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副省級幹部因長沙429倒塌事件問責!62名人員被嚴肅處理

4名副省級幹部因長沙429倒塌事件問責!62名人員被嚴肅處理

中共中央對湖南長沙“4·29”特別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查處結果進行了通報:

其中:4名中管幹部因失職失責問題立案審查調查。他們分別是:

重慶市委副書記、市長鬍衡華

擔任長沙市長和市委書記期間:對黨中央部署的違法建築整治、房屋安全和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組織領導不力,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

湖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原副主任陳文浩

在擔任長沙市長和湖南省分管副省長時:組織推進湖南省、長沙市開展違法建設專項治理五年行動不力,對相關部門未有效履行職責等問題失察失管,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

湖南省委常委、長沙市委書記吳桂英

擔任長沙市委書記期間:對開展房屋安全和風險隱患排查工作重視不足,履行長沙市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

貴州省委常委、貴陽市委書記胡忠雄

擔任長沙市長期間:對長沙市相關職能部門職責不清、推諉塞責、對涉事房屋違法違規加層改建行為監管查處不力等問題失察失管,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

決定分別給予胡衡華同志、陳文浩同志、吳桂英同志黨內警告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胡忠雄同志政務記過處分。

總計62名公職人員被追責問責,涉嫌犯罪的相關人員被提起公訴。

為什麼會有責任心的問題?他們到底哪裡失責問責了?

幹部在履職過程中失責問責,是因為幹部在履職時沒有真正承擔起自己的職責義務,導致工作任務未能完成或者完成質量不符合要求,從而造成一定的損失和影響。主要原因包括:

擔當意識不強:幹部在應對複雜嚴峻形勢時,沒有樹立強烈的擔當意識,對工作效果和人員管理不夠負責,影響工作進度和工作效能。

落實制度不到位:幹部未能全面、嚴格遵守所在單位的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未充分發揮紀律監督和管理作用,造成群眾反映強烈、負面影響較大。

業務能力不足:幹部在履職時,由於個人技術、能力等方面存在缺乏或不足,無法有效開展工作,從而增加了工作難度以及保障進度/質量的風險。

問題處理不當:幹部在領導處理複雜局面時,阻力大或者其他方面導致處理不及時,耽誤戰機快速處置事件並防範後患。

因此,為了避免幹部失責問責,應該加強組織領導力度“以案促改”,確保幹部真正履行好職責,深入進行管理創新和人才培養建設,提高依法問責的規範程度,遏制官僚主義和不作為現象的發生,並根據相關規章制度和標準,加大對失責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追責問責的力度。

如何做到履職盡責?

要做到履職盡責,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加強自我管理:加深對工作使命和責任的認識,樹立內疚/失責意識以及依法遵紀、積極主動擔當、獨立思考和科學決策等作風和品質。

規範工作程序:按部門規章制度和工作標準來劃分責任和任務,明確工作程序和流程,把握事態進展和預期產出等工作方案,避免進行權力過渡或者各種身外物干擾。

加強溝通協作:建立更加開放透明的溝通機制和平臺,促進上下聯動、內部配合和外部協作。顧及各方利益,保持組織反饋,充分聽取群眾反應和意見,並通過合理提供資源、資金、人才等方面的協調安排,落實具體措施。

提高工作素質:加強政治、法律、經濟和業務的學習、培訓和交流,增強自身專業素質和公共服務能力。時時更新行業動態及優化改進方法,有效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提高個人工作效能。

推動改革創新:以高尚的理念引領,積極推進各項改革措施、申報項目等,為貫徹政府政策和市場經濟發展打造充分助力奠定基礎。

總之,要做到履職盡責,關鍵是通過樹立正確的思想觀念、加強工作程序規範、提高自身社會職責感和工作素質拓展管理理念與前途設想。同時,應注重人才開發、加強組織流程以及及時反饋、透明化工作機制等方面,在平衡安排好時間表,堅持全面監督管理以確保出色工作品質。

最後的話:

領導幹部一定要走群眾路線,不斷推進與人民的血肉聯繫!真正做到權為民作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

讓悲劇少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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