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起“杭州戶籍新政”正式施行

普通高校畢業生落戶
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畢業生:年齡:35週歲以下(以下不含本數,下同),就業要求:市區範圍落實工作單位,並按規定繳納社保。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年齡:45週歲以下,就業要求:市區範圍落實工作單位,並按規定繳納社保,畢業2年內(以畢業時間起算)可享受“先落戶、後就業” 政策。

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畢業:年齡:50週歲以下,就業要求:市區範圍落實工作單位,並按規定繳納社保;其中45週歲以下可享受“先落戶、後就業”政策。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畢業:年齡:55週歲以下可享受“先落戶、後就業”政策。

對2017年以後錄取的符合條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參照全日制研究生落戶。

畢業時間認定:國內高校應屆畢業生以學歷證書上載明的畢業時間為準,國(境)外高校畢業生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上載明的畢業時間為準。學歷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上載明具體年月日的,以載明的日期為準;僅載明畢業年月,未載明具體日期的,畢業時間以當月最後一天認定。
技能人才落戶

45週歲以下具有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或二級及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35週歲以下高級工職業資格(或三級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在市區工作且已由工作單位正常繳納6個月及以上社會保險(不含補繳)的,本人在杭州市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技能人才。


  • 申請人在辦理技能人才落戶的同時可申請將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併遷到本人合法固定住所。

市外夫妻投靠政策

婚齡:滿2年(以結婚證登記日期為準)


  • 住所條件:市區有合法固定住所。城鎮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房屋,包括屬於自己的房屋所有權的住宅房屋(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共有產權房)、擁有公有住房租賃證的承租人租住的房屋、市區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農村擁有合法宅基地審批手續的住房,包括集體土地上的自建房、安置房。(房屋屬於直系親屬的,需取得產權人同意)。

  • 居住證條件:長三角區域戶籍居民(含上海、江蘇、浙江、安徽三省一市)辦理夫妻投靠落戶時,取消“在杭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條件。非長三角戶籍居民需居住登記滿6個月,符合《浙江省居住證》申領條件。

  • 戶籍:一方為本市市區戶籍,另一方為市區外戶籍。

市外老年投靠政策

年齡:男性年滿60週歲,女性年滿55週歲。


戶籍:子女為杭州市區家庭戶籍。


住所條件:本人或子女在市區城鎮地區有合法固定住所。城鎮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房屋,包括屬於自己的房屋所有權的住宅房屋(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共有產權房)、擁有公有住房租賃證的承租人租住的房屋、市區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


  • 居住證條件:長三角區域戶籍居民(含上海、江蘇、浙江、安徽三省一市)辦理老年投靠落戶時,取消“在杭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條件。非長三角戶籍居民需居住登記滿6個月,符合《浙江省居住證》申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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