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鍋!買房“零首付”?開發商套路曝光!

炸鍋!買房“零首付”?開發商套路曝光!

“低首付!”

“首付直接送,不用還!”

近期,部分地區樓盤傳出上述營銷信息。


中國證券報·中證金牛座記者調研瞭解到,“零首付”“低首付”主要有兩種實現方式:一是開發商做高合同價格,幫助購房人獲得更高額度按揭貸款;二是開發商先行墊付首付款。但“零首付”也暗藏法律和財務風險。

開發商花樣繁多

據瞭解,在“零首付”“低首付”實際執行過程中,開發商提供了首付分期、做高房價兩種途徑。在做高房價的過程中,開發商還可能和購房人簽訂“陰陽合同”。

廣西南寧某樓盤銷售人員李女士告訴記者:“首付分期就是開發商先墊付首付款,然後購房人和開發商雙方具體約定怎麼分期,在交房前還清就行,然後客戶正常還貸款。”

還有“低首付”的形式。“通過做高合同價格獲取更高貸款。比如100萬元的房子,合同價做成140萬元,假設銀行貸款98萬元,那麼購房人只需要支付2萬元首付。”重慶北碚一位房產中介告訴記者。

業內人士透露,為順利實施“零首付”“低首付”,部分開發商還可以和投資者簽訂兩份合同:一份以實際房價簽訂,是購房者的真實購房價格;另一份以較高房價簽訂,是購房者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時提供的證明材料。

暗藏財務和法律風險

專家表示,“零首付”“低首付”在後期可能會加重財務負擔,甚至引發法律風險。

一是房貸月供提高,且房貸期限越長負擔越大。“做高合同價之後,購房人的貸款金額也比較高,月供相對來說也會高一些。”李女士表示,如果購房人首付款足夠,建議不要採取“零首付”的形式。

二是存在合規問題,存在被銀行斷貸、被監管部門處罰的可能性。若房產交付存在問題,投資者的風險就會更大。

至於“陰陽合同”,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玉臣警告稱:“簽訂虛假合同是違法行為。一方面違反了商品房銷售的相關規定,沒有如實備案;另一方面,通過這種方式騙取高額貸款,違反了銀行按揭貸款的相關規定,涉嫌騙貸,一經發現,銀行不會進行放貸。即使已經放貸,往往也會直接解除按揭貸款合同,要求提前償還全部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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