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花樣年華。有人還在校園唸書,有人剛進入社會,或迷茫,或憧憬著美好的未來。
而王先生的妻子,卻疑因過度勞累,在宿舍猝死。
今年2月初,王先生的妻子到上海一家電子廠打工。
4月15日晚,王先生突然接到妻子舍友的來電,說妻子不舒服,怎麼也叫不醒。
為生活拼命的我們,怎麼就是這種歸宿?
上夜班、一天工作11小時
疑因勞動強度過大猝死
因為妻子的身體一直很好,平時都不怎麼感冒,也沒什麼大病。
但妻子跟他說過,加班時間有點長,一天平均11小時,有時候上足12小時。工作2個月只休息了2天。
在宿舍裡,她在睡夢中死去,連喊救命的機會都沒有。
而一條年輕生命的隕落,換來的只有中介公司賠償的一兩萬塊喪葬費。
電子廠說,她是臨時工,但猝死時不在工作單位,不是工傷。買了僱主責任險,需要提供屍檢報告,才能跟保險公司協商。
妻子是跟中介公司籤的勞務合同,但中介公司也並沒有給她繳納社保。
一番詢問下來,王先生的妻子雖然付出了勞動,自身的健康和權益卻處於“裸奔”狀態,得不到任何保障。
臨時工,健康保障的空白地帶
畢竟,在過往的各種公關事件中,我們經常能看到臨時工的身影,他們幾乎都是被拉出來背鍋的。
事實上,在最開始,臨時工,即勞務派遣這種用工方式,是為了保護勞動者權益的。
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大量外國企業進入中國,聘用了大量中國的勞動人民。
為了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當時規定,外國企業不得以自己的名義獨立招收中國僱員,必須委託外事服務單位進行辦理,這就是我國勞務派遣的原型。
到後來,大量國企職工下崗,農民工進城務工,勞務派遣形式也解決了許多人的就業問題。
在正常的勞務派遣中,勞動者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成為勞務公司的員工,然後被派到不同單位工作,勞務公司必須為員工提供法律規定的工資保障和社會保障。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圖源:壹圖網
但現在,一些企業為了逃避用工風險,轉嫁責任,直接從勞務公司聘用員工,而且,一聘用就是好幾年,早已不是臨時工。
同時,用人單位和跟臨時工之間沒有直接的勞動關係,如果出現工傷,是跟用人單位沒有直接關係的,沒有任何補償。
2020年底,餓了麼一名34歲的騎手在送餐途中猝死,家屬卻被公司告知,騎手跟平臺沒有任何關係,出於人道主義,賠償2000元。
在輿論發酵後,才同意將撫卹金數額提高到60萬元。
一條命,就值2000元。
而在真正簽了合同的勞務公司這邊,也存在一些亂象。
比如,為了減少保險費支出,勞務公司按最低比例繳納保險費,或選擇性地只參加1至2個險種。
以廣東省的情況為例,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的勞務派遣組織大部分為每位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外省輸出部門駐當地管理機構的勞務派遣組織,則在員工原籍繳納工傷保險;
家政服務公司絕大部分沒有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這就使得這些臨時工的健康保障處於一片空白的狀態,萬一出事,幾乎沒有承擔風險的能力。
怎麼就猝死了?
有內因和外因
遺傳性心律失常是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這類猝死絕大多數發生於40歲之前,且多在夜間或活動中發生,致死性高,業已成為青壯年最主要的死亡原因之一。
中青年人應重視體檢,有不適儘早就診,尤其是有猝死家族史的人更要提高警惕。
病毒侵犯心臟
即便是身體強壯的人,在流行性感冒或病毒性腹瀉後,約4%的人會侵犯到心臟。
如果連續熬夜、過度疲勞,體質突然變弱,就更容易被病毒侵犯。
病毒侵犯心臟傳導系統,可導致嚴重心律失常,甚至室顫,最終猝死。
所以,中青年人在感冒後要注意充分休息,切不可“硬扛”。
一旦感冒伴有發燒,要多加警惕,及時到醫院進行正規治療。
冠心病
近年,冠心病的年輕化趨勢明顯。只是,早期冠狀動脈粥樣硬化無明顯的心絞痛等症狀,往往會被人忽視。
然而,一旦冠狀動脈粥樣斑塊破裂,就會發生心肌缺血,進而出現致死性心律失常,導致猝死。
△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斑塊。圖源:壹圖網
這類猝死往往會有一些先兆症狀,如憋悶、心悸、眩暈、胸前區壓榨性疼痛、肋骨下疼痛、左胸部疼痛、出冷汗和失神等。
此時應及時就診。
下面這些信號,更加值得警惕
1.不穩定心絞痛心絞痛的特徵,主要為發作性胸痛或胸部不適。
不穩定心絞痛,應當與急性心肌梗死等同對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①以前沒有,新發生的心絞痛;
②以前心絞痛比較穩定,但近一個月來胸痛性質、發作頻度、持續時間、緩解方式等在加重;
③靜息時(沒受刺激的狀態)發作心絞痛;
④夜間發作心絞痛;
⑤支架或搭橋術後,心絞痛又發作;
⑥心肌梗死後,心絞痛又發作。
2.急性心肌梗死心絞痛持續時間過長(超過15分鐘),舌下含服硝酸甘油不緩解,伴低血壓、心慌、出大汗、瀕死感、意識障礙等。
3.胸悶、憋氣劇烈,難以忍受需警惕肺栓塞、心衰急性發作等。
4.撕裂樣劇痛需警惕動脈瘤、動脈夾層等。
5.劇烈頭痛需警惕腦出血。
6.眼前發黑伴心慌需警惕惡性心律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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