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省事第697篇原創文章
根據《廣東省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施辦法》規定,廣東省戶籍的殘疾人兩項補貼領取對象,需在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期間主動申報資格認定,確定其當年是否符合補貼發放條件。補貼對象未進行資格認定或認定、複核不合格的,自情況發生的次月起,停止發放殘疾人兩項補貼。
線上辦理:可優先通過粵省事平臺在線申報年度資格認定。
進入粵省事平臺,點擊【助殘】—【殘疾人兩項補貼申請】—【兩項補貼年度資格認定】—【本人辦理】,按提示操作進行資格認定。
點擊進入服務>>
若本人不方便進行操作,可以由親朋好友協助,選擇【幫他人辦理】,進行資格認定。
入戶辦理 :如因精神、智力殘疾或其他身體原因無法自主完成資格認定申報的,可申請鄉鎮(街道)工作人員提供上門入戶調查認定服務,通過粵省事平臺協助進行辦理。
窗口辦理:可攜帶身份證到到本省任一鄉鎮(街道)受理窗口申報辦理。
此外,粵省事還提供
殘疾人兩項補貼申領服務
用手機也可以輕鬆辦理哦
進入粵省事平臺,點擊【助殘】—【殘疾人兩項補貼申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申請】或【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申請】—【人臉認證】,按提示操作進行申領。
點擊進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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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策劃單位:廣東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廣東省民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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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來源:廣東省民政廳
編輯:鄧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