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有人偽造周總理簽名,騙銀行二十萬!總理震怒限令十天破案

60年有人偽造周總理簽名,騙銀行二十萬!總理震怒限令十天破案

1960年3月18日下午快下班時,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辦公室,來了一名神秘的中年男子,他細高個,身著灰呢大衣,夾著公文包,像個幹部,只見他開口自我介紹說是國務院辦公廳的,要給行長送一份加急公函。

說完,此人從皮包裡取出一個牛皮信封,右下角印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正中則是“急件”。還標有“速送,限5點40前送到”字樣。

來人把信交給辦公室接待人員就走了。

辦公室接待人員一見是“國務院”字樣,不敢怠慢,立即送交行長辦公室。

恰好行長外出,秘書就代為收看。

打開信封只見裡面是一份批覆文件:

“總理:

主席辦公室來電話告稱,今晚九時,西藏活佛舉行講經會,有中外記者參加,拍紀錄影片。主席囑撥一些款子作修繕寺廟用,這樣可以表明我們對少數民族和宗教自由的政策。根據以上情況,擬撥給15~20萬元,可否,請批示。

西藏工委宗教事務部。一九六O年三月十八日。”

下面赫然是周總理的簽名和批示。

“請人民銀行立即撥給20萬元。”

“周恩來”。

附信還有一行註釋:

“為避免資本主義國家記者造謠:1、要市場流通的舊票;2、要拾元票;3、包裝好看一點,七時務必送民族飯店趙全一。”

秘書乍一看此信,第一感覺有些詫異,國務院需要款項,都是財政部從國庫撥款,怎麼會直接從銀行取款呢?

可是她又看了看周總理簽名,不錯,她過去見過幾次周總理親筆簽名,比較熟悉周總理的筆跡,覺得沒錯。

秘書畢竟是女性,遇事不夠沉著,她一看時間只剩一個多小時,行長又不在,害怕耽誤國家大事,有點慌了,立即找王副行長。

王副行長一看,也有點疑惑不解。

正在此時,電話響了,王副行長一接,對方說是總理辦公室的!在催促儘快辦理,王副行長一聽,也信以為真。

二十萬元,在當時可是一筆鉅款,需要嚴格手續的,可是現在時間這樣急迫,怎麼辦手續呀?

秘書更急了,說管不了手續了,先提款,手續可以稍後辦,不能誤了國家大事!

就這樣,兩名銀行領導就這樣輕而易舉地上當了,立即向銀行貨幣發行局下指令,半小時內準備好二十萬現金,要舊鈔。

一通忙亂,人行總算準備好二十萬,派兩個工作人員到民族飯店。

進了大廳,他們問服務檯:哪位是西藏工委的趙全一同志啊?

只見大廳沙發上站起一人,走過來說他就是,並遞上一張“總理辦公室”的介紹信,寫道:“茲介紹西藏工委宗教事務部趙全一同志前去你行領取撥款20萬元整,此致中國人民銀行。一九六O年三月十八日”,落款處蓋著“總理辦公室介紹信專用”的印章。

銀行工作人員一看,也信以為真,就把兩袋鈔票給了趙全一,趙全一從一個筆記本撕下一張紙,寫了張收條。

上寫道:“趙全一收到人民銀行送來¥貳拾萬”。

就這樣,這筆鉅款便這樣稀裡糊塗就交給此人了。

此事過去兩天了,可是人行一直沒有接到總理辦公室進一步的指示,好像什麼沒有發生過一樣,這太不正常。

到第六天,人行沉不住了氣了,給國務院總理辦公室打電話諮詢,結果根本沒有這回事!

王副行長立即帶著所有“公函”“介紹信”等物到總理辦公室核對,結果發現印章都是偽造的!

這是一起膽大包天的詐騙案!

周總理得知有人竟敢假冒自己行騙,氣得當場發怒,怒斥銀行領導翫忽職守、毫無防範意識,也不遵守業務流程,但凡有一樣,這樣拙劣的騙術也不可能成功!

周總理又命令公安部副部長楊奇清立即親自督辦此案,限期十天務必偵破。

楊奇清部長立即行動,當時偵案技術非常原始,只能首先根據描述,畫出嫌疑人的畫像。而後大量印刷,貼滿北京大街小巷,頓時全北京都知道這件驚天大案。人們都在議論此事。

許多熱心人也提供線索,不過核實後都與本案無關。

公安幹警又重點從犯罪人留下的信件著手尋找線索。

首先,那個國務院信封是真的,但是舊的,很可能是犯罪人從什麼單位竊取的。

再看信函所用稿紙,經辨別,卻不是國務院專用信紙。不過不難看出,也是什麼重要國家機關專用。

那個時代,重要的國家機關的辦公稿紙都是專門製作的,不是買來的普通稿紙。

因此,如果從信紙尋找突破,找出這是什麼單位的信紙,就是一個突破口。

可是北京到處都是重要的政府機關,專用信紙多如牛毛,如果一一上門對比,必定耽誤大量寶貴時間。

不過,在抗戰時期就被稱作“延安福爾摩斯”的楊奇清部長,想到國務院檔案室收集有全北京乃至全國各地的機關公函,堪稱“國家機關公函文件博物館”,到那裡比對,會效率快得多。

於是楊奇清部長立即派了幾十個精幹的民警,到國務院檔案室做比對。

檔案室內各種文件也是堆積如山,要從中找出一樣的信紙,也如大海撈針,不過,幾十名民警兢兢業業,從早到晚認真翻看一張張文件。

功夫不負有心人,終於一天找到了完全一樣的信紙。楊奇清部長一看,原來是國家經貿部的信紙。

看來,嫌疑人和經貿部有著不解之緣,甚至就藏身其中。

於是楊奇清部長帶著精幹警力,移師經貿部,重點排查。

經貿部領導也非常配合,根據人民銀行對犯罪人相貌特徵的描述,他們將懷疑鎖定一人,此人叫王倬。

民警決定先不打草驚蛇,暗中詢問他同一辦公室的同事,結果他的同事立即說:“肯定是他!我早就懷疑了”

原來王倬這些天表現非常反常,明顯精神高度緊張,同事一談論這件大案,他不但不參與,反而露出驚恐不安的神情。

這個同事曾經開玩笑,說王倬你怎麼這樣像嫌疑人畫像裡的人啊,王倬竟歇斯底里地拉著這個同事要去找領導評理,非常反常。

再一比對筆跡,完全可以斷定就是王倬的筆跡。

到了這時,楊奇清部長決定,可以抓捕王倬了。

幹警來到王倬家裡,發現王倬正在焚燒人民幣,還在銷燬當天穿著的衣物。

並從他家裡起獲藏匿的鈔票,除了少部分被焚燬外,大部分鈔票被收回。

這個王倬,是遼寧瀋陽人,自幼不安分守己,愛動歪腦筋,他後來考上財經大學,在學校裡別的同學積極入黨革命,他卻加入反動的“三青團”,後來他掩蓋歷史參軍,中途又怕苦,偷偷偽造調遣信,從部隊偷跑回大城市。

後來由於學歷高,他進入經貿部工作。

本來已經工作很好了,可是貪圖享受的王倬還是想大發不義之財,於是就萌生偽造總理公函行騙的念頭……

這件驚動中央的大案,前後只用八天就成功破案,王倬經公審被判處死刑,很快就伏法,得到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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