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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的28名被告人均被施以重刑,而主犯陳繼志在逐項累加罪名、數罪併罰後,更是被“頂格”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四年。
從去年6月至今,唐山打人案終於落下帷幕,惡人得到懲罰,我們也開始反思,怎麼樣能讓這類事件再少一點……
她們傷好的怎麼樣了、有沒有後遺症、錢夠不夠用、心理創傷怎麼療愈……依舊牽動著你我的心。
除了對女孩的慰問,就是對惡人是否得到懲罰的“關注”:
關於“陳繼志”,我們先回答一下討論度比較高的問題。
我能理解大家因為氣憤,問出的這個問題。但監獄不是藏汙納垢之地,服刑人員依舊受法律保護,無論是人格侮辱,還是毆打,都是違法的。
就算他是罪犯,也是擁有人權的,暴力往往只會滋生暴力,以暴制暴從來不是解決根本問題的辦法。
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換句話說,陳繼志八罪並罰判了24年,再怎麼減,他也得服刑12年以上。
早在去年9月,陳繼志曾在最後陳詞時痛哭流涕,說對不起國家,對不起唐山,對不起受害人。
是否真的從心底裡悔過,發自內心的對女孩感到虧欠我們不得而知,但是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因為衝動而把自己半生賠進去已成事實。
陳繼志現在43週歲,再過24年,出獄也已經66歲了。
有些人至今怒氣未消,有些人已經從去年的陰霾中走出,很多人不明白,木棉為什麼要“炒冷飯”。
4個女孩已經沒有生命危險了,施暴方賠了錢,法律已經給了最公平的判決,事發至今,現在這個結果已然是最好的結果,
時間撫平了很多朋友當時恐慌感,甚至那4個女孩可能傷口已經結痂,看不出異樣;
被酒瓶砸、被凳子砸、被掌捆、被腳踹、被拽著頭髮拖著走;
視頻裡,那個女孩被推倒在地,發出的“咚”的一聲巨響,響聲現在還在我腦海裡迴盪…..
陳繼志必須受到懲罰,必須受到全網譴責,必須時不時被重提,
據悉,該男子在衛生間裡摸了女孩,女孩本身就吃虧,一肚子委屈,可沒想到對方不僅態度不好,還要上前動手。
隨後,男子趁眾人不注意,擺脫店員後死死扯住女孩的頭髮,一把將人拽倒在地。
“只是一點小小的摩擦,沒有什麼大問題,客人喝了點酒而已,派出所已經處理了。”
當你不喊、不叫、不哭鬧,選擇一忍再忍的時候,那全部人就都會覺得你該忍。
在看客眼裡,痛不在他們身上,你就算鼻青臉腫也可以說成“小摩擦”。
也是來源於一段監控,一個又高又壯的男人嘴上不停地叫罵,一邊罵一邊動手,把一個瘦小的女人抓起來、摔下去;
兩人是同居關係,未婚育有一子,男方已經道歉,取得了女方的原諒。
很多女性面對暴力,都是選擇“隱忍”,這也給施暴者傳遞一個信息:
“打一下怎麼了,哪家男人不打女人,打了才聽話,而且我都道歉了……”
退縮的女性越多,那些真正勇敢對抗的女性越會自我懷疑。
一味忍讓,在原則上“大事化小”,不僅僅是給自己埋坑,更是對所有女孩的“攻擊”。
對施暴者的縱容,和施暴者共情,是對我們自己的殘忍。
今年才剛剛開年,1月、2月就出現這樣的事,我不敢想象,有多少女在沒有被監控拍到的地方受欺負。
我想告訴所有女孩,越是這樣,我們越應該學會捍衛自己的權利,擲地有聲的告訴他們:
猥褻、施暴,都是違法,我們要學會用法律的手段保護自己。
類似的話題,木棉寫了一次又一次,以後也還會一次次地寫。不為別的,唐山燒烤打人案也好,深圳火鍋店事件也好,一樁樁一件件,都在提醒我們:
而只有我們自己願意主動“拯救”自己,一切才能好起來。
我希望所有姐妹都能明白,這不是性別的問題,而是要學會捍衛自己的權利。
我們都是獨立的個體,沒有必要去承受誰的壞脾氣,不要做沉默的羔羊,不要和施暴者共情!
拋開面子,把“尊嚴”放一邊,不要硬“剛”,先保證自己的安全;
及時呼救,報警、就醫,不要一個人承受,法律會給你一個公正的結果,醫生能幫你留下就醫記錄;
馬上曝光,向網友求救,讓周遭的人給你作證,知道你的處境……
世界上根本沒有完美受害者,有的只是盯著蛋殼縫的加害人。
最後,我想說,希望每個女性都能被這個世界溫柔以待,也希望所有施暴者受到懲罰真正悔過,為自己行為懺悔。
點亮【贊】+【在看】,希望所有姐妹都能理性而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