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常文相
來源:《歷史評論》2022年第5期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後,在傳統德治思想中分立兩端的政治目的與政治主體真正實現了合而為一,“為民作主”發展成為“由民作主”,“人民民主”以憲法的形式確定下來。
“為政以德”思想是中國古代基本治理理念。正確認識德治的歷史內涵,從中汲取治國理政經驗,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德治思想在我國源遠流長,其核心是“敬德保民”。也就是說,“敬德”與“保民”互為表裡,要以民為本、關切民生。
一是將民眾視為國家根基,認為民意直通“天意”。民心認同、民生安定關乎政權合法性與穩固性。《尚書》謂:“民惟邦本,本固邦寧”;“民之所欲,天必從之”;“皇天無親,惟德是輔,民心無常,惟惠之懷”。孔子謂:“君以民存,亦以民亡。”孟子云:“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荀子稱:“天之生民,非為君也,天之立君,以為民也。”君依民存、民貴君輕、立君為民,成為後世國家治理的思想基礎。
二是著眼於國家權力組織運作的公共屬性,提倡尚賢舉能、均財共利的“公天下”原則。孔子稱,“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墨子提出,“官無常貴,而民無終賤,有能則舉之,無能則下之”,應經由“選賢”產生“政長”。《管子·霸言》強調,“以天下之財,利天下之人”。《六韜·文師》明言:“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之天下也。同天下之利者,則得天下……能與人共之者,仁也。仁之所在,天下歸之。”《禮記·禮運》主張“天下為公,選賢與能”的“大同”理想。貴公去私、視天下為萬民“共有”,構成了德治的“民本”價值意涵。
三是主張“使民以時”、“制民之產”,尤其要實行省徵薄斂、博濟廣施、既富且教的保養民生政策。孔子云,“百姓足,君孰與不足”,表達出先民後君、藏富於民的見解。墨子提倡統治者對待民眾須“飢則食之,寒則衣之,疾病侍養之,死喪葬埋之”。孟子主張,“有恆產者有恆心”,黎庶田界既定,豐衣足食,再“謹庠序之教”,方合王道。荀子提出,“不富無以養民情,不教無以理民性”。《管子》強調,“ 倉廩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故而“治國之道,必先富民”。《漢書·食貨志》亦講:“食足貨通,然後國實民富,而教化成。”這些藏富於民、富而教之的仁政訴 求, 正折射出德治的顯著特徵。
德治傳統至少可追溯至西周時期,西周大盂鼎銘文即有“文王正德”一語。圖為清道光年間陝西郿縣禮村出土的大盂鼎 中國國家博物館/ 供圖
四是啟迪引導民眾道德自覺,注重發揮教化的根本持久功用。孔子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聖人之治化也,必刑政相參焉”。荀子說:“治之經,禮與刑……明德慎罰,國家既治四海平。”可見為政應以德禮為主,刑法輔之,由此勸善懲惡,寬猛相濟。漢代董仲舒論析“天之任德不任刑”及“刑者德之輔”,《唐律》確立“德禮為政教之本,刑罰為政教之用”的準則,均繼承這一精神。禮預防未然,法懲戒已然,德主刑輔,化民成治,這是德治的內在要求。
在古代社會的歷史條件下,德治的“民本”理想並不是一個抽象的存在,它要通過禮教來落實,更直接地說,它是構建以君主為頂點的政治結構和秩序的一環。在這一結構中,民是被統治、被教化、被規訓、被防範的對象;民不可能實現自我管理,更不可能參與國家治理。因而,禮教為德治帶來另一方面的內涵。
一是“禮”旨在分辨、確定社會成員的身份等級差別,以消除紛爭,穩定秩序。《荀子·禮論》認為“禮”起源於區分等別:“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是禮之所起也。”《禮記·曲禮》也將“禮”的本義歸納成“定親疏,決嫌疑,別同異,明是非”,強調“道德仁義,非禮不成;教訓正俗,非禮不備;分爭辨訟,非禮不決;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禮不定”。孔子特別看重君臣父子的名分倫序,將“正名”視作為政的首要任務。孟子視“治於人者食人,治人者食於人”為天下通義,也主張興舉人倫教化,務使“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敘,朋友有信”。漢儒董仲舒更是迎合強化君權的政治需求,“立尊卑之制”,“等貴賤之差”,樹立“三綱”為王道統治秩序。儒家倫理遂由法律形式明確下來,推廣到社會各層面。這雖有益於維繫穩定,但也愈加固化不平等關係。
二是與禮教主張劃定等級、端正名分相關,德治倡導的聖賢治國在很大程度上是與君主集權政治體制相適應的。傳統德治標榜“內聖外王”,既力求塑造統治者自身的理想人格,又希冀達成治化之道施用天下。它認為居於高位的君主理應成為聖賢,進而獲得統領百姓、治理國家的大權。孟子贊成“惟仁者宜在高位”,並一再呼籲“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國定矣”。荀子亦認為“禮義法度者,是聖人之所生”,禮法不能獨立自行,“得其人則存,失其人則亡”,故曰“有治人,無治法”。董仲舒同樣以人君“正心”為施政起點,提出“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萬民,正萬民以正四方”。如此一來,德治因崇尚聖賢治國與彰顯“人治”的君主政體互適相依。這一思想強調治國理政中君主、官吏品德的重要性,自然有其正面價值,但在等級政治格局下,其實質是將公共權力交付給少數特權階層。伴隨專制君權的膨脹濫用,其弊端也愈益明顯。
從歷史上說,“民本”與“尊君”是一個矛盾結合體。董仲舒一方面宣揚“君權神授”,賦予皇權以宗教神秘色彩;另一方面又闡發“天人感應”,試圖借災異警示君主失政行為。不過面對越來越強勢的君權,後者的勸諫規誡往往顯得乏力。德治思想一方面試圖以“敬天”、“保民”、“法祖”的自律性防範君主悖德,另一方面又將君主置於至高無上的統治頂點,從而為統治者“以我之大私為天下之大公”、恃權逞欲埋下隱患。中國古代王朝的歷史週期率就與此密切相關。
明清之際,黃宗羲等思想家對傳統德治思想的兩面內涵進行了深刻反思,到達了當時歷史環境和文化背景下所能延展的極致。“民本”方面,他們對天下為主、人各有私、公法為法、學校議政等關涉民眾個體權利伸張及公共意志呈現的構想進行更為透徹的闡釋,儼然已由價值原則深入制度創設層面。然而在“尊君”方面,儘管黃宗羲等人對君主專制進行深刻批判,但這種批判依然被限定在君主政體內。“民”依然是“牧”的對象,被排除在治理主體之外。說到底,黃宗羲建構的以士大夫為主導的理想政治秩序還是傳統德治思想的延續,“民本”的本質還是“為民作主”,而非“主權在民”。
近代以來,隨著民族危機日益加深,覺醒的中國人為反抗專制壓迫和列強入侵,努力探索救亡之路。傳統政治思想也在中外文化的激烈碰撞中開啟了艱難的近代轉換。在維新變法、辛亥革命、新文化運動以及五四運動的激盪下,傳統德治思想開始發生深刻變化。“民”的因素不斷豐富和擴充,“君”的因素被不斷盪滌和沖刷,以君主為權力源頭的觀念被徹底否定。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後,在傳統德治思想中分立兩端的政治目的與政治主體真正實現了合而為一,“為民作主”發展成為“由民作主”,“人民民主”以憲法的形式確定下來。在新的時代條件下,傳統德治中的禮義教化經改造提升為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道德規範,繼續發揮調節社會關係的作用。
點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是中華文明的智慧結晶,是中華民族生生不息、歷久彌新的精神動力。歷史證明,必須立足於近代以來的中國革命實踐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有機結合,才能避免文化保守主義和文化虛無主義的極端認識,真正實現優秀傳統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真正做到古為今用,推陳出新,使中國傳統文化的優秀成果煥發出新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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