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警虎”落馬:瘋狂斂財,包養女演員、女主持,最終被判死緩

廣東“警虎”落馬:瘋狂斂財,包養女演員、女主持,最終被判死緩

在上世紀末、本世紀初,廣東警界出現了一位“超新星”,他辦案手段強硬而高明,接連破獲了多起大案、要案,解救了不少深陷囹圄的群眾,沉重打擊了犯罪、黑惡勢力,維護了社會安寧與國家穩定,他的名字叫陳紹基。

陳紹基生在亂世,經歷過解放戰爭,青年時他順利考上了廣東某知名高校,畢業後報名參軍,在某衛戍部隊擔任幹事。動盪期間,他轉業到地方革委會工作,1973年革委會改組,成立省公安廳,他也隨即轉入公安序列,擔任辦公室文職幹部。

進入80年代,黨中央開始在體制內推行幹部“年輕化”政策,陳吃到了這波紅利,很快就升遷為處級幹部,1986年更是直接被提拔為副廳長,升遷速度快如火箭。當然,他升的快也不全是政策的原因,和他自己的努力也有一定關係,他工作起來非常認真,有時連家都不回,住在辦公室裡“連軸轉”,不完成任務誓不罷休。

長久不規律的生活讓他患上了許多慢性疾病,同事都勸他暫時離職休養一段時間,但他卻婉拒了這番好意,堅持要守在一線,與犯罪分子做鬥爭,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1991年,他正式晉升為廣東省公安廳一把手,同時還在政法委擔任要職,手中掌握著巨大實權。可他並未因此滿足,他還想再“更進一步”。

然而,當時的廣東剛剛經歷過兩次大規模的“嚴打”,犯罪分子幾乎被抓了個遍,惡性案件幾乎絕跡,陳紹基無案可辦,短時間內沒辦法再繼續立功。這可急壞了他,為了延續自己的“輝煌”,他在旁人的引薦下,主動與連某搭上了線,此人是一個“情報販子”,手中掌握著大量不為人知的“江湖機密”,其中隨便拎出來一件都能在國內引發轟動。

連某曾數次給陳紹基提供過有關“江洋大盜”的情報,陳藉此接破獲多件大案、要案,一時名噪天下,被譽為“神探”。陳為了感謝連某,秘密為其提供庇護,讓其從事違法活動謀利。後來,陳通過連某認識了好幾個香港的大老闆,他們對陳很是“敬仰”,不僅經常約陳到私人賭船上玩樂,而且還秘密給這位公安廳長輸送賄款。陳紹基很快被糖衣炮彈腐蝕,一步步走向墮落。

有了錢之後,他開始獵豔美色。廣東某粵劇團有一位當家花旦,生得乖巧漂亮,業務能力也很出眾,他對這位佳人是垂涎欲滴,最終通過威逼利誘將其發展為情人。除此之外,他還對廣東某電視臺的女主持人李某愛慕不已,曾數次派人給李某傳話,邀請其共進晚餐。李某心裡很清楚陳紹基想幹什麼,她正好也想找個靠山攀附,於是欣然接受陳的邀請,與其約會、談情說愛,好似情侶一般黏膩。陳紹基對李某很好,事事都依順對方,恨不得為情人摘星捧月。他先是給李某租了一套豪華公寓作為住所,後送給李某一輛高檔進口轎車作為代步工具。

李某自從有了公安廳長這個強硬的“後臺”,開始變得目中無人、囂張跋扈,不僅經常給同事甩臉色,而且還公然辱罵電視臺的領導,一點道理都不講,與“潑婦”並無二致。時間來到2009年,中紀委收到了好幾封舉報陳紹基的匿名信,隨即組織專案組進駐粵地秘密展開調查,沒過多久便掌握了他犯罪的鐵證,遂聯合反貪局將他抓捕歸案。

面對審訊,陳紹基倒是沒有抗拒、抵賴,他大大方方交代了一切,並主動退回一部分贓款,同時還轉做汙點證人,檢舉、揭發了好幾位貪官汙吏。2010年,此案進入審理階段,法官認定陳犯有受賄罪,先後斂聚不義之財高達2千餘萬,屬情節惡劣,理應頂格處罰。但考慮到他有坦白、悔過情節,因而酌情從寬發落,判處他死緩,2年後,死刑又自動轉為無期徒刑。至此,這場轟動全國的貪汙案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

客觀來說,陳紹基的個人能力絕對算是頂尖的,他破獲了多起重大案件,維護了法律的尊嚴,為受害者伸張了正義,理應予以讚許。但另一方面,他又貪圖名利,為了“進步”不擇手段,結果不慎被慾望迷惑了心智,逐漸走向墮落,淪為一個人人喊打的“大貪官”,最終落得一個身敗名裂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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