東大局,詞極懇摯;並面交近衛公爵篤麼(麿)一函,言之尤為切直;另折代擬變通章程,亦復委曲詳盡”。6月8日,長岡又在武昌拜訪張之洞。6月14日,張之洞電告劉坤一會見情形,稱:“長岡來鄂,帶來近衛函及東三省開門通商辦法一本,與呈尊處之件同。”
可見,長岡分別向劉、張遞交了近衛的書信與關於東三省開門通商的意見書。關於此事緣起,近衛也有記載。據其日記,4月26日眾議院議員、國民同盟會會員神鞭知常來訪,轉述其女婿山座圓次郎(時任外務書記官)的意見:國民同盟會的運動,目前沒有借重清朝“有力者”的力量,因此難以得到外務省的援助。東三省的開放為劉坤一、張之洞所倡導,近衛若能撰文加以推進,造成政府與國民同盟會的“舉國同說”,進而影響清廷則為上佳。近衛對此大為贊同,並指示國民同盟會員恆屋盛服馬上進行調查。5月3、4日,近衛又為“向劉張等人送交書信”一事會見恆屋。看來,東三省開門通商的提議經由外務省—山座—神鞭傳入近衛耳中,而他很可能將起草意見書一事委託給了恆屋。
近衛致劉、張兩人的書信內容完全相同,主旨皆聲稱東三省絕不可棄,唯一出路只有“開放門戶以保領土”,請求兩人將其意見書“取捨折衷,以為成案,奏之西安,請朝廷付之於列國會議”,而他本人也將遊說日本的“當路者”。其意見書詳述對東三省開門通商的規劃,其“宗旨”言道:

一、廢撤從來三將軍,併合三省為一省,置總管府以治之。

一、府中軍政、行政、司法獄訟三權須分立,以昭權限。

一、總管府設顧問或作參政院、大理二院,任立法訟獄。

一、總管府立民、兵、財三部,分掌民政、軍防、度支事宜。

一、總管由宗室親王中簡放,凡各部官吏,掄選國中俊才以充之,無問滿漢之別。

一、各部聘用外國人之俊異優秀者為顧問官、教師,以備諮訪。

一、上開變法各項稍就頭緒,將牛莊以下各口岸海關撤去,以便各國人自由來往貿易。

一、既準各國人於牛莊以下各口岸自由來往貿易,須一面于山海關及蒙古各地方設立稅關,以為譏徵之地。

一、無論鐵路、礦山等利權,準外國人一體均沾,其購有田產及自由居住均在不妨。

“宗旨”之後又有“新法梗概”,細述以上各條。其中較重要者有以下三條。
其一,在東三省建立大理院、按察使衙門(官吏皆包括外國人)兩級司法體系,相當於終審法院與初審法院。這一體系與舊有的地方官兼理司法體制並行,規定凡涉及外國人的案件由按察使審理,雙方均為華人的案件,如一方不願地方官審理,也可如此審理。此外,大理院也有權受理原由地方官審理的上訴案件。
其二,東三省軍隊仍採取募兵制,但“其式參酌文明國兵法,折中其宜,別為一式”,總兵力為60營(參照當時勇營制度為3萬人左右)。
其三,在放棄關稅的前提下采取種種措施,預計東三省財政歲入可達3125萬兩白銀,來源包括出售木材、拍賣未開墾土地、礦稅、人頭稅、地稅、鹽稅、火酒(燒酒)稅與土藥(鴉片)稅。
此前張之洞提出的開門通商之議,只是一個粗略的構想,近衛的方案是在張氏方案基礎上細化而成的。不過,兩者不同之處在於:按張之洞的構想,東三省的開放辦法比照自開商埠吳淞、秦皇島,“我收其稅”;而近衛的方案是將東三省的海關全部撤銷,即所謂的“關市譏而不徵”。因此,近衛極力強調儘管清政府將失去東三省關稅(在當時只有牛莊一口),但開放帶來的農工商業利潤足以彌補。總之,在這一方案下,東三省在行政、司法、軍事、財政上都將異於內地,“實際上是由中國主動地把東三省的地位特殊化甚至半獨立化”。
同時,近衛亦通過李盛鐸致函軍機處“指陳時局”,應當也附有開門通商的意見書。6月10日,軍機處由榮祿領銜覆函,僅作客套感謝,未言及任何實質性內容。而到1903年6月,即俄國提出七條關於東三省與蒙古的政治要求後,近衛又將這一意見書寄送外務部,並另致一函,力勸清政府不要對俄讓步,同時也以相同內容致函南洋大臣、兩江總督魏光燾。以當時東三省的混亂局勢,開門通商之議更是空中樓閣,半年後日俄戰爭便即爆發。
從前引劉、張兩電來看,前者對近衛的建議較為謹慎,主張“先將近衛所擬辦法密呈政府預籌,一俟時局大定,斟酌施行”;後者態度則積極得多,提議江鄂會奏,“將各條有利無害,剖析陳明,切勸朝廷照辦”。劉坤一6月15日電告張之洞:“開門通商,公前已奏,雖舍此亦無保東三省之策,近衛所擬各節,於東三省官制、政令、賦稅全行更改。內間之意,過新之事不行,必以為駭人聽聞,置之不理,於事仍屬無濟。”他主張,一面向俄國交涉接收東三省,一面密電駐英、日公使“慫恿兩國相助舉行”開門通商,待俄國撤軍後再行“次第舉辦”。也就是說,他雖然同意開門通商,但因近衛的方案過於“駭人聽聞”而不予採納。由於二人意見牴牾,張之洞似未回覆此電。同時,他也暫時未將近衛的提案上奏。

五、東三省交收談判再開與劉坤一、張之洞的活動

東三省交收談判再開之際,張之洞又一次提議開門通商。1901年7月26日,他發出一份電奏,一方面陳述俄約的危害,並表示對李鴻章居心的懷疑;另一方面重申自己與劉坤一的意見:“其數月來,江鄂往返籌商,並探詢各國外部,惟有趁此公議(指《辛丑條約》談判——引者注)之時請各國公斷一策,將俄人自立之約十一條置之不論”。此外,他還聲稱“至美日兩國所請將東三省開門通商辦法,最為善策”,請求照會各國宣佈施行。在此,他沒有強調開門通商是他“獨自創議”的,反而說這是美日所請,自然是為了增加這一方案的分量。
7月29日,清廷向奕劻、李鴻章、劉坤一、張之洞下達電旨,試圖調停李鴻章與劉、張二人之間越來越深的意氣之爭,同時對接下來的中俄談判給出總體指導意見:“俄約自難全廢,終當設法改訂。俄人交還東三省若仍奪我兵權、利權,名還而實不還,害豈可言。且各國起而效尤,則內地之禍何堪設想。必須乘公約既成之際,向俄使商定前約,婉與磋磨,並即照會各國公使,請為公議,便可詢問關東撤兵日期以觀動靜。若能將東三省許各國通商,得互相牽制之益,庶幾根本之地可保,全局亦安。”可以說,這一指示是綜合四人意見而成的。參照前引張之洞7月26日電奏,可以看出其中“請為公議”與“將東三省許各國通商”兩條明顯受到他的影響。
張之洞當天尚未收到電旨。同日,他致電李盛鐸,通知“敝處日昨照日本外部意指電奏”(即7月26日電奏),目前未見回覆,要對方詢問日方意見。8月5日,李盛鐸拜訪外務省,遞交了張之洞的電報。次日,外務省總務長官內田康哉(旋即出任駐華公使)向他表示,“現迴鑾尚早,地方亦未全平靜”,各國不便對俄勸說,對開門通商則未置一詞。同日,他向劉、張電告這一情形。如前所述,加藤高明曾對開門通商表現出某種積極態度,而此時內田卻全然不提此節,這可能與內閣換屆帶來的外務省領導層變動有關:6月2日,第一次桂太郎內閣成立,加藤的職位被曾禰荒助(以大藏大臣兼任)取代。
8月12日,奕劻、李鴻章與俄國公使雷薩爾在北京重開談判。8月16日,張之洞致電劉坤一,首先援引奕、李12日報告談判情形的電奏,然後表示李鴻章在談判中不會遵循前引電旨中列強“公議”的指示。張之洞顯然擔心,如果沒有各國干涉,李鴻章將擅自答允俄國過分的要求。於是他主張兩人聯銜電奏,阻止俄方向李鴻章所要求的“三端”,即李氏擁有談判東三省問題的全權、簽約前對他國保密、不接受他國干涉。同時,他還主張在電文中加入內田“決不令中國失機會”的表態與近衛意見書中“東三省廣大富饒,開門通商雜居,歲入可數千萬”的言論。劉坤一次日回電表示“祈公主稿,挈銜電奏”,完全將主導權交給張之洞。
同時,張之洞仍在爭取日方的幫助。8月20、23日,小田切兩次報告曾禰,張之洞向他表示了對俄國要求“三端”的反對,希望日本與各國相商以協助中國。另外,他還轉呈駐上海總領事館南京分館主任天野恭太郎的報告。天野8月18日會見了兩江洋務局總辦汪嘉棠。汪氏告知他,劉、張二人對李鴻章負責對俄談判極為擔心,請求轉告曾禰。
另外,在8月24日,錢恂亦奉張之洞指示拜訪外務省,與內田會談。錢恂帶來兩份電報抄件,其中一份是張之洞致近衛電,言道“茲召錢守念劬(即錢恂——引者注)回鄂,商補救俄約事,請閣下代鄙人致意貴外務省,令錢守一見,面告機宜,以便回鄂速辦”。另一份是張之洞致錢恂電,內容仍是提及“三端”,認為清政府“日久為其(指李鴻章——引者注)所欺矇要挾,須急救”。錢恂表示,當下要著有三:一是令清廷不要同意簽約,二是迴鑾,三是“確立政府”即建立穩固的中樞,第三點尤為難中之難。他主張,如果“張總督入朝廷,得為皇帝近侍”,將於事有益。錢恂所提讓張之洞入樞,完全是其個人見解。甲午戰爭以降,朝野屢有調張入樞的提議,亦曾頒有明旨,但張之洞不願進京涉足複雜政爭,寧願在湖北經營一片事業。錢恂雖是張之洞極為器重的幕僚,但特立獨行,常有出格之舉,如在庚子事變初起時曾對日方有過“張之洞或會設立新政府”的誇張之語。不過,內田在會談中始終沒有明確表態。
至於劉坤一的態度,日方卻有一些別樣的記載。天野在8月28日給小田切的報告(同日由小田切轉發曾禰)中指出,劉坤一當前爭取日本干涉東三省問題的態度不甚積極,“與該總督今春之態度相對照,其間大相徑庭”。他引用即將東行的新任駐日公使蔡鈞(原任上海道)的解釋,說這是因為李鴻章此前“劾奏劉坤一,雲彼為日英所迷”,而李氏仍為慈禧所信任;加之劉氏“政敵”鹿傳霖現任軍機大臣,若抓住他的把柄加以排斥,“難保不至剝奪彼七十年來之功勞名譽”。因此天野總結道,“彼現下儘量慎其一言一行,務求不違西安朝廷之意,亦宜其然也”。所謂李鴻章“劾奏”劉坤一,確有所本;鹿、劉二人當時也確實交惡。這樣的解釋未必準確,不過出自一向為劉坤一倚重的老部下蔡鈞之口,還是值得重視。劉坤一此時態度不如張之洞積極,也是事實。
如前所述,劉坤一委託張之洞起草諫阻中俄談判的奏稿,這大概頗讓後者費了一番心思。據鄭孝胥記載,9月12日張之洞向他出示“《奏爭俄人東三省條約折》稿”。9月14、15日,張之洞兩次致電劉坤一,表示準備與他會奏開門通商一事,“折已繕就,俟尊電即發”,對方9月19日表示同意。若干日後,張之洞由驛遞發出這份聯銜奏摺,10月4日呈遞。
在該折中,張之洞首先聲稱“近聞又有先立三條密約之舉”(即前述“三端”),隨後表示“此約非付各國據理公斷,不能折其橫恣之謀,非許各國開門通商,無以制其侵陵之勢”。接下來,他羅列若干列強的動向,認為“種種情節俱屬可慮,可見各國均將視俄約之利害以為進退,效尤之舉已有端倪,各國援例於各省,各求所欲,即是瓜分。因循不斷,禍至無日矣”。然後,張之洞提到近衛的建言,聲稱這一辦法比起俄國的要求對清政府有利得多。即使是其中明顯有損國權的條款,他也主張接受:對於撤除海關,他接受近衛的說法,認為通商帶來的收入可以補償;對於任用外國官吏,他也援引中國海關的先例,同意“參用客卿”。他甚至聯繫到此前頒佈的新政上諭,認為“方今屢奉明旨,講求變法,特是不變不能圖存,驟變又恐駭俗,莫若於東三省採用該公爵條議,先行酌量試辦,如顧問、法律、警察三條,果其有利無弊,內地再為仿行”。也就是說,東三省實行開門通商,不僅是為了借各國之力保全領土,還可以作為新政的試驗田。於是,他請求命令外務部向各國宣佈“俄人何日交還東三省,我即日開門通商”。此折另附近衛致劉、張函與意見書抄件。正折與兩份附件加起來字數過多,可能是張之洞採用驛遞而非電奏的一個原因。考慮到他從3月下旬開始對長期掌管電報總局的盛宣懷有所防範,保密或許也是一個原因。
10月11日,張之洞還致電鹿傳霖打探中樞對此折的意見。其實,該折呈遞當天,清廷已字寄劉、張二人,但此時張之洞尚未收到。這一字寄諭旨對東三省問題仍持謹慎態度,認為“今遽將俄約宣請各國公議,必致激怒於俄,勢成決裂”,並引用劉、張折中“俄人何日交還東三省,我即日開門通商”一語,指出“今並未交還而遽宣此說,豈非徒以空言,先受實禍”。
至於日本方面,筆者尚未發現對此折有何反應。必須指出的是,恰在此時,外務省於9月24日命令小田切歸國,原因不明。這位一直負責聯絡劉、張且活動極為積極的關鍵人物離開中國之後,日本外交部門與兩人的聯絡驟減。
11月1日,張之洞致電劉坤一:

東三省開門通商,內意恐激俄怒,不敢宣佈力持。然近日情形,英日主意漸變,日本報並有聯俄之說。聞日本政府言中國此時兵力不足,日本不能代詰俄人,英人尤多觀望。頃聞慶邸赴汴迎駕,合肥(即指李鴻章——引者注)囑慶邸趁此力勸速定俄約,大局危矣。竊擬有不得已之策,新疆歲糜巨餉數百萬,有何益處!盛京、膠、旅不能守,而顧及西北沙漠乎!儻徑將新疆古城以西、蔥嶺以北,伊犁、塔爾巴哈臺、烏魯木齊等處讓與俄人,名之為借,俟數十年後議價贖還。至南八城乃膏腴多礦之地,不必讓。古城為南北兩路咽喉,不可讓。以荒漠易陪京,以虛耗羈縻之地易沃饒根本之區,利害較然。俄如將東三省速交還,準我開門通商,我即以此酬之。但須先密與英日商明,如中俄照此辦法,英日須阻各國,已得東三省開門通商之利益,不得藉口再向索地。並託日本力勸英人,如英日允許,即當迅速會同電奏。祈裁酌。「如以為可,請即密商駐京英使及日本外部。敝處已電商矣。盼」速復。

數小時後,張之洞再次致電劉坤一:

新疆抵東三省事,敝處致美(應為“英”字——引者注)日電尚未發,候尊處裁定示覆後再酌。

張之洞一方面感到英日兩國對東三省問題的態度轉向消極,另一方面聽聞李鴻章力主儘早簽訂條約,認為局勢危在旦夕。他的方案是以新疆土地交換東三省權益,在3月20日電奏中已提出,此次又將“借地”範圍定為古城(今奇臺縣)以西、蔥嶺以北。同時,張之洞仍準備令開門通商計劃與這一方案並行,為此打算請英日阻止他國可能提出的土地要求。筆者未能查得劉坤一的覆電,但估計他不會同意這樣的計劃。張之洞似也未向英日傳達此意。
11月7日,李鴻章病故;另一名全權大臣奕劻已於10月31日前去河南“迎鑾”。中俄談判又一次中斷,直到11月29日奕劻回京才繼續。

六、第一次英日同盟與《交收東三省條約》的簽訂

長期被視為俄國代理人的李鴻章去世,並沒有讓張之洞等人鬆一口氣。李鴻章去世當天,上諭令外務部會辦大臣王文韶署理李氏所遺全權大臣差使。王文韶向來以為官圓滑著稱,而且張之洞還將他看作李鴻章一黨。11月10日,張之洞致電劉坤一稱:“仁和(王文韶——引者注)向來助合肥,贊俄約。今仁和為全權,慶邸到汴,恐倉卒定議,不可救矣。”
於是,張之洞只能寄希望於奕劻,並擬通過遊說與奕劻關係密切的袁世凱,對其施加影響。12月19日,張之洞致電劉坤一,主張兩人勸袁向奕劻遊說,“堅持我勿私與俄定此約,必請五大國公斷”。同日袁世凱復電,表示奕劻的意見是“先密與英、日商妥,再與俄議,公斷一策,仍在慎重”,而他本人的意見則是在俄國作出足夠讓步之前採取拖延戰術。薩道義12月5日也報告蘭士敦:“袁世凱說,他、慶親王與兩位長江總督(即劉坤一與張之洞——引者注)不急於簽訂任何關於滿洲的條約,除非條款令他們滿意;不然的話,他們將會觀望待機。”
英國此時對中俄談判表現出比較積極的態度。薩道義此前剛剛訪問過南京、武昌,與劉、張兩人談及東三省問題,表示“亦以俄約為慮”,“英意與日本略同”。前引袁世凱電也提到,“聞英日已密議,尚未妥協”。他的情報是準確的,英日兩國此時正在談判結盟事宜。
俄佔東三省,促使英日越發對它們在遠東的共同利益產生共鳴。從1901年7月開始,雙方互相釋放出有意結盟的信號,逐漸開始磋商。兩國此時亦希望與俄國達成妥協,但對俄交涉皆不得要領。1902年1月30日,蘭士敦與林董在倫敦簽訂《英日同盟條約》,第一次英日同盟成立。條約共6條,主要內容是宣告英日兩國保證中朝兩國的獨立、領土完整以及門戶開放原則,規定雙方互相承認英國在華、日本在朝的特殊利益,一方若因保護這一特殊利益與一國或多國開戰,另一方將保持中立或參戰。
2月12日,條約在倫敦與東京同時公佈。同日,駐華公使內田康哉向奕劻遞交條約漢譯本以及一份標榜條約旨在保護中國領土完整的說明,奕劻面露喜色,表示條約確於中國有利。同時,新任外務大臣小村壽太郎也召見新任駐日公使蔡鈞,遞交同樣的文件,要求蔡鈞通知外務部、劉坤一與張之洞。張之洞當天便得知這一消息。身在東京的錢恂向他電告:“日英盟成,保中國獨立,盟期五年。”2月14日,劉坤一又發來蔡鈞2月12日報告條約內容的來電:

蔡使微(初五日即2月12日的代碼——引者注)電:日英聯盟,實為保我國自主之權,絕別國覬覦。日外部昨已電日使達譯部,今摘要電陳。一條,日英認清韓自主獨立,無侵略清韓之意。若別國有侵略事,日英利權受虧,或清韓內地騷擾,日英可因時因地設法處理。二條,倘日英因保護本國利益與別國啟釁,日英守中立之義,力阻各國博敵,與同盟國不得交仗。三條,倘開釁,或一國或數國,訂約之國和戰彼此助辦。四至六三條來稿略而未列。請轉電□帥鈞鑒雲。

就在英日同盟公佈的同一天,劉坤一接到奕劻、王文韶通知談判情形的“密函”,其主旨是表示“中國能自訂為上策。必不得已,請各國調停為下策”,“東三省為俄兵力所得,不稍與利益,彼豈肯交還?兩害取輕,舍此別無辦法”,即主張在俄國作出有限讓步的前提下籤約。對此,劉坤一認為“大不妥”,立即致電張之洞商議。對方更感“不勝惶駭”,提議“請公挈銜痛切電奏”。於是劉坤一於2月16日與張之洞聯銜電奏。此奏引用“密函”若干內容一一加以辯駁,最後總結道:“此約萬不可許,仍以請各國公斷為妥。否則,仍暫作宕局。”也就是說,其主張在訴諸其他列強之前暫時擱置談判。電奏中提到英日同盟的簽訂作為兩國將援助中國的證據,以反駁函中的懷疑意見:“查英、日等國情義最深,俄得志東三省,日固有唇齒之慮,英商務亦大受損。英已屢勸中國堅持,日本去秋覆電,允俟津兵撤後,同英美詰俄,語尤結實。近日英日聯盟,專為東三省事。揆之現勢則如彼,證之實事又如此,乃專以不切實相助責人乎!”
同日,劉坤一還致電張之洞、袁世凱與四川總督奎俊,通知自己應蔡鈞建議,託蔡、羅二公使向日英兩國祝賀結盟。袁世凱此前已得知英日同盟條約的內容,次日覆電(並致張、奎)稱,按照條約內容,“我之主權賴人保全,儼若無以自立”,而且將來若有內亂,英日均可干預,令他感到“憂痛交集”,因此在接到日方知會時並沒有致賀。不過,他也認為這一條約對中國來說“究可暫救燃眉”。張之洞對條約的態度同樣是憂喜參半。他於2月18日致電劉、袁兩人,對同盟條約第一條中“清韓內地騷擾,日英可因時因地設法處理”的言辭表示疑懼,擔心兩國將任意出兵中國,因此主張由蔡鈞、袁世凱分別向外務省、內田探詢此語含義。同時,他也認為英日同盟“於俄約甚有關係,斷不甘讓俄獨踞”,外務部雖接到通知,“恐未必送政府看也”,而前述2月16日電奏對英日同盟也只是一筆帶過,於是提議“此節似宜揭破,電告政府、外務部,免致率畫俄約”。看來,他對奕劻、王文韶(分別任外務部總理大臣與會辦大臣)當家的外務部並不信任。
對於張之洞2月18日電的意見,劉坤一次日覆電贊同,表示已指示蔡鈞“切究”,並請張之洞主稿挈銜電奏。同一天,袁世凱又電告劉、張二人薩道義也送來條約文本,對照之下認為“英、日必派兵干預,似無疑義”,還稱聽聞“俄法亦擬仿英日立一約”,擔心“我有內亂,四國均可干預,又歸四國維持,我將何以立國”。因此,他也主張由劉、張二人“執前言,切向英日商令代索(東三省)”,以便“試探英、日意旨力量”。
2月22日劉坤一通知張之洞(並致外務部、袁世凱),據蔡鈞報告,英日同盟中所謂“清韓內地騷擾”,指的是“俄在東省及在韓佔據,如去年拳匪事,亦包括在內”。2月25日羅豐祿也電告張之洞,“英日聯盟究因保守東方太平之局,且約辭公允”,並表示既然劉坤一已經致賀,亦已先行代張致賀。另一方面,2月19日奕劻、王文韶致電劉、張,表示自己發出前述“密函”之後才知道英日同盟之事,並保證“其中利害與尊處所見略同,斷不貿然從事,請勿過慮”。英日同盟的消息,顯然也讓兩位全權大臣面對俄國人時底氣足了一些。
由於擔心英日兩國根據同盟宗旨干涉東三省問題,俄方態度開始軟化,在接下來的談判中作出讓步。4月8日,《交收東三省條約》在北京簽訂。條約規定:東三省恢復戰前狀態;清政府仍應按照《東省鐵路公司合同》保護中東鐵路及在東三省的俄人;在“再無變亂,並他國之舉動亦無牽制”的前提下,俄國佔領軍在十八個月內分三期全部撤退;清政府在東三省駐軍,俄軍撤退前需與俄方商辦,撤退後則須知會俄方;俄國交還山海關、營口、新民廳鐵路,修理養護費用由清政府支付,不許他國參與鐵路相關事務;清政府在東三省南部修路、在營口建橋須與俄方商辦。對比一年前的《暫且章程》、條約草案與修正案,這些條件相對不那麼苛刻,但仍嚴重損害中國主權。
在長達一年有餘的東三省交收談判過程中,日方對清政府的影響力明顯增加。談判的最後階段,本來身為局外人的內田已經深度參與其中,頻頻向全權大臣奕劻表達意見,甚至被奕劻委託校訂條約的法文本。另外,即使是在《交收東三省條約》簽訂後,日方也不忘通過地方大員干預東三省問題。小田切1902年返回上海任所後不久,即於當年4月底先後拜訪張之洞、劉坤一,標榜日方“阻止俄約”之“功”,並建議劉、張會奏“請改東三省官制,照各行省辦法,滿漢兼用”。這預示著,日本此後越發將東三省視為自己的勢力範圍。

結     語

庚子事變中,俄國乘機出兵東三省並制訂苛刻的交收條件,企圖獨佔利益。這引起其他列強不同程度的不滿,英、德、日、美、意、奧六國皆警告清政府不要單獨對俄簽約;然而,多數國家無意進行實質性干預。日本基於自身在東北亞的利益,反應較為強烈。它起初試圖援引英德協定,聯合兩國制止俄國,未能奏效;之後採取靜觀其變的態度,少與俄國直接交涉,而是一方面對清政府全權大臣、駐日公使施加壓力,另一方面向劉坤一、張之洞等地方大員展開遊說。從實際效果來看,後一方面的工作反響更大。於是,本為中俄雙邊談判的東三省交收談判,摻入越來越多的“日本因素”。
在東三省交收談判中,清政府內部一直存在兩派觀點。就前後幾任全權大臣奕劻、李鴻章、王文韶而言,他們直接面對俄方壓力,會更多地考慮談判破裂的風險,傾向於接受俄方條件,李鴻章的妥協傾向最為明顯。談判桌外的劉坤一、張之洞、袁世凱等人則希望藉助日方(及其他列強),主張拒約。
在東三省交收談判後期,第一次英日同盟締結,清朝大員普遍將其看作抵制俄方的後盾。俄方對英日同盟也有所忌憚,最終作出讓步。通過在背後干預東三省交收談判,日本對清政府的影響力明顯增加。
必須指出,日本出於自身利益考慮,一再鼓動清政府拒絕接受俄方條件,但始終不願提供實質性支持,相當於令清方單獨承擔談判破裂的風險。第一次英日同盟的宗旨,更非如條約字面那樣所謂保護中朝兩國的主權獨立與領土完整。在俄國出兵東三省之初,日本原本準備通過犧牲朝鮮或中國的利益與俄國達成勢力均衡。由於此種企圖未能達成,日本方才勸說清政府不要與俄國簽訂條約。日俄戰爭後,日本轉而全力攘奪東三省利權,行徑一如先前的俄國。
考察東三省交收談判時期劉坤一、張之洞與日方的互動,有助於更深刻理解當時清朝的外交體制。按照常理,一國的外交權應當僅由中央政府掌握;而在總理衙門與地方督撫(尤其是南北洋大臣)同時辦理外交事務的情況下,晚清時期長期存在相當程度的“地方外交”。這一情形,在政局動盪的庚子事變期間得到集中體現。正如陳體強所言:“地方大吏主持外交之權到了庚子之亂,可謂登峰造極。”所謂“登峰造極”,陳氏所舉標誌性案例是備受研究者關注的東南互保。比較而言,東三省交收談判中的地方外交或許體現得更為典型,在某些方面又更為極端。如果說,東南互保是劉、張等人在轄區內自行其是,那麼參與東三省交收談判則更能體現其外交權限的常態化。在善後事宜開始之初,他們被授權“隨時函電會商”議和事宜以及“準便宜行事”,可謂獲得了準全權大臣的身份。這樣的任命,昭示著在地方外交習以為常的情況下,重大外交事務已離不開劉、張這樣的疆臣領袖。同時,劉、張不僅通過“函電會商”深度參與東三省交收談判,甚至自行向駐外公使下達指示——兩人頻頻指揮李盛鐸進行對日交涉,便是最明顯的例子。
在此之後,清朝地方外交的勢頭有所回落。庚子事變後,清政府改總理衙門為外務部,相應取消各省督撫將軍的總理衙門大臣兼銜,體現出集中外交權的傾向。不過,地方外交的慣性依然存在。1907年,清政府頒佈《各省官制通則》,規定督撫權限包括“外交軍政事宜”,地方外交進一步制度化。而這一官制首先便是在對外(特別是對日)交涉日益繁雜的東三省施行。民國時期,地方外交的土壤愈發深厚。譬如張作霖、張學良父子治下的東三省,由於長期遊離於中央政府之外,其外交機構與外交實踐的地方性尤其鮮明。相較之下,政治統一的晚清時期存在的地方外交現象更值得深思。
對東三省交收談判中“日本因素”的研究,有助於理解日本對華戰略的特質。認識到前述清朝地方外交特性並在對華戰略中加以利用的列強,自然不止日本。然以認識之深、利用之勤而論,當以日本為最。甲午戰後,為避免清朝對日復仇,日本外交部門與軍方煞費苦心地結交朝野上下“有力者”,劉坤一與張之洞之類的疆臣領袖是其重點工作對象。義和團運動爆發後,東亞同文會也開始考慮聯絡劉、張等南方督撫。此種工作的深度與廣度,在列強中是絕無僅有的。東三省交收談判中劉、張等人與日方頻繁互動,體現出這些工作的顯著效果,兩人幾乎不自覺地成為外務省和東亞同文會的傳聲筒。他們顯然沒有意識到已被日方利用,成為對抗俄國的棋子。前述1901年7月29日電旨有言:“李鴻章誤以畫約為劉坤一、張之洞所阻,至有江鄂為日人所愚之言;劉坤一、張之洞又以李鴻章為偏執己見,亦有全權為俄人所愚之言。”其實,雙方的互相指責在某種程度上都道出了事實。可以說,在東三省交收談判中,李鴻章、劉坤一和張之洞均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列強影響——前者為俄國的威脅(或許也有賄賂)所動,後兩者則為日本的遊說所動。對中國“有力者”特別是地方大員的拉攏與滲透,也為此後的日本對華戰略所繼承,拉攏與分化地方實力派更成為日本實施對華戰略時的慣常手法。
(作者吉辰,系中山大學歷史學系(珠海)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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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湘 宇
校審:小 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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