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司機是一份不容易的職業,他們要面對各種各樣的乘客,有時候還會遇到一些無賴和不講理的人。最近,浙江杭州就發生了一起網約車司機被兩名乘客賴在車上超過24小時的事件,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討論。
據媒體報道,5月17日,杭州一名網約車女司機接到了兩名乘客的訂單,但因為乘客選擇的上車點是一個不能停車的地方,她只能在上車點20米處等待。兩名乘客上車後就開始大吼大叫,要求司機賠償10倍違約金,並拒絕下車。女司機表示,自己沒有違約,而且平臺也沒有這樣的規定,認為這是一種訛詐行為。她告訴乘客可以選擇下車並退款,但兩名乘客不聽勸說,還把網約車營運攝像頭遮擋起來。
女司機無奈之下報了警,但警方前來調解時也無法說服兩名乘客下車。期間,兩名乘客還在車上尿尿,並威脅要砸車。女司機只能在車外等待,一直到第二天下午才得以解脫。據悉,兩名乘客最終同意下車,並向女司機道歉和賠償了部分費用。
這起事件引發了網友的熱議和同情。許多人認為,兩名乘客的行為太過無賴和惡劣,不僅侵犯了女司機的合法權益,也影響了其他乘客的出行需求。他們質疑警方為什麼沒有及時制止和懲處兩名乘客的尋釁滋事行為,而是讓女司機陷入了長時間的困境和折磨。
事實上,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的相關規定,尋釁滋事行為是指隨意毆打他人、追逐攔截他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等破壞社會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如果情節惡劣或者嚴重的,可以處以拘留或者刑事處罰。而在本案中,兩名乘客顯然已經構成了尋釁滋事行為的要件和情節。
那麼,為什麼警方沒有及時採取措施呢?據報道,處理此事的派出所民警表示,兩名乘客目前暫不構成尋釁滋事罪,因為他們沒有實施暴力或者損毀財物等行為。他們認為這是一起經濟糾紛,並且已經得到了雙方的妥善解決。
這種說法顯然有失公允和合理。首先,在本事件中,並不是簡單的經濟糾紛,而是涉及到人身自由、財產安全、人格尊嚴等基本權利的侵害。兩名乘客通過長時間霸佔車輛、辱罵恐嚇、尿尿汙染等方式對女司機進行了精神和物質上的折磨和損害。這種行為已經超出了正常交易糾紛的範疇,而是屬於故意製造事端、擾亂社會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尋釁滋事行為。
其次,在判斷尋釁滋事罪是否成立時,並不需要有實施暴力或者損毀財物等具體行為。只要有隨意毆打他人、追逐攔截他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等行為,並且情節惡劣或者嚴重的,就可以構成尋釁滋事罪。而在本案中,兩名乘客通過長時間霸佔車輛、辱罵恐嚇、尿尿汙染等方式對女司機進行了精神和物質上的折磨和損害,並造成了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這種情節已經足以達到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和情節。
因此,在本事件中,警方應該依法對兩名乘客進行拘留或者刑事處罰,並保障女司機的合法權益。而不是以經濟糾紛或者雙方妥善解決為由放任兩名乘客逍遙法外。
網約車作為一種新興的出行方式,在方便了廣大市民的同時,也給網約車司機帶來了一些風險和挑戰。我們應該尊重和保護網約車司機的合法權益,維護良好的出行秩序和環境。同時,我們也呼籲有關部門加強對網約車市場的監管和規範,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建設,及時處理和懲處一些無賴和不講理的乘客,保障網約車司機的安全和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