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患者必須每3個月或半年複查一次?醫生:不可一概而論

1、癌症的惡性程度

癌症的可怕正是在於這個“惡”,就是因為癌細胞是一種失控的細胞,他不停的生長分裂,破壞我們的身體,搶佔我們的能量。但癌症之間也是有分別的,有的癌症惡性程度高、發了瘋一樣生長,哪怕相隔一月,都可能有很大的進展,。

而有的癌症惡性程度低就會很“懶”,它雖不是什麼好人,但自己能生活下去也不會四處掠奪,自然複查也不需那麼頻繁,比如甲狀腺癌,手術穩定後一般半年或一年進行一次複查。

2、癌症的分期

為了描述癌症的情況,醫生會給癌症進行分期,依據腫瘤的大小、轉移到淋巴結的情況、轉移到其他器官的情況,這三個要點判斷這個癌症發展到了什麼程度。

只在癌症發生的原處長了小小一個癌,和這個癌擴大了好幾倍,附近的淋巴結和其他器官上也發現轉移。這兩者相比,顯然後者更加嚴重,自然需要更加密切的複查。

3、複查的目的

癌症是很複雜的疾病,並不是所有癌症都可以通過手術治療。有時邊放化療邊複查,看看癌症有沒有被控制住。癌症沒有長大或者長大的很慢,不影響主要的功能就可以了,這時候複查的可能會比較頻繁,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複查一次都有可能。

而如果是手術已經切除癌症的病灶,也度過了術後恢復期,到了比較穩定的階段,那此時複查主要是為了監測癌症有沒有復發,三個月或者半年規律複查,間隔時間相對長一些。

癌症這個疾病用千變萬化來形容一點也不為過,哪怕是同一種癌症,對於不同的患者治療方法和複查時間都可能會不同。癌症需要醫生和患者攜手努力,要聽醫生的話,按要求定期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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