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寧欣
近試上張籍水部
朱慶餘
洞房昨夜停紅燭,待曉堂前拜舅姑。
妝罷低聲問夫婿,畫眉深淺入時無。
這首詩是朱慶餘(生卒年不詳)於唐敬宗寶曆年間(825-827)參加科舉考試前,向著名文人張籍詢問自己呈獻的詩作是否得到他和主考官的賞識,是否有機會被錄取的探問詩。詩中,朱慶餘將自己比作初入洞房的新娘,將張籍喻為審視新娘的新郎,以羞澀的神態和忐忑的心情探詢自己仕途的第一步是否能順利邁出。朱慶餘因此詩得到張籍的賞識,得其引薦而揚名,在寶曆二年(826)中第。
既然科舉制是一種公平的考試製度,考生朱慶餘為何要在考前奉詩張籍,低眉順眼地用隱晦的詩句探詢自己的仕途前景呢?科舉考試又是否能真正體現公平競爭的原則呢?
“長安米貴,居大不易”
由於科舉考試錄取不易,為了能夠引起輿論和主考官的重視,很多考生在考試之前,會把自己的詩、賦、文章等,或投獻給與主考官關係密切的權貴,或奉於在社會上有影響、有地位、有聲望的人,希望得到他們的賞識,從而能予以推薦,這就叫“行卷”或“溫卷”。而且那些有名望、有地位的人確實也有推薦的資格,叫“通榜”。這就是朱慶餘《近試上張籍水部》這首詩的創作背景。
詩中提到的“水部”,指的是尚書省六部之工部下轄的水部司,主管水運水利等大小事宜。張籍曾任水部員外郎,而唐人往往以官銜稱呼某人,因此張籍曾被稱為“張水部”。張籍職品不高,但卻是當時的著名詩人,他收到這首詩後即作詩回覆,表示朱慶餘的詩“萬金不換”。朱慶餘由此得到張籍的引薦而揚名,在唐敬宗寶曆二年(826)中第。
類似的例子不少。據唐朝張固撰寫的《幽閒鼓吹》記載,白居易初來長安準備參加考試時並沒有名氣,就把詩作投獻給當時的名士顧況。顧況雖然官位不高,但在文人群體裡很有影響,他看到白居易的名字就說“長安米貴,居大不易”,意思是說沒有名氣想在長安城通過參加科舉考試而獲得晉升之路非常不容易。但讀到白居易的“離離原上草,一歲一枯榮。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後,感嘆萬分,說“有句如此,居易何難,老夫前言戲之”,表示前面說的“居大不易”只是玩笑話。隨後就積極為白居易擴大聲譽,白居易也最終登上進士第。
“行卷”是一種普遍現象。行卷的時候,一般要把自己最得意的作品放在前面。後來行卷的內容也有變化,從詩、賦、雜文變成以傳奇為主。傳奇實際就是長篇故事。魏晉南北朝時期,志怪小說盛行,篇幅短,有神仙、鬼怪、前世、姻緣等內容。傳奇則是講一個長故事,像白居易弟弟白行簡唯一傳世的長篇名作《李娃傳》講的就是滎陽公子進京趕考與名妓李娃的一段歷經波折終成眷屬的佳話,情節曲折,人物形象生動。
傳奇可以見史才,可以見詩筆,可以見議論,兼備三長,於是成為士子熱衷的體裁,往往作為行卷的主打作品。可見,唐朝文人留下了很多長篇傳奇,也是與科舉制有密切關係的。
但大多數人並沒有如白居易遇到顧況這樣的慧眼伯樂的幸運。大文豪韓愈,文章、詩名譽滿天下,但史書記載,他在年輕時參加科舉考試的過程卻異常艱辛。“四試於禮部乃一得”,一共參加了四次科舉考試,才被錄取;“三試於吏部卒無成”(唐·韓愈《上宰相書》),及第後參加吏部的銓選,三次都沒有得到官職,只好轉而到地方,入幕藩鎮做官,輾轉多次才進京,最終官至吏部侍郎。
再如劉虛白和裴坦,兩人於文宗大和八年(834)曾一道複習準備參加科舉考試,裴坦被錄取後一路做官升遷。二十年後,劉虛白仍是一介布衣,又赴考場參加考試,主考官卻是裴坦,此時他已升至中央高官,權知禮部貢舉。對比懸殊,劉虛白不禁感慨萬千,即興賦詩一首:“二十年前此夜中,一般燈燭一般風。不知歲月能多少,猶著麻衣待至公。”(《獻主文》)意思是,二十年前我們同時一起備考,也是同一場景,但二十年後你已經成了高官而主持考試,我卻仍然是身著麻衣的普通老百姓。據說此情此景同樣引起裴坦的萬千感慨。幸運的是,劉虛白當年就被錄取了,可能與此詩不無關係。
再如陳子昂,才氣橫溢,其名作《登幽州臺歌》,“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念天地之悠悠,獨愴然而涕下”是千古傳誦之佳句。據傳,他從家鄉四川千里迢迢來到都城長安,希望一展宏圖,但事與願違,雖四處登門獻詩,卻因沒有名氣不為人所知而不被接受,還受到冷語和諷刺,一籌莫展,憂憤焦急。一日,有人捧著一張名貴的瑤琴出售,要價很高,京城裡的達官貴人、文人墨客都爭相傳看,卻沒有一個人出價購買。陳子昂看了琴之後就傾其所有把琴買下,圍觀者都感到驚奇。陳子昂表示自己很擅長奏琴,只是沒有機會,今天看到好琴,“千金又何足惜”。眾人就問,能否聽他彈奏一曲。陳子昂同意了,邀請大家第二日到他家去。第二日果然賓客滿堂,他就手捧買來的新琴說,自己雖然沒有歷史上謝靈運、陶淵明這樣的文采,卻有屈原和賈誼之志;自己從四川來到京城,攜帶著詩文百軸奔走長安,到處呈獻,卻沒有人賞識;彈琴雖然也是自己擅長的,但是恐怕會汙染了各位的尊耳。說罷就把琴“咣噹”一聲砸了,然後拿出詩文遍贈在座的賓客。眾人都感到很驚奇,於是對他的詩文產生了興趣。尤其是“感時思報國,拔劍起蒿萊”(《感遇》)一句,被人傳誦不絕。陳子昂之所以要採取這種驚世駭俗之舉,也是為了博取聲望,引起主考官、有權勢或有影響力的人的注意。
▲《慈恩寺雁塔唐賢題名帖》
什麼影響了科舉考試的公平
行卷中雖有不少被視為賞拔人才的佳話,但也反映了在當時的科舉考試中,存在人為干預的弊端,其公平性受主觀因素影響很大。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
在唐朝,科舉制其實還屬於初期階段,並不成熟,有很多主觀因素可以影響其公平性。首先,每年的主考官是公開的;其次,試卷是不糊名的,哪張試卷屬於哪個考生一目瞭然。這樣一來,一些主觀因素——如社會輿論的影響——就容易干預最終結果。因為社會上下都很重視科舉考試,所以每年錄取榜單公佈之前,就會有各種各樣的社會輿論出現。進士科是重才華的科目,社會風向也主要以文采為重。誰是有名的文士,誰的文章和詩寫得好,輿論就會傾向於誰,這很可能會左右主考官的判斷。
也有反面的例子。史書記載,唐太宗貞觀時期,有兩位文人名氣很大,一是張昌齡,一是王公治,文章也寫得好,參加科舉考試時,輿論都認為這兩人一定會被錄取,可是沒想到最終都落選了。連唐太宗都感到很奇怪,就去問主考官考功員外郎王師旦,為什麼這兩個考生會落榜。王師旦認為他們華而少實,文章浮靡,並非朝廷可用人才。如若錄取,恐為後生所仰慕而效仿。顯然是主考官的個人價值判斷決定了考生的錄取與否,而並不完全根據考試成績,對此唐太宗也無可奈何。
進士科及第者,雖然起家的官品不高,一般是九品,職位也很卑微,但是仕途確實會比其他出身者更為順利,經濟上還可以有很多優待措施,比如可以免徵徭。唐武宗時又把進士科出身的人列為衣冠戶,仍然享有免除各種差科、色役等的經濟特權。很多人看到這一點,又知道主考官的好惡能決定取捨,所以開始走後門、託關係,尤其是找權貴如公主、親王、大宦官等,主考官也不敢得罪他們。據史書記載,某人擔任主考官後“私書盈幾”(《舊唐書·孔緯傳》),即桌子上堆滿了各種私下遞的條子,甚至發展到某個大人物打個招呼就得錄取。如果是當朝權貴子弟參加公開考試,主考官也會有所忌憚,或產生攀附之心而行違心之事。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出現,朝廷採取的措施之一就是,為避嫌,宰相等高官和擔任考官官員的子弟要單獨考試,不和其他考生一起,叫“別頭試”。
這種現象同時帶來的另一個弊端就是,一些才華橫溢的人會被擋在錄取大門之外。如晚唐才子溫庭筠,和李商隱並列花間派鼻祖,文采斐然,有“溫八叉”之稱,一叉一韻,下筆如神。但因為品行受到士人的非難、非議,溫庭筠雖然參加了多次科舉考試,但都名落孫山。
可見,主考官主觀的判定、政治勢力、社會輿論、權貴的干預,都在干擾科舉考試真正公平地選拔人才。這也使得舉子沽名釣譽、攀附權貴、互相串聯,甚至不惜弄虛作假。在很大程度上,這些正是早期科舉制不完善所引發的弊端。
▲程千帆《唐代進士行卷與文學》書影(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
“一切以程文為去留”
北宋繼續實行科舉制,但和唐朝相比,還是有了很大變化,“一切以程文為去留”(宋·陸游《老學庵筆記》)成為基本原則。這裡的“程文”可以解釋為試卷,也就是錄取與否主要以考卷的成績來決定,並且在各個環節都有相應的制度和措施,為的是使考試最大限度地排除主觀因素。可以說,真正以考試成績定取捨,是在宋朝以後。
北宋有幾個很重要的措施,實際上是科舉制逐漸純粹和完善的體現。
第一,對考生的身份限制基本放開。唐朝時,“懷牒自列於州縣”,可以自由報考,但規定有兩種人不能夠參加科考:一是曾受到過法律懲處,有劣跡有汙點的人;二是工商業者和工商子弟,也就是從事了工商業就不能走仕途。而且唐朝的制度還規定,堂兄弟這一層血緣關係中如果有經商的,本人也不能做官,除非經商的堂兄弟放棄經商。當然,這是制度規定,實際情況未必如此,但至少有這樣的制度規定。北宋在工商業者和工商子弟這一環節上放開了,工商子弟中的才俊者照樣可以報考。怎樣能體現才俊呢?其實沒有客觀標準,實際上等於放開了報名的限制。
第二,臨時指派主考官和鎖院。唐朝主考官是相對固定的,大家都知道主考官是誰,開考前請託的條子就已經遞了一大堆,有時主考官也無可奈何。北宋時,主考官是誰大家都不知道,因為很多官員都有資格當主考官,而最終由皇帝臨時任命。皇帝指定了以後,便派宮中的宦官直接拿著詔書去找到這個官員,不管他正在做什麼,當場宣佈,馬上帶走。主考官直接被送到指定的房間裡隔離起來,由內簾官、外簾官監守,不能和外界交流。家屬接到通知後,把日用品隔簾送進去,根本接觸不到官員本人。即便有人想打通關節,所有的條子也都遞不到主考官手裡。這叫“鎖院”。
第三,糊名,謄錄。糊名就是考生的姓名密封,背對背考試,考卷也密封。謄錄就是考生答完試卷以後,中央主持考試的機構有謄錄人員,負責把卷子重新工工整整地抄一遍,避免考生在試卷上留下痕跡記號。呈現在主考官面前的都是整整齊齊、乾乾淨淨的卷子,找不到任何記號。
基於以上幾點,“一切以程文為去留”得以實現。另外,從唐朝起,由於考試成績重要性提高,考場的制度也嚴格起來。歷朝考生作弊的方式五花八門,如夾帶小抄,場外場內私下串通,傳遞字條,請人代做試卷,等等。北宋以後,監考制度也更加嚴格。溫庭筠作為有名的槍手,據說經常在考試時替人做卷子,這種情況在北宋就不可能了。
到了明清,考場搜檢更嚴格,連考三天都不能出考舍,所以考生要事先準備三天的用具和食物。因為是在冬天考,所以規定穿著的大皮襖要毛衝外,即必須反穿皮襖,以免毛衝裡而使得夾帶的好多東西無法被發現。另外,考生要帶考籃,考籃裡可以放饅頭、筆、墨之類,從考籃到筆都按規定是鏤空的,防止夾帶。還有諸如頭髮要散開、饅頭要掰開等規定,都是為了避免考生在考場作弊。即便這樣,科場作弊的科場案也是層出不窮,而且與時俱進,乃至發生多次震驚全國的大案。從而,對科場的監控就愈發嚴格。
嚴格的考試程序和規範,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人為因素的干擾,也就避免了唐後期出現的很多弊端,尤其是權貴子弟互相串聯交通,使得寒門子弟、普通文人晉升無門,甚至出現“寒門俊造,十棄六七”(《舊唐書·王起傳》)的局面。而“妝罷低聲問夫婿,畫眉深淺入時無”這種心理也就無緣也無須表白了。
(本文摘自寧欣著《從唐詩走進歷史》,新星出版社,2023年4月。澎湃新聞經授權發佈,現標題為編者所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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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編輯:若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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