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社會的三大“巨嬰”案, 直指一個拖不起的中國難題|文化縱橫

心理素養是國民素養的重要組成部分,健康的心理和相對獨立的人格是國民健康的基礎。黨中央在《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O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中強調要重視精神衛生和心理健康,並提出2035年國民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達到新高度的遠景目標。可見,國民心理素養的培育和提升已經成為國家發展戰略,是建設健康中國的重要組成部分。
當前,人類已經跨入“後現代社會”,網絡化、智能化、信息化成為新的時代特徵,既深刻地改變了人們的心理和行為方式,也帶來新的社會問題。作為後髮型現代化國家,我國社會正處於深度轉型之中,由心理壓力引發的各種矛盾與衝突日益凸顯,國民心理素養成為社會普遍關注的議題。本文選取近年來在互聯網上引起熱議的若干“巨嬰”案例,分析這一心理現象的類型和養成,並對當前我國國民心理素養存在的問題進行反思,進而提出應對的思路與建議。
何為“巨嬰”?
巨嬰,本是指體形巨大的嬰兒,近年來成為網絡流行語,用於指心理滯留在嬰兒階段的成年人。2018年底,經過網民海選和專家投票,在《咬文嚼字》編輯部公佈的年度十大流行語中,“巨嬰”一詞赫然在列,成為年度熱詞。這一年中發生的“高鐵霸座”“海歸啃老”“公交車墜江”等事件及其新聞報道,均不約而同地被網民歸於“巨嬰”現象的範疇,引起社會熱議。對於“巨嬰”的含義,《人民日報》給出了這樣的解釋:這類人以自我為中心,缺乏規則意識,沒有道德約束,一旦出現超乎自己預期的情況,就會情緒失控,產生過激的非理性行為,給社會帶來災難性後果。
學界對於“巨嬰”現象的研究也才剛剛起步,目前僅有少數論文關注大學生中存在的“巨嬰”現象。有研究者認為,“巨嬰”大學生的典型特徵是“生理成熟”而 “心理未成熟”,生活缺乏自理能力、學習喪失動力、對未來沒有規劃、用父母辛苦工作賺來的錢揮霍青春。具體表現為:一是“去成人化”,對原生家庭過分依賴,缺乏獨立思考、獨立生活、自我經營的能力;二是“全能自戀”,難以區分個人與外界的界限,不能理解他人的不同,凡事以自我為中心;三是“偏執分裂”,對個人命運、前途與社會、國家的關係缺乏清楚的認識,要麼過於自負,要麼過於自私,缺乏對社會的責任感。從上述定義來看,“巨嬰”的含義極為豐富。狹義上,只有那些由於心理上的不成熟造成非常嚴重的社會後果的人才可被稱為“巨嬰”,例如造成重慶萬州公交車墜江事件的女乘客就屬此類。
但在現實生活中,“巨嬰”一詞的應用已經逐漸泛化:只要有不成熟、不理性、自我中心、高度依賴他人等行為出現,往往都可被稱為廣義上的“巨嬰”。從心理素養的角度而言,“巨嬰”具有三個主要特徵:(1)過度依賴,缺乏獨立人格;(2)自我中心,缺乏共情能力;(3)自我主體認知責任缺失,缺乏規則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在本文中,我們從這一理解出發,評析近年來互聯網上引發熱議的三個“巨嬰”案例,這些案例也反映出當前我國國民心理素養存在的一些問題。
“巨嬰”案例的歸納與介紹
2018年,新聞媒體接連報道了幾起主人公為“巨嬰”的事件,“巨嬰”隨後成為一個有著特定含義的互聯網熱詞。本文選取較有代表性的、關注度較高的“海歸啃老”“高鐵霸座”“公交車墜江”三個案例進行分析。
(一)“48歲海歸啃老”被母告
2018年,一則“48歲啃老海歸宅家7年,82歲老母親患尿毒症身心俱疲狀告兒子”的新聞在網絡引發熱議。丁阿婆的大兒子48歲,擁有加拿大滑鐵盧大學工程碩士學位,但2012年回國後就一直待在家裡不工作,晚上玩電腦,白天睡覺,整天渾渾噩噩。丁阿婆老伴離世,自己又罹患尿毒症,本該是頤養天年的年紀,卻得不到應有的照料,還得照顧這個“啃老”兒子的生活,身心俱疲之下,她一紙訴狀將大兒子告上法庭,狀告兒子不承擔贍養義務,想以此來逼迫兒子外出工作,但最終因兒子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無奈選擇撤訴。
(二)“高鐵霸座”事件
2018年8月21日上午,在從濟南站開往北京南站的G334次列車上,一名男乘客孫某霸佔一名女乘客的靠窗座位,不願坐回自己的座位。當事女乘客叫來列車長後,孫某繼續胡攪蠻纏,假稱自己無法起身,需要乘務員幫助找輪椅,拒絕歸還座位。列車長和乘警與其溝通無果後,只好將女乘客安排到商務車廂。經調查,該名男子是一名在韓國留學的在讀博士生。事件被曝光後引起網民的極大憤慨,孫某也被冠以“霸座哥”的稱呼,被網民吐槽為“巨嬰”。
(三)“公交車墜江”事故
2018年10月28日上午,重慶市某區一輛公交車與一輛小轎車相撞後,公交車墜入江中,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據調查,事故發生原因為公交車乘客劉某和駕駛員冉某之間的互毆行為,造成車輛失控,與對向正常行駛的小轎車相撞後墜江。當時,乘客劉某發現車輛已過自己的目的地站,要求下車,但該處無公交車站,駕駛員冉某未停車。劉某因此走到冉某身後指責、攻擊冉某,在雙方的激烈爭執互毆中,車輛失控,最終墜江。
“巨嬰”心理現象的主要類型與特徵
從媒體報道和互聯網討論來看,“巨嬰”心理現象主要分為三種類型:一是慣於依賴別人的“巨嬰”,二是自私自利的“巨嬰”,三是任性肆意的“巨嬰”。
(一)慣於依賴的“巨嬰”
自獨生子女一代出現以來,國人對年輕人缺乏獨立性、過於依賴父母和家庭的批評聲不絕於耳。從時間序列來看,早期的“小皇帝”“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等詞語描述的大致就是童年時期的“巨嬰”。隨著獨生子女一代的長大成人,如果這種依賴他人(主要是父母)、缺乏獨立思考和行為能力的情況沒有隨著自身的成年而改變,那麼他們就自然成為生理成熟、心理幼稚的“巨嬰”。
慣於依賴的“巨嬰”之所以會引起社會熱議且受到一致詬病,原因在於他們的身份與行為表現出強烈的反差。身心能力無法支持獨立生活的人不會被視為“巨嬰”,只有那些具備獨立生活能力卻主動放棄獨立生活的人才會被稱為“巨嬰”。換言之,“巨嬰”是主動選擇的結果。以案例一中的海歸男子為例,這名男子是一名貨真價實的“學霸”,他本科畢業於同濟大學,在短暫工作後赴加拿大求學,畢業後獲得了工程碩士學位。顯然,用這樣的履歷出去求職並非難事,但這名男子卻不願意找工作,而是靠母親每月3500塊的退休金度日。事實上,這種對生活消極頹唐、渾噩度日的人並非特例,新聞媒體已經多次報道過相關案例:《八年海歸成“啃老族”:低不成高不就為主因》(《瀋陽日報》)、《海歸啃老10年,“巨嬰”讓誰尷尬》(《中國青年報》)等報道中的主人公均屬此類。除了“巨嬰”,如今社會上流行的“媽寶男”“啃老族”等熱詞也具有類似的含義。在2019年播出的“現象級”電視劇《都挺好》中,主人公之一蘇明成就是一個典型的“媽寶啃老族”。蘇明成的高考成績不夠大學分數線,是母親花錢為他買進二本;他要求妹妹幫自己洗髒衣服,遭到妹妹拒絕後就向母親告狀;他找不到工作也有母親打點幫忙,結婚時有母親賣房相助,結婚後母親還繼續補貼家用。母親去世後,蘇明成脫離了母親的庇護,生活技能全無,一日三餐全靠外賣,遇事只會暴力解決,最後婚姻破裂,失去工作。蘇明成這個集“媽寶男”和“啃老族”特質於一身的角色形象,引起了廣大電視觀眾的集體共鳴,許多女性網民紛紛發言表示深有同感,在部分女性心目中,“媽寶男”甚至是絕對不能接近,更別提將其作為戀愛和結婚的對象。
(二)自私自利的“巨嬰”
“巨嬰”的第二種類型是極端的自私自利,只看得到自己的需求,缺乏為他人考慮的能力。人可以且應當追求個人利益,但同時還要履行對他人和對社會的道德義務和社會義務,這是生活在社會中的個體必須遵從的基本原則。而“巨嬰”的行為表現則是極端的自私自利,在思考問題和做事時,完全以自我為中心,難以體諒別人的感受。人們之所以唾棄高鐵霸座者,主要是因為他們的行為侵犯了他人的權益,且損害了公共利益。以案例二中的高鐵“霸座哥”為例,他明知對號入座的規則,卻為了得到靠窗座位故意胡攪蠻纏,完全無視他人的合法權益和公共秩序。事實上,近幾年來“高鐵霸座”現象層出不窮,有無座車票乘客霸佔有座車票乘客座位的,有買了一等座卻霸佔商務座的,以至於有網友將各路霸座者戲謔為“霸座一家人”。除霸座外,還有在車廂、機艙等公共密閉空間脫鞋的,有在地鐵、電梯裡把手機聲音外放的,諸如此類的行為不斷出現,挑戰著社會規則和公序良俗的限度。
個體與他人、個體與社會都存在千絲萬縷的聯繫,個人的行為和決定會對他人和社會產生影響。個人罔顧他人利益和社會利益的行為,必然會對他人和社會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害。尤其是當社會發生重大災難和危機時,如果個體只考慮個人利益,就會對他人和社會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2020年半月談網刊載的一篇文章《巨嬰症,在疫情中現形》對新冠疫情肺炎中部分人的“巨嬰”行為進行了犀利的批判:在長時間、大面積停產停工情況下,大批社區工作人員和志願者夜以繼日奔忙在抗疫一線,但有人無視他們的付出,踐踏他們的勞動。如有人態度蠻橫、不願配合,甚至辱罵志願者;有人對幫忙代購物資的志願者提出無理要求,購買物品達30項之多;有人隱瞞自己被感染身份;有人衝擊防疫關卡等等。在某地隔離酒店,還發生被隔離者宣稱自己只喝礦泉水,否則活不下去的事件。這些在疫情中現形的“巨嬰”們的種種行徑皆以自我為中心,一味索取,絲毫不體諒他人的感受,不尊重他人的付出。
(三)任性肆意的“巨嬰”
“巨嬰”心理的第三種表現是任性妄為,罔顧社會規則,浪費或破壞公共資源,毫無社會責任感。從表象上看,“巨嬰”的肆意而為是由於他們一時衝動,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似乎只是偶發的個別行為。然而事實上,任性衝動並不一定只是個體偶然的舉動。本質上,任性衝動往往是一個人長期的習慣,是其缺乏自我主體責任感的表現。與前兩種類型“巨嬰”相比,任性肆意的“巨嬰”往往更容易帶來嚴重的社會危害。以案例三“公交墜江”事故中的女乘客為例,她無視乘客只能在公交車到站時下車的規則,向司機提出無理要求,還任性地辱罵毆打司機,最終導致了無法挽回的生命損失。像這樣任性行為對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的情況並非特例,近年來已有多篇媒體報道反映此類情況。例如,2018年,澎湃新聞報道過一起“高鐵扒門”事件:在高鐵列車關閉車門發車時,一名女子因自己的丈夫還未上車,就用身體強行阻擋車門關閉,造成該列車晚點發車。無獨有偶,2020年,澎湃新聞又報道了類似事件:一名男子在檢票上車後又到站臺上透氣,誰知列車即將關門,他便用雙手扒緊車門,試圖阻擋車門關閉。列車開動後,該男子竟然不顧站臺客運員的勸阻,扒著緩緩開出的列車邊跑邊拍打車門。這一瘋狂又危險的舉動讓客運員誤以為他的手被車門夾住,因此緊急叫停列車,導致列車晚點。一般個體在錯過上車或下車機會時,容易產生煩躁情緒,但像上述幾名乘客這樣在個人目的沒有得到滿足時就失去判斷力和自控力,喪失理性地對抗公共秩序,迫使公共利益為個人利益讓步的行為,體現出他們不僅毫無基本的守法意識,更缺乏自我的主體責任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還有一部分任性肆意的“巨嬰”,其行為雖然沒有危害社會和公共安全,卻嚴重浪費了公共資源。如在一些國家和地區出現動盪或重大自然災害等危急狀況後,我國外交部就會發布安全提醒,勸阻中國公民不要前往存在高風險的國家或地區。然而,一些“巨嬰”公民對此卻置若罔聞,任性奔赴這些危險的地方,一旦出了事就哭著喊著要“祖國媽媽”來解救。與此相似的還有近年來常見的任性“驢友”遇險後的救援事件。一些“驢友”無視安全風險及自己的身心條件和技能,盲目輕率地前往探險,結果危及自身和救援者的生命,也耗費大量的社會資源。
“巨嬰”心理養成的原因分析
上述“巨嬰”案例之所以會受到社會大眾的一致批評,一方面是因為事件主角的行為過於極端,另一方面也是因為他們反映出當前社會的一種普遍心理現象,這種普遍的心理現象雖然不像上述典型案例那樣有吸引眼球的報道價值,但它卻滲透在日常生活的點滴之中,因此能引發人們的普遍共鳴。事實上,“巨嬰”心理不只是個別人的心理特徵,它在某種程度上是一種相當常見的心理現象,其養成與包辦代替的家庭養育環境、競爭性的教育和社會氛圍,以及欠缺規則和法治意識的社會文化密切關聯。
(一)包辦代替的家庭養育環境
追根溯源,“巨嬰”心理的養成與包辦代替式的家庭養育環境息息相關。一些家長缺乏正確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對孩子一味褒揚和溺愛,凡事包辦代替,這就催生了孩子以自我為中心的心理和依賴心理。在本文的案例一中,儘管這名“啃老”的男子有長達七年時間不工作,但他的母親仍然繼續供養他,直到自己身患絕症才忍無可忍,這樣的養育方式與“巨嬰”的養成不無關係。日本電影《千與千尋》中就精準地塑造了這樣一個被溺愛、喪失社會能力的“巨嬰”:他身形巨大但是長成嬰兒模樣,從一出場就躺在床上,唯一會做的事情就是哭。只要一哭,母親就會不遺餘力地滿足他所有的慾望。這一“巨嬰”形象可以說是現實中很多被寵壞的孩子的真實寫照。
在包辦代替的養育環境下長大的人往往不會為他人考慮,難以承受挫折,也缺乏獨立自主的意識和能力。每年高校開學季,總有新生家長送孩子到學校,從報名到鋪床都一一打點,而孩子則在一旁袖手旁觀。到了適婚年齡,大批父母舉著孩子的簡歷代替孩子相親,為孩子物色自己滿意的對象。一檔名為《中國式相親》的熱播電視節目將這種包辦代替式的家庭養育體現得淋漓盡致:結婚對象的選擇要由父母甚至親戚把關,不少男性嘉賓的擇偶條件就是對方能照顧自己等等。不少年輕人結婚生子後與父母同住,心安理得地接受父母的安排和照料,繼續逃避承擔家庭責任,由此就產生了“媽寶男”“啃老族”“雙面膠”等現象。事實上,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常遇到的婆媳矛盾問題、孩子教育理念衝突問題等,在很大程度上都與不健康的家庭代際關係有關,而“巨嬰”心理現象正是包辦代替式的家庭養育環境的產物。
(二)競爭性的教育和社會氛圍
我們身處一個競爭性的社會氛圍之中,個體的就學、工作乃至買房買車,無不面臨著激烈的競爭。“不要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這句流傳甚廣的口號在國民的思想裡已經普及,無形中營造了競爭性的教育氛圍。為了應對小升初、中考、高考的升學任務,基礎教育階段的競爭已經趨於白熱化。不但地區之間、學校之間存在教育競爭,同一年級同一科目的任課教師之間、同一年級同一班級的學生之間也都存在競爭。對優質教育資源的爭奪甚至延伸到了幼兒階段,各種名目的早教班、興趣班風生水起,家長們不惜成本地讓孩子報班、考級,為孩子購買名校學區房。在狹隘的競爭教育氛圍下,學生的單向度發展趨勢愈發明顯。已有學者指出,現代學校的“競爭性個人主義”使得學校生活內部的公民交往關係愈來愈走向孤獨和分裂,最終造就出“孤獨的公民”,而非“合作的公民”。“孤獨的公民”對“他者”持冷漠與不信任的態度,難以真正體驗到公民合作、公民團結、公民互助的價值與意義;他們生活在相對封閉的自我空間中,缺乏真正意義上的公共理性和公共品格。我國作為後髮型現代化國家,“引入競爭機制”成了進行改革和加快經濟發展速度的重要手段。競爭機制確實有利於制度改革和創新,但過度強調競爭和效率、把競爭機制應用到全社會各個領域,就會導致人們將其他人都視為競爭對手,缺乏命運共同體的連帶意識,人與人之間的交往缺乏換位思考和協作共生的能力。一些人抱持“搶、爭、超”的心態,唯恐自己慢人一步,於是就有了本文案例中的爭靠窗的高鐵座位、為上下車逼停高鐵和公交車等行為。這種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不擇手段不計後果的行為,既無視社會公序良俗,又侵害他人權益,歸根結底是在過度競爭的社會氛圍下養成的“巨嬰”心理作祟。
(三)欠缺規則意識和法治意識的社會文化
傳統中國社會是鄉土熟人社會,主要通過道德規範來調整個體行為,人們的法律意識、規則意識相對薄弱。隨著近代以來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各方面的改革,鄉土熟人社會日漸解體,法律制度在社會規範中的重要性大幅提升。尤其是改革開放以後,我國逐漸從“法制”邁向“法治”,法治化進程大大加快,但不可否認的是,國民的法律意識和法治意識的發展還滯後於國家和社會的現代化進程。如一些人可以通過哭鬧、耍賴等手段來逼退法律制度,進而導致違法行為泛化,本文案例中的高鐵霸座、扒列車門、辱打公交車司機等行為就是典型。
法治文化建設的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漠視法律和規則的“巨嬰”心理。有學者認為,中國法律在顯性層面表現為規範人們行為的具體法律條文和規章制度,隱性層面則表現為指導人們行為的思想與觀念的思維,而這兩者目前處於背離狀態,導致法律實踐遭遇現實困難。在某些領域,人們在維護自身權益時的首選不是法律手段,而是採取“鬧”的方式,如“醫鬧”“房鬧”等就是如此。人們習慣性地相信“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一旦這樣的手段得逞,就等於默認了其有效性和合法性,這無疑助長了“巨嬰”心理,進而破壞社會公平正義。
培養和提升國民心理素養的教育思考
綜上所述,“巨嬰”一詞的流行並非在於其內容和特徵的誇張和荒誕,而在於它反映了當前社會中一種較為普遍的心理現象。這種廣受批判的心理現象實質上植根於現實土壤之中,與家庭養育、學校教育、社會文化都息息相關。“巨嬰”心理現象不僅不利於個體的人格發展,也與我國建設健康社會、法治社會的目標相左,必須加以遏制。
(一)以德育和勞動教育為重點,塑造新時代家庭養育文化
近年來,黨中央高度重視家庭、家教、家風的重要社會功能,將家庭建設和家庭發展上升到國家戰略,要求家庭發揮好“人生的第一個課堂”的重要作用,促進新時代家庭養育文化的形成。其中,道德教育和勞動教育是家庭教育的重點。2019年,全國婦聯、教育部等部門聯合發佈了“關於印發《全國家庭教育指導大綱(修訂)》的通知”,明確提出“家庭教育重在教孩子如何做人”,並在每個年齡段都增加了家庭道德教育的指導內容,強調道德教育的首要地位。
202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又印發了《關於全面加強新時代大中小學勞動教育的意見》,提出要調動家庭、學校和整個社會尤其是社區的積極性,共同推動勞動教育的深入開展,尤其強調家庭要發揮在勞動教育中的基礎作用。黨中央對家庭中開展道德教育和勞動教育的高度強調,是對過去一段時間以來出現的不良家庭養育文化的有力回應。全社會應該共同發力,促進每個家庭樹立正確的家教家風,促進家庭成員尤其是兒童的身心健康,塑造新時代的家庭養育文化,讓家庭成為國家發展、民族進步、社會和諧的重要基點。
(二)倡導合作共進的教育理念,樹立命運共同體價值觀
在全球經濟一體化和社會分工日益明晰的境況下,合作共進已經成為未來社會必備的核心素養和關鍵能力。2020年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更讓人們認識到人類就是一個命運共同體。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20世紀末發佈的研究報告《教育——財富蘊藏其中》指出,21世紀教育的四大支柱之一就是要培養學生學會共處,學會與他人一起生活的能力。該報告呼籲,無論是在正規教育還是非正規教育中,都應該留出足夠的時間讓年輕人有機會開展合作,以便他們擺脫日常習慣,減弱甚至消弭相互間的分歧和衝突。這一理念值得我國教育界學習借鑑並推廣。首先,在各層次學校教育的日常教學中,應鼓勵教師開展合作學習的教學組織方式,幫助學生養成獨立自主、分工協作的良好學習心理品質。第二,立足於個體的獨特性和多樣性,深入推進教育評價多元化發展,從考試、招生、評價管理機制等方面進行整體調整和優化,減輕學生的競爭壓力。第三,在學校教育之外,還要注意引導家長正確認識和理解教育與人的終身發展之間的關係,著眼於人的可持續發展。
(三)推進青少年法治教育,營造知法守法的社會氛圍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法治社會成為全社會共同努力發展的方向。《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從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學設立法治知識課程。這表明,加強對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是落實依法治國的重要基礎,具有關鍵性意義。2016年,教育部、司法部發布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其中明確指出青少年法治教育要側重法治意識、遵法守法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具體開展提供了重要的操作指引。過去學校教育中也經常開展法制宣傳和法制教育活動,但往往停留在法律知識的傳播和普及上,缺乏對學生法治意識的培養,容易造成知行不一的情況。未來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應注重法治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探索有效的法治教育形式,教育目標從知識講授轉變為法治觀念的教育和法治行為習慣的養成。並且,青少年法治教育與道德教育應該結合開展,相輔相成。只有打下了良好的道德基礎,才能讓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植根於青少年心中,進而轉化為遵紀守法的行動,最終營造出知法守法的社會氛圍。

本文原載《青年發展論壇》2021年第1期,原標題為《“巨嬰”現象的現實表徵與社會背景探討——關於當下國民心理素養熱門話題的分析與思考》歡迎個人分享,媒體轉載請聯繫本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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