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大一統是中國的根本政治價值,學界既有研究集中在三個方向:一是對儒家,尤其是《春秋》公羊學大一統學說的哲學史研究;二是邊疆視角的研究,聚焦於中原王朝處理邊疆問題的理念和政策;三是圍繞北方民族入主中原引發的王朝正統性問題的政治史研究。這些研究有得亦有失:第一類僅研究學說而忽略實踐,後兩類只涉及政治的局部,與大一統作為根本政治價值的地位不相匹配。這些研究均未能從政治學角度揭示大一統之完整含義。
大一統是一個政治價值命題:大是動詞,意為以之為大,即重視、強調、推崇,所謂大一統,就是以國家一統為崇高價值。中國自誕生起就是超大規模的,但大一統理念始於孔子;戰國時代,各國為天下一統而戰;秦漢兩朝均有自覺的一統訴求,前赴後繼,構造出了大一統國家。秦漢國家的構建過程就是大一統理念實在化的過程,欲得大一統理念之真諦,莫過於研究這一歷史進程,而它從秦始皇統一全國持續到漢武帝復古更化,歷時百年,不同思想政治力量從不同方向用力,這就決定了實踐中的大一統理念有複雜的內涵,甚至存在張力。對此思想-政治互動演進之歷史過程,尚缺乏必要的政治學研究。本文據此認識出發,以歷史政治學方法解讀秦漢之際三場重要政治論辯、對話,揭示蘊含其中的大一統理念和制度:第一場發生在秦統一天下後的政權構造過程中,以封建、郡縣之辯為中心,最終確定了政治一統的理念與制度;第二場發生在八年之後,由封建、郡縣之辯引發,以政治權力統合社會性意識形態權力為中心,但未成功;第三場是漢武帝即位之初與董仲舒的政治對話,確定了文教一統的方向。在這些論辯中,法家、儒家、秦始皇、漢武帝均反覆提及“一統”一詞,可見大一統是共識,但其內部也充滿張力。經由歷史政治學的解讀可見,實踐的大一統理念以推進國家整合(national integration)為中心,包含空間、政治結構、精神與社會、時間四個維度,體現為疆域一統、政治一統、文教一統、古今一統。
秦王嬴政即位第二十六年,秦國掃滅東方各國,構造了一個在人口和疆域上都史無前例的國家。秦始皇君臣著手為其創制立法。
秦王初並天下,令丞相、御史曰:“……寡人以眇眇之身,興兵誅暴亂,賴宗廟之靈,六王鹹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號不更,無以稱成功,傳後世。其議帝號。”
自堯舜以來,天下最高統治者之號為“王”。春秋以來,王室衰微,“禮樂征伐自諸侯出”,隨後出現“伯”,挾天子以令諸侯;進入戰國,諸侯則紛紛突破禮法約束,自行稱王,與周王齊平。齊王一度不滿足於此號,與秦王約定各稱東、西帝,引發各國強烈反對而作罷。但這已表明時人觀念,帝之名號比王崇高,故秦掃滅六國、“六王鹹伏其辜”後,嬴政即準備稱“帝”。秦始皇明確指出其理由:新國家體之規模遠超三代和戰國時代的列國,需提升最高統治者的權威,方能鞏固其秩序。
群臣、博士首先指出新政制與三代之根本區別。五帝建立最早的中國行封建之制,至周亦然。從政治結構上看,封建制呈現為多中心權力的間接統治。周王分封諸侯,諸侯分封卿大夫,皆有治理權力,因而天下呈現為多元權力中心格局;惟有卿大夫對庶民進行直接統治,周王、諸侯只是間接統治。如此不均衡的權力分佈格局造就了孔子觀察到的權力逐漸下移之大勢,最終形成群臣、博士所指出的情形:“其外侯服、夷服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
諸侯相爭,推進歷史進入“戰國”狀態。戰爭製造國家,各國競相變法,建立、完善王權的直接統治機制,商鞅變法讓秦國實現了制度上的彎道超車:強化王權,普遍設縣,王權通過縣政府與基層鄉里直接統治民眾,擁有強大的人力、財力動員能力。秦國憑藉這一制度優勢對東方各國作戰,新佔之地分設為郡、縣。全國統一後,形成了“海內為郡縣,法令由一統”的局面。這裡出現了“一統”字樣,顯示秦朝君臣心目中的一統是政治與法律的一統,即中央政府作為單一權力中心,以統一法律直接統治所有國民。
奇怪的是,群臣博士最終提請嬴政審議的名號卻無視其要求,沒有“帝”字。推測博士對此有牴觸情緒:博士以東方儒生為主,在其所誦讀的五經中,帝有兩個含義:第一,宗教上的帝,即天的人格化形態;第二,政治上的帝,即“五帝”,均為聖王,死後獲“帝”之諡號。博士不願輕易授予此號,嬴政乃自行確定“皇帝”之號,這裡已透露出儒生與秦王之間存在的巨大觀念差異。嬴政同時下令廢除諡號之制:
制曰:“朕聞太古有號毋諡;中古有號,死而以行為諡,如此,則子議父、臣議君也,甚無謂,朕弗取焉。自今已來,除諡法,朕為始皇帝,後世以計數,二世、三世至於萬世,傳之無窮。”
秦始皇指出諡號制之弊在於放任“子議父、臣議君”,可見在其觀念中,政治秩序穩定之關鍵在於維護王、皇帝的“勢”——這是法家的基本理論,李斯後面論及“主勢”,即皇帝作為主權者的絕對權力位格。不過,秦始皇也深受當時流行的陰陽家思想的影響,以之構建王朝正統性:
始皇推終始五德之傳,以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從所不勝,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賀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節旗皆上黑;數以六為紀:符、法冠皆六寸,而輿六尺,六尺為步,乘六馬;更名河曰德水,以為水德之始。剛毅戾深,事皆決於法,刻削毋仁恩和義,然後合五德之數。
這裡涉及大一統理念的一個重要維度:正統,即統治權正當性(legitimacy)。秦始皇以陰陽家的“五德終始說”構建秦朝的正當性。“五德終始說”是一套基於數理天道論的統治權轉移理論:天道被數理化,由一套數理邏輯貫通,萬事萬物均被編織在一個嚴密的體系中,具有同一質性的萬事萬物按預定法則同步變化。統治權的轉移也在其中,新統治者當按此同一性原則創制立法,其政權即具有天道的正當性。當時戰爭日趨擴大,國家隨時有滅亡危險,各國國王亟欲維護其統治權,又有一統天下之志,對此理論極為熱心,“王公大人初見其術,懼然顧化”。秦始皇援引這套理論為新興的超大規模國家構建天道正當性。漢儒繼承了這一思想,其為《春秋》公羊學大一統學說的重要組成部分,比如《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質文》。
接下來的議題是建立何種地方政治制度,君臣內部出現重大分歧:丞相等人在此指出新國家面臨的規模難題——遠。距離始終是有效治理的硬約束,群臣博士以封建制作為解決方案。但從歷史進程看,這是一次倒退:戰國時代,封建制就已崩潰,商鞅變法率先在秦國實行直接統治,消滅了封建制殘餘。秦國進軍東方,新佔地區普遍建立郡縣制,以至於覆蓋全國。當然,覆蓋範圍逐漸擴大,必然導致直接統治的效能衰減,群臣選擇了最省事的路線:退回封建制——這當然是反大一統的。李斯力排眾議,維護新生的政治大一統制度:
廷尉李斯議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眾,然後屬疏遠,相攻擊如仇讎;諸侯更相誅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內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為郡縣,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賜之,甚足易制,天下無異意,則安寧之術也。置諸侯,不便。”
“一統”一詞再次出現。李斯指出了郡縣制國家的財政運作原理及其政治效應:政府向國民普遍徵稅,以部分稅收供養皇家子弟和功臣,其人在財政上依賴政府,政府可在政治上嚴密控制,避免其成為自主的權力中心。這樣一來,國家內部沒有任何力量能夠挑戰皇權的絕對地位,可保國家政治穩定。秦始皇同意李斯的意見:
始皇曰:“天下共苦戰鬬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復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寧息,豈不難哉!廷尉議是。”分天下以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監。
秦始皇指出,本朝歷史-政治正當性就在於順應人心、結束戰亂,維護郡縣制則可永久消除再度發生諸侯間戰爭的危險,他據此堅定了維護郡縣制的政治意志,在全國範圍內推動郡縣化。他同時採取一系列配套措施,推動集中化權力的覆蓋和穿透:封建制的權力多中心性是以軍事權力多元化為基礎的,直接統治的政治邏輯要求政府壟斷暴力。政府統一日常生活的各種標準,這有助於塑造國民共同的生活方式。創造國語、國文是西歐現代國家構建過程中的重要環節,秦朝的情形與此略有不同,其功能則是一樣的,這是政治統一、法令統一的基礎,也是國家認同的前提。強制遷徙豪富到都城,置於中央政府就近全面監督之下,旨在遏制社會性權力的滋長,維護政治權力的排他性支配地位。以上種種措施,用意在於推動民眾的國民化,維護政治一統。
何休解釋大一統之義曰:“統者,始也,總系之辭。夫王者,始受命改制,佈政施教於天下,自公侯至於庶人,自山川至於草木昆蟲,莫不一一系於正月,故云政教之始。”又曰:“即位者,一國之始,政莫大於正始。”秦朝在空前規模上實現了疆域一統,秦始皇君臣為之創制立法,初步實現了政治一統,這就是“正始”——而且是中國歷史最大的一次“正始”。但我們看到,在此過程中存在教條主義、現實主義之爭:群臣、博士是五經教條主義者,迷信五經所記封建之制,拒絕樹立皇權的崇高地位,不顧郡縣制的事實,謀求再封建化。這是反大一統的。法家則是現實主義者,肯定疆域一統、政治一統的事實,且視之為新政權的歷史-政治正當性,堅定維護這兩個“一統”,持續提高權力的覆蓋面和穿透力,推進權力中心主義的國家整合。這就是法家的大一統理念。這種大一統理念在秦國形成得很早:春秋中期由余曾向秦穆公論述治國之道:“一國之政猶一身之治”;商鞅則以“摶”為治國之根本:“凡治國者,患民之散而不可摶也,是以聖人作壹,摶之也。”摶就是整合眾人為一體。秦始皇、李斯則為這一理念找到了可行的制度形態——直接統治的郡縣制。
因此,秦朝是中國大一統國家之“始”,奠定了大一統的基本政治架構。而學界一般認為,現代國家的根本特徵就是以官僚制實現直接統治,實現高水平國家整合,因而秦朝大一統國家就是人類歷史上第一個“現代國家”。從世界範圍看,秦朝大一統國家是一個政治奇蹟:就政治邏輯而言,直接統治與超大規模是難以兼容的,西方就陷入這一困境:古希臘城邦規模很小,能夠做到直接統治;羅馬帝國達到超大規模,卻從未達到直接統治;西歐現代國家大體做到了直接統治,但規模僅相當於中國的省;美國的規模在西方世界最大,聯邦政府只能在部分事務上做到直接統治。秦朝卻憑藉法家大一統理念與相應制度創新,在超大規模上實現了直接統治。
秦朝初步完成權力中心主義的國家整合,但五經之學與諸子百家之學所構建的社會性權力,尚獨立於政府之外,秦始皇、李斯謀求以政治權力整合這種權力,這也是國家整合的重要維度。
歐亞大陸上各重要文明均經歷過由政教分殊化發展到再度合一併形成普遍性政教共同體的過程。如章學誠所說,三代之時,“治教無二,官師合一”。到孔子之時,“君師分而治教不能合於一”,政治和宗教分頭演進。一方面,孔子刪述六經,以之教養弟子,形成六經(秦以後多言五經)之學,因其以人文化人,筆者稱之為“文教”,以與西方類型的“神教”相區分,由此衍生出諸子百家,即“私學”,各有其政治綱領。五經與諸子百家之學各有弟子門人、同情者,結成早期“意識形態政黨”,構建出社會性權力,影響政治進程。另一方面,在政治領域,日益殘酷的戰爭壓力驅使各國競相創新制度,趨於建立直接統治的強大政治權力,以實現國家的“富強”——法家積極服務於這一努力。
戰國時代各國對待社會性意識形態權力的態度各異,商鞅處在一個極端上,他把王權一統確立為絕對價值,堅決抑制學術、商業滋生社會性權力。這一政策確可行之於秦國,因秦國本來就是文化蠻荒之地。隨著佔領東方疆域,東方士人群體成為國家臣民,國家內部權力的結構性分裂也就日益明顯,用邁克爾·曼的社會權力四來源框架來分析:秦人掌握建制化的政治權力和軍事權力;東方精英據守社會性經濟權力和意識形態權力。後者尋求獲得政治權力,兩個事件最有象徵意義:一是荀子入秦,勸說秦國統治者承認東方士人的社會性意識形態權力;二是呂不韋以金錢獲取權力,又試圖結合東方經濟、學術力量,改造秦國之價值和制度。秦始皇鎮壓了呂不韋政、商、學權力集團,但也不能不以博士制度部分吸納東方學術精英。
相對於東方精英的巨大社會性權力,這種吸納遠遠不夠,兩地、兩類精英的關係比較緊張,在上述創制立法過程中已隱隱可見,主要體現在封建郡縣之辯中。全面郡縣化八年之後,這一辯論再度爆發。
三十四年……始皇置酒咸陽宮,博士七十人前為壽。僕射周青臣進頌曰:“他時秦地不過千里,賴陛下神靈明聖,平定海內,放逐蠻夷,日月所照,莫不賓服;以諸侯為郡縣,人人自安樂,無戰爭之患,傳之萬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始皇悅。
周青臣讚美本朝疆域之超大規模,又讚美郡縣制的優勢是“無戰爭之患”,故可“傳之萬世”。來自東方的儒生博士淳于越卻提出不同意見:
博士齊人淳于越進曰:“臣聞:殷周之王千餘歲,封子弟功臣,自為枝輔。今陛下有海內,而子弟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無輔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今青臣又面諛以重陛下之過,非忠臣。”始皇下其議。
淳于越重申覆封建主張,試圖拆散大一統國家。淳于越也闡明其依據:師法古人。這種政治思考方式明顯是儒家的,引起李斯的強烈反應:
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各以治,非其相反,時變異也。今陛下創大業,建萬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異時諸侯並爭,厚招遊學。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當家則力農、工,士則學習法令闢禁。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
郡縣制已穩定建立起來,故李斯未費口舌辨析封建、郡縣之利弊,而是深究反郡縣論者的理據。他指出儒法兩家政治思想之根本差異:法家“師今”,基於現實情況進行制度創新,儒家“學古”,基於五經所記封建傳統,對郡縣新制不以為然——李斯斥之為“愚”。李斯指出新制度之結構性特徵:第一,法律全部出自皇權,這是政治一統的標誌;第二,百姓從事農工,這是實施重農抑商抑學政策的結果;第三,政府承認律令教育體系的合法性,學業有成者可進身為刑名吏,這是政教合一的合法形態。這些制度能夠維護皇權官僚制政府對國民的全面、直接統治,淳于越等儒生的意見則破壞國民的政治認同,動搖政治一統。
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是以諸侯並作,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並有天下,別黑白而定一尊。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
上一段針對經學,本段針對“私學”即諸子百家之學。李斯指出,封建國家的政治一統水平較低,長期演變的結果是諸侯分立競爭。政治權力的多元化給多元意識形態的湧現創造了條件,形成多元競爭的“私學”。私學為自己構造社會性意識形態權力,獨立於政治權力之外,所謂“相與”“黨與”即以思想觀念為中介聯合各種力量,成為意識形態政黨,其活動削弱“主勢”,即皇帝政治性權力的絕對支配地位,威脅政治一統。據以上分析,李斯提議全面取締私學,其具體方案是:
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制曰:“可。”
李斯建議:第一,查禁東方各國史書,因為東方精英普遍留戀以前的權勢,拒絕認同秦朝統治,各國史書有助於其保留對故國的文化和政治認同;第二,查禁五經中的《詩》《書》,因為其中比較完整地記載了封建之制,儒生據之以古非今;第三,查禁百家語,即諸子百家之學,後來董仲舒的建議與此相近;第四,清理官吏隊伍,嚴禁政、學勾結;第五,維護以律令為中心的政教合一制度。
可見,秦始皇、李斯已經認識到政治一統需伴以意識形態和教化的一統,多元的意識形態會損害政治一統。但他們卻做出了錯誤的政治決斷:消滅五經之學和諸子百家之學,以國家律令排他性地教化國民。諸子之學門人弟子很少,將其查禁,並無阻力,但五經之學在當時發揮公共教育職能,儒生群體規模龐大,且以歷史文化傳承者自居,有道德意識,內聚力較強,從而自我構建了強大的社會性權力。以政治權力取締五經之學,就將儒生群體變成了政治上的敵人。由於認知錯誤,秦始皇、李斯追求政教一統的努力反而造成大一統國家的解構。如何整合政治權力與社會性意識形態權力,成為漢朝面臨的根本問題。
秦末大亂,政治一統局面崩塌,反大一統的多種力量迸發出來:叛亂的東方各國精英試圖恢復封建制,劉邦集團不能不順應這種要求,建立了半郡縣-半封建國家。黃老之術又助長了各種社會性權力的滋長:“網疏而民富,役財驕溢,或至兼併豪黨之徒,以武斷於鄉曲。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爭於奢侈,室廬輿服僭於上,無限度。”這些社會性權力侵蝕國家的政治一統。
不過,秦朝所奠定的大一統觀念和制度也具有強大的對抗力量:疆域迅速恢復統一。中央政府憑藉其結構上的自主性,逐漸消滅封建制。漢武帝基本上恢復了秦朝的政治一統,乃更進一步,構建意識形態和教化的一統,其綱領可見於《漢書·董仲舒傳》所記其與董仲舒的策問、對策往復之中。筆者對其大義已有比較詳盡的疏解,此處僅從大一統角度再做梳理。
漢武帝的第一次策問清楚表達了其核心政治關切:“蓋聞五帝三王之道,改制作樂而天下洽和,百王同之。”漢武帝對此心嚮往之,只是過去“五百年之間,守文之君,當塗之士,欲則先王之法以戴翼其世者甚眾,然猶不能反,日以僕滅”,因而存在一些疑惑,期望賢良文學予以回答:“子大夫明先聖之業,習俗化之變,終始之序,講聞高誼之日久矣,其明以諭朕。”
由這些表述可見,漢武帝的政治觀念已完全不同於秦始皇、李斯:他尊重五經文學之士,期望其闡明五帝三王之道及其行之於當世的方案。這一期望體現了大一統理念之時間維度。秦始皇、李斯循法家思考方式,把一統政治秩序視為純粹空間性的支配結構,與歷史無關,對五帝三王頗為鄙夷。漢武帝接受了儒家思考方式,把秩序視為一個歷史形成的過程;自覺接續五帝三王之道,既可為當下政治秩序構建歷史文化正當性,也可從中獲得永恆有效的治理之道。
董仲舒的第一次對策花費大量篇幅闡發《春秋》公羊學的天道秩序觀——實際上是吸納陰陽學的產物,並在此框架內構建其陰陽化的大一統理念:“臣謹案《春秋》之文,求王道之端,得之於正。正次王,王次春。春者,天之所為也;正者,王之所為也。其意曰,上承天之所為,而下以正其所為,正王道之端云爾”;“……臣謹案《春秋》謂一元之意,一者萬物之所從始也,元者辭之所謂大也。謂一為元者,視大始而欲正本也。《春秋》深探其本,而反自貴者始。故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萬民,正萬民以正四方。”這些論述奠定了何休大一統論的基本框架:尊王,因而肯定政治一統;但權力的終極淵源在天,王者奉天以正天下。
對比兩者言說可見,漢武帝的提問以歷史文化連續性為中心,董仲舒卻奢談高度陰陽化的大一統理論,兩者存在明顯偏離。考察漢代儒學,可見其明顯存在兩條思想路線,它們同時可見於董仲舒身上:第一條路線體現在其純學術性的《春秋繁露》中,以天道秩序觀為中心,傾向於貶抑王者權威,恢復封建制——這與淳于越類似,明顯是反大一統的。對策性的《天人三策》則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第二條路線,經由天道秩序觀引申到教化維度上:“天道之大者在陰陽。陽為德,陰為刑;刑主殺而德主生……王者承天意以從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以此衡量秦制,可見其最大錯誤在於“重禁文學,不得挾書,棄捐禮誼而惡聞之,其心欲盡滅先王之道,而顓為自恣苟簡之治”,結果社會、國家全面衰敗。董仲舒最後呼籲漢武帝立刻進行更化,中心是興起教化。何休大一統論之核心就是“正始”,但過於狹隘。前文已指出,秦朝為超大規模國家創制立法就是“正始”;董仲舒呼籲興起教化,同樣是“正始”,他在政治上明確提出了大一統的教化之維。
第二次策問,漢武帝繼續追問五帝三王之道何以難以行於後世。董仲舒的對策則歸結於為政在人,為此建議興辦太學,建立察舉制度,培養新式官員,替換法家刑名吏。這裡構想了大一統的教化體制,也構想了吸納社會精英、實現社會與政府一統的制度。
第三次策問比較簡單,董仲舒的對策首先闡明,“王者上謹於承天意,以順命也;下務明教化民,以成性也;正法度之宜,別上下之序,以防欲也:修此三者,而大本舉矣”。其次依據歷史論述循道者興、悖道者滅的大義,稱“三王之道所祖不同,非其相反,將以救溢扶衰,所遭之變然也”,主張“今漢繼大亂之後,若宜少損周之文致,用夏之忠者”。在論述了君子、小人義利之辨後,董仲舒提出了文教大一統設想:
《春秋》大一統者,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誼也。今師異道、人異論,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統;法制數變,下不知所守。臣愚以為: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並進。邪辟之說滅息,然後統紀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從矣。
這裡明確論及“大一統”。董仲舒指出,《春秋》崇尚一統,而最重要的一統是意識形態的一統、教化的一統、政治價值觀的一統。李斯也有同樣關切,只是做出了錯誤的選擇,董仲舒則建議吸納五經之學,將其制度化,可以收到三個好處:第一,統紀可一,國家的根本價值和原則可以做到連貫、一致;第二,法度可明,國家的制度規章可以明確清晰;第三,民知所從,以上兩點可以為民眾劃定行動的方向和方法。歸根到底,董仲舒認為,意識形態和教化的一統可以塑造共同的價值觀,實現人民精神與行為模式的整合。
漢武帝接受了董仲舒的建議,制度化地吸納五經之學,在多個維度上推動了國家整合。邁克爾·曼區分“社會空間上的超越性(sociospatially transcendent)意識形態”和“作為內在士氣(immanent morale)的意識形態”,認為基督教是前者的代表,文教是後者的代表。但曼大約不瞭解五經之學的性質,因而未能完整分析其整合作用。我們認為,表章六經,推明孔氏,漢武帝復古更化在多個層面、多個維度上推進了國家整合。
第一,構建了時間維度上的大一統,體現為國家、文明的古今一統,即國傢俱有自覺接續、傳承、發展歷史文化的堅定意志——這一點是中國政治所特有的根本觀念,且至關重要。五經記載古聖先王之事,孔子的思想方法是“敏而好古”,儒家思想方法是“歷史政治理性”。國家尊五經,推動人們尊重歷史與文明傳統,形成歷史主義的國家觀念,即國家是歷史形成的,文明是世代累積而成的;每個人、每個政權都有延續歷史、傳承文明的責任,也對後人負有責任;個體生命、王朝政權均不朽於歷史之中;歷史成為是非曲直的終極評判者。漢代形成的經史之學構建了這種歷史主義國家觀,從而創造出國家的歷史性整合機制,今人的承先啟後意識把先人、後人整合為一體,國家成為生生不已、連綿不絕的歷史進程。國家因此具有了神性,國民形成國家-文明崇拜,把維護國家一統視為神聖事業。
尊五經也推動了王朝正統性即統治權正當性論述的一次重大轉變:秦始皇以五德終始說確立秦朝的正統,具有濃厚機械宇宙論色彩。董仲舒所代表的《春秋》公羊學延續了這一理念。漢武帝卻轉向歷史、文明傳統,自覺接續五帝三王之道,確立了歷史文化正當性的論述模式。此後,辨正統的任務也就主要由史學來承擔。
第二,完成了多元權力精英的整合。秦朝已實現政治權力對軍事權力的控制,漢武帝更進一步實現了社會性意識形態權力與政治權力的合一,由此實現了不同領域、不同地域的精英群體的整合。權力來源多樣的各種精英通過“士族化”過程,逐漸收斂為一元化精英群體。士大夫整合了行政、政治、教化權力,成為領導性治理者。皇權領導的士大夫政府綜合運用政治和意識形態權力,有效地控制軍事權力、自覺地遏制資本權力。
第三,完成了政府與社會的整合。普通士人在基層社會實施教化,士大夫為政地方同樣積極施行教化。文教教人忠君愛國,塑造國民的文化認同,進而塑造和強化民族認同、國家認同。與此相配合的選舉制度——察舉制和科舉制,構築了社會與政府之間雙向溝通的制度化渠道。借用邁克爾·曼的概念,秦朝構建了政府的“專制性權力”,漢武帝構建了“基礎性權力”,通過教育、選舉、家族、士人團體生活等國家基礎設施,政府權威“嵌入”、實際上是彌散性地滲入社會,引領、協調社會生活,由此政府、社會實現了一體化,而非西方式二元分立。
第四,完成了社會整合。文教教人敬天孝親,肯定家、族等人倫組織的政治合法性,塑造人倫的社會秩序。家內親親之情也彌散於國之中,國成為一個有情意的政治共同體,即“國-家”,倫理秩序與政治秩序整合為一體;於是,情感成為大一統國家的重要聯結紐帶,這是其他國家所罕見的。
第五,創造了宗教整合的條件。文教兼容各種神教,形成“一個文教,多種神教,神教統於文教”的複合格局,又馴服神教的極端性,避免宗教戰爭;推動外來神教中國化,使之接納中國文明主流價值。文教實現了宗教整合,這在世界上是很罕見的。相應地,文教也為周邊民族融入中國創造了便利條件:通過文教構建政治上的中國身份。自西晉覆滅以來,諸多北方民族就是通過這種機制成為中國正統王朝的,從這一意義上看,文教實現了民族整合。
自覺的大一統國家至此定型。秦朝實現了疆域一統、政治一統,漢武帝通過文教一統實現了古今一統、權力一統、政府與社會一統、社會一統、宗教一統。從世界範圍看,秦漢國家和羅馬帝國都實現了政、教分殊化之後的再度合一,都建立了普遍的文明-政治秩序,後來也都崩潰了,但隨後則出現“大分流”:秦漢構造的全方位整合機制讓國家亂而不散,故隋唐得以重建大一統國家,元明清又完成了農業區、草原區的疆域、政治一統。相反,羅馬帝國崩潰後,歐洲再未重新統一。由今天反觀秦漢,其大一統國家的構建是極為成功的,研究國家整合問題,這是最佳標本。
第一,秦漢之際歷史關鍵節點上圍繞大一統所展開的三場政治辯論、對話中所蘊含的實踐性大一統理念,遠比單一儒家或法家的學理豐富。這提醒我們深思研究中國思想的有效方法。中國精神以敬天為中心,以生生不已為世界本體,在道德和政治世界中重行而採取能動的實踐的認識進路。三代政治思想內在於實踐之中,孔子以降分殊化的政治思想亦有顯著的實踐指向。因此,研究中國政治思想史,糾纏書齋中的思想文本必有重大偏失,不如深入具有思想內涵的實踐,揭示理論、行動、制度之間的思想,此亦可謂之歷史政治學的思想史研究進路。
第二,《春秋》公羊學對大一統做出很多玄妙解說,但在秦始皇、李斯、漢武帝等政治家以及在寫作《天人三策》的董仲舒那裡,大一統的含義是很平實的:“一統”大體上對應於政治學理論中的國家整合;“大一統”是一個政治價值命題,即從統治者到普通民眾普遍崇尚高水平的國家整合,厭惡國家離散化;“大一統國家”就是始終自覺致力於提高國家整合水平,即便遭遇離散也能迅速恢復一統的國家。研究大一統,就是研究國家整合的價值和制度。
第三,大一統理念是法家、儒家共享的,自覺的大一統國家是秦、漢兩朝累積地構建起來的:秦朝基於法家大一統理念推動權力中心主義的國家整合,漢朝在此基礎上基於儒家理念推進社會中心論的國家整合。因此,研究大一統當兼顧兩者,僅研究儒家義理或實踐是不夠的。兩者的理念有相通之處,也有相反之處,完整的實踐的大一統理念內部存在權力中心論與社會中心論的緊張,前者可能造成政府與社會脫節,讓大一統國家“土崩”;後者可能帶來權力家族化,讓大一統國家“瓦解”;兩者相反相成,始成就有生命力的大一統理念和制度。
體現在秦漢構建大一統國家構建過程中、綜合儒法二家的實踐的大一統理念,至少包含如下四個維度:
第一,疆域一統,這是大一統的空間維度。需要強調的是,統一戰爭是實現疆域統一的基本途徑,現有大一統研究對此有所迴避,但秦始皇、李斯已經指出,正是殘酷的戰爭讓人們普遍產生了統一的意志,但統一必須以更為強大的戰爭能力來實現。疆域一統則可帶來長久和平,這一點讓大一統成為最大的政治之善,這一價值理念賦予統一戰爭以充分的道德和政治正當性。
第二,政治一統,這是大一統的結構維度,其實現形態是郡縣制,政府擁有高度政治自主性,以一體化權力直接統治所有國民。在疆域統一之初或在剛剛納入中國疆域的地區容許存在間接統治。但大一統理念認定這種格局是過渡性的,終究要“改土歸流”。直接統治的漫長政治生活經驗又塑造了人民普遍的政治大一統意識。
第三,文教一統。儒家文教幾乎是世界上唯一帶有一定超驗性、支持現世倫理-政治秩序的普遍性信念體系,對國家整合發揮了多重支持性功能:培養後備官員;教育人民敬天孝親,支持以家為中心的社會建設;教育人民忠君愛國,認同權威,認同國家,積極承擔公民責任;整合多元神教,保持文化的中國性等。
第四,古今一統,這是大一統的時間維度。國家有歷史責任意識,自覺地在連綿不絕的歷史之流中發揮承先啟後作用,政權的正統性主要體現為傳承文明、又矯正前朝之失的自覺性,歷史正當性是最大的政治正當性。
以上四者構成全方位的國家整合機制,聚合定型於秦漢,啟發、引領了後代的大一統政治,由此,中國的規模持續擴大,整合水平累積性提高,國家高水平整合的優勢也日趨明顯:疆域一統帶來規模優勢,持續吸納邊疆民族,消弭戰爭動因,帶來和平優勢;政治一統帶來組織化優勢;文教一統帶來凝聚力優勢;古今一統帶來文化自信與政治知識優勢。
以上所揭示的大一統理念與機制,值得當代政治學者予以認真對待。國家的存在以達到基本水平的整合為前提,所謂國家能力則以較高水平的整合為前提。歷史上有大量政治體因整合水平過低而消亡,困擾當代第三世界的大難題就是國家整合不足,受困於“強社會、弱國家”,無從發展;歐美國家曾實現過高水平整合,近些年來卻趨於下降,其表徵是階層分化、身份政治、黨爭極化等,有國家解構之虞。面對這種局面,西方主流政治學理論卻束手無策,原因在於其理論體系受限於自由主義立場和西方歷史經驗,嚴重低估國家整合的重要性,權力分立、多元民主、多中心治理、資本自由之類核心價值和制度都是反大一統、反國家整合的。今天討論大一統議題的首要意義就在於提醒學界,必須把國家整合視為政治學的核心議題。以歷史政治學方法認真研究中國大一統理念的豐富內涵與大一統國家的豐富歷史,有助於發展出完整的國家整合理論,從而有效地應對當代世界普遍存在的國家整合不足問題。
作者姚中秋,系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教授,歷史政治學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