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遊部進一步規範演出市場管理和秩序

文化和旅遊部進一步規範演出市場管理和秩序
近期,演出市場加快恢復,各類演出活動大量增加,在繁榮文化市場的同時,個別演出活動發生現場安全事故,部分熱門演出存在“黃牛”炒票等問題,影響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為進一步加強演出市場管理,規範演出市場秩序,充分發揮演出市場在促消費、穩增長方面的積極作用,推動文化市場高質量發展,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演出市場管理規範演出市場秩序的通知》。

《通知》從嚴格執行演出市場主體准入制度、全面加強演出活動審批管理、持續做好演出場所監管、重點加強大型演出活動現場監管、切實規範演出票務市場秩序、壓實演出舉辦單位主體責任、加強營業性演出市場執法辦案7個方面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將社會關注度高、票務供需緊張的營業性演出作為重點監管對象,提前進行研判。督促演出舉辦單位、演出票務經營單位面向市場公開銷售的營業性演出門票數量,不得低於核准觀眾數量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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