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鉅貪”落馬:涉案金額高達3億多,女兒是家喻戶曉的歌星

哈爾濱“鉅貪”落馬:涉案金額高達3億多,女兒是家喻戶曉的歌星

這位幹部職級不高,但野心卻不小,生性貪婪的她數次動用手中權力出賣國有資產,瘋狂斂聚不義之財,供自己以及親屬揮霍用度。她用贓款將女兒捧成了家喻戶曉的大歌星,還送女兒到國外去留學、生活,其所作所為簡直令人髮指,她就是張明傑。

張明傑是個女強人,她的性格很是剛直,向來有話直說,從來不會委曲求全,這導致她與丈夫的相處的很不愉快,兩人結婚沒幾年便和平分開。此後,張將所有的重心都放在事業上,埋頭在工作崗位上苦幹,很快便做出了一番不凡的政績,於1992年榮升信訪局高幹。也正是在此時,她開始貪汙受賄,大搞不正當交易謀利。

2003年,她再度獲得升遷,出任哈爾濱某區區長,主管房屋建設與國土資源,在此期間,她愈發貪得無厭,想方設法的撈錢,全然不把國家法律和公務員紀律放在眼裡。2009年,區裡一家集體企業改組,區政府籌集了數千萬元的安置款用於善後,同時批了一塊地給該企業建設新廠房。

張明傑膽大包天,居然欺上瞞下將這筆鉅款私吞,而且還將區裡批的地轉讓給一傢俬企,從中吃了數百萬的回扣。2011年,她轉任房管局副局長、城管局副局長,在此期間,她先後3次通過職務之便,私自轉讓地皮給房地產開發商,對方投桃報李,回饋給她不少“感謝費”,合計有數千萬之多。

張明傑的一系列不義之舉害苦了老百姓,有許多下崗工人領不到安置款,生活陷入窘境,連最基本的吃喝都成了問題,不少人群眾因為看不到未來,竟選擇輕生結束苦難。另外一邊,張明傑卻過著錦衣玉食的生活,吃香的喝辣的,她的女兒曲婉婷更是從小就上聲樂班,跟著名師學習,萬把塊錢的鋼琴說買就買,學費昂貴的國際學校說上就上。

2000年,曲婉婷更是在母親的資助下前往加拿大留學,1年的花費就超過20萬元,可謂奢靡!大學畢業後,張明傑又繼續砸錢支持女兒走藝術道路,終於在2011年讓女兒一炮走紅,成為華語樂壇的新星。時間來到2014年,中紀委接到大量舉報張明傑的信件,隨即指派專案組進駐哈爾濱對她展開調查。

不久之後,張明傑察覺到了不對勁,她想潛逃國外避難,但中紀委已經搶先一步限制她離境,她一時陷入到走投無路的絕境中,只能坐等正義降臨。當年8月,中紀委聯合反貪局上門將她帶走隔離審查,在此期間,她一再撒潑抵賴,顧左右而言他,堅稱自己沒有犯任何錯誤,拒絕坦白一切、退還贓款。

2016年,此案在哈爾濱中院開庭審理,公訴人向法庭遞交了充足的證據,指明張明傑犯有受賄、貪汙罪、濫用職權罪等5項罪名,且情節十分惡劣,必須嚴厲懲處。但張明傑卻拒不認罪,一再與法庭對抗,抓住部分法理漏洞胡攪蠻纏為自己脫罪。

法官考慮到檢方提交的證據還不完備,且張明傑還有同夥在逃,因此並沒有選擇當場宣判結案,而是休庭擇日再審。曲婉婷當時正在加拿大定居,她聽說母親被抓,假惺惺的發微博“討公道”,網友們喊話讓她回國配合紀委調查,她默不作聲,“裝死”應對。往後每隔一段時間,曲婉婷都要“網上盡孝”,為母親“喊冤”,如同跳樑小醜一樣可笑。

2021年,張明傑的同夥終於被引渡回國,此案也由此進入到終審階段,法官認定張至少犯有5項罪名,貪汙金額總計逾3億,影響極為惡劣,而且其一再消極對抗審訊,拒絕配合紀委工作,理應從重處罰,因而判處其無期徒刑。張明傑對判決不服,當場表示要上訴,次年,黑龍江省高院受理此案,二審法官認為一審法庭依據法條無誤,且檢方遞交的證據鏈完備,沒有任何不妥之處,所以維持原判。

值得一提的是,審判結果出來後,有好幾家黨政官媒發文評述此案,稱張明傑喪盡天良,毫無道德底線,肆意侵佔、揮霍老百姓的血汗錢,簡直令人髮指。除此之外,黨政官媒還指出,曲婉婷的成功之路是犧牲了許多普通家庭的幸福換來的,與吃“人血饅頭”無異,如果曲婉婷還有一點點良知,就儘快回國贖罪、道歉,切莫再執迷不悟。曲婉婷對此沒有做任何回覆,繼續“裝死”,其臉皮之厚甚於城牆拐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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