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龐國慶
來源:《歷史研究》2023年第1期
關鍵詞:拜占庭帝國 法律編纂 《法律選編》《民法大全》羅馬帝國
一、轉型前的“羅馬困境”
Lydos)以法律作為區分皇帝制度與元首制度的依據,認為始於戴克裡先(Diocletian,284—305年在位)的是暴君制度,“元首的行為遵從既有法律,而暴君的法律就是他的行為”。皇權至上意味著所有事務都是帝國治理的一部分,在宗教領域表現為皇帝對教會事務具有最高決定權。
二、從“普世羅馬帝國”到“東羅馬帝國”
三、統治理念的基督教化
餘 論
imperatorum),將查士丁尼一世等多位拜占庭皇帝視為西部羅馬帝國的皇帝。拉丁世界的“轉移”理論,與拜占庭帝國7—8世紀轉型中的新特徵密切相關,中古歐洲東西分野的政治格局由於此次轉型逐漸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