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鬆學《易經》:帛書《易傳》為何不言“象”

輕鬆學《易經》:帛書《易傳》為何不言“象”

一、“象”在帛書《繫辭》為何作“馬”?


與傳本《易傳》講卦象、爻象和筮數不同,帛書《易傳》解易的特色是只談德義,罕言卦象、爻象和筮數,這可能是帛書將傳本《繫辭傳》全部的“象”字徑直改為“馬”字的主要原因。傳本《繫辭傳》共有39個“象”字,帛書《繫辭》沒有“大衍之數”章,共有35個“象”字。象、馬二字的篆體、隸體的上部寫法是不同的,故帛書《繫辭》不可能把這35個“象”字全部抄錯為“馬”字,只能說明帛書《繫辭》的母本就是“馬”字。在帛書《老子·道經》乙本和《十六經·立命》中有“象帝為先”和“作自為象”之語,皆與帛書《繫辭》為同一抄手所書,可知帛書中也不乏“象”字。

張岱年先生在《道家文化研究》第3輯《初讀帛書<繫辭>》說:

《左傳·昭公二年》:“晉侯使韓宣子來聘,……觀書於太史氏,見《易象》與《魯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杜注:《易象》,上下經之象辭。)”是易象相連並稱,由來已久。……由此可見,《繫辭》中的象字應是正字,而帛書馬字乃是異文。

據筆者考證,周公《易象》屬於《周易》的解讀文獻,是孔子編輯《易傳》的原始材料。

王安石《字說》:“象牙感雷而文生,天象感氣而文生,故天象亦用此字。”又《韓非子·解老篇》:“人希見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按其圖以想其生也,故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謂之象也。”

西周之後,大象淡出中原,成為中原的稀見動物,故以象喻想象。楚國本產大象而不產馬,馬為稀見動物,故以馬喻想象。《繫辭傳》“象也者,像此者也”,《周易正義》:“言象此物之形狀也。”

傳本《繫辭傳》講卦象、爻象和筮數,而帛書《易傳》不講象數,只是據卦爻辭依文解義。我認為帛書《六十四卦》的卦序是《連山易》先天卦序,帛書流派的易學可能是子夏所傳,因為子夏曾自學《連山易》(見《周易密鑰·發現納甲與《連山易》之謎——以《易本命》為中心》)。整個帛書《易傳》罕言卦象、卦氣,只有兩三處有類似卦象卦氣的內容,如《二三子》言艮為精質,與《連山易》有關;《要》篇言損益二卦,益卦“春以授夏”、損卦“秋以授冬”,這是用的後天八卦,馬國翰《玉函山房輯佚書·連山易》雲幹寶《周禮注》和羅泌《路史·發揮》都說後天八卦是《連山易》。子夏未得《易象》秘傳,故不通《大象傳》《彖傳》和《小象傳》,由於不通、不用卦象,所以帛書《易傳》中只有今本《說卦傳》前三章而沒有後邊的類象;帛書《六十四卦》不用《周易》卦序,故沒有《序卦傳》;更不用互體,故沒有《雜卦傳》。

1.古代中原地區大象從有到無的變遷

六畜為馬、牛、羊、雞、犬、豕,西周以前中原有大象,牛耕之前曾為象耕。甲骨文中獵象和以象祭祀的記載有多處。

羅振玉《增訂殷墟書契考釋》說:“為字古金文石鼓文並從爪,從象,絕不見母猴之狀。卜辭作手牽象形,意古者役象以助勞,其事或尚在服牛乘馬以前。”

從各種資料中看出,凡以象,鼻等為名者,疑皆象曾棲息之。從地名上看,舜居媯汭[guī ruì],當亦以服象得名。從姓氏上來說,陳姓媯,媯字從為,顯然為是服象的民族。

《尚書·夏書·禹貢》“荊、河惟豫州”,《周禮》、《爾雅》“河南曰豫州”,《呂氏春秋》“河、漢之間為豫州,周也”。豫,《說文》:“象之大者。賈侍中說:不害於物。從象予聲。”徐中舒認為:“蓋予字之得形,即由邑字偽變而成,其得音、與義,則由舒字為之介。”孟蓬生認為:“予字為呂字的分化字。”

《文選·左思 〈吳都賦〉》:“象耕鳥耘,此之自與。”劉淵林注引《越絕書》:“舜葬蒼梧,象為之耕;禹葬會稽,鳥為之耘。”

《呂氏春秋·古樂篇》:“商人服象,肆虐於東夷,周公以師逐之,至於江南。”由於馴牛易於馴象,以及氣候變遷、大象經常毀壞莊稼等因素,西周初年大象逐漸被遷徙至江南。以至於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大象成了“希見”之物。

正因為大象已不可見,才能以此立象以盡聖人之意。

《繫辭傳》:

子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然則聖人之意,其不可見乎?”子曰:“聖人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偽,繫辭焉以盡其言,變而通之以盡利,鼓之舞之以盡神。”


2.古代楚荊地區馬從無到有的變遷

《尚書·夏書·禹貢》曰:“荊及衡陽惟荊州:……厥貢羽、毛,齒,革惟金三品……。”

《周禮·職方氏》曰:“正南曰荊州,……其利丹銀齒革……。”

注:“齒,象齒也。”象齒即象牙,《禹貢》《周禮》的記載可證上古、中古時期楚荊地區產大象。

《荀子·王制篇》:“北海則有走馬吠犬焉,然而中國得而畜使之;南海則有羽翮[hé]、齒革、曾青、丹干焉,然而中國得而財之”。“海”字古有“荒晦絕遠之地”的意思。《爾雅·釋地》:“九夷、八狄、七戎、六蠻謂之四海。”

《史記·貨殖列傳》:“龍門、碣石北多馬、牛、羊。”

殷周以前楚地有象而無馬,東周是楚國養馬業從無到有的肇端階段,戰國時期是楚國養馬業極盛的階段。

《左傳·昭公十二年》:“昔我先王熊繹,闢在荊山,篳路藍縷,以處草莽。跋涉山林,以事天子。”西周初年,周成王始封熊繹為楚君,賜“子男”爵位。《左傳·宣公十二年》:“若敖、蚡[fén]冒,篳路藍縷,以啟山林。”若敖、蚡冒是西周末年、東周初年兩週之際的楚先君,“篳路”是《考工記》所記行山駕牛的“柏車”。楚君駕牛這一事實有力地證明了西周尤其是早、中期楚國少馬。

殷周以前楚地有象而無馬,東周是楚國養馬業從無到有的肇端階段,戰國時期是楚國養馬業極盛的階段。(見張君《“篳路”考》、《楚國養馬初探》(湖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

帛書《繫辭》將“象”改為“馬”,馬是可見的,這就是意味著帛書學派仍然堅持書能盡言,言能盡意的立場。

二、帛書《易傳》孔子探索爻象初步——帛書《衷》論“剛柔”

帛書《衷》論“剛柔”

子曰:萬物之義,不剛則不能僮(動),不僮(動)則無功,恆僮(動)(動)而弗中則亡,22上)【此】剛之失也。不柔則不(靜),不(靜)則不安,久(靜)不僮(動)則沈,此柔之失也。是故《鍵(乾)》之“炕(亢)龍”,《【大】壯》之“觸蕃(藩)”,22下)《句(姤)》之“離(離)角”,《鼎》之“折足”,《酆(豐)》之“虛盈”,五(繇)者,剛之失也,僮(動)而不能(靜)者也。

《川(坤)》之“牝馬”,《小蓄(畜)》之“密雲”,《句(姤)》之“含23上)章”,《漸》之“繩(孕)婦”,《肫(屯)》之“泣血”,五(繇)者,陰之失也,而不能僮(動)者也。

是故天之義,剛建(健)僮(動)發23下)而不息,亓(其)吉保功也。無柔(救)之,不死必亡。僮(動)陽者亡,故火不吉也。地之義,柔弱沈(靜)不僮(動),亓(其)吉【保】24上)安也。無剛文之,則)賤遺亡。重陰者沈,故水不吉也。

〖《易》曰“何(荷)校”,剛而折也。“鳴嗛(謙)”也者,柔而【不28上)),《(遯)》之“用】黃牛”,文而知朕(勝)矣。《渙》之緣(彖)辤(辭),武而知安矣。〗故武之義保功而恆死,文之義24下)保安而恆)。是故柔而不),然後(後)文而能朕(勝)也;剛而不折,然{}後(後)武而能安也。

1.論剛之失五繇[yáo]

1)《乾》之“亢龍”

乾卦上九:亢龍有悔。

李守力按:

乾卦下乾上乾,上九居乾陽之極,故有“剛之失”。失,是指過失。

2)《大壯》之“觸藩”

大壯九三:小人用壯,君子用罔,貞厲。羝羊觸藩,羸其角。

李守力按:

大壯卦九三、上六皆言“觸藩”,此處論“剛之失”,唯言九三。大壯卦下乾,九三位於乾陽之極,自恃其壯而妄動,故曰“小人用壯,君子用罔”。

3)《姤》之“離角”

姤卦上九:姤其角,吝,無咎。

象曰:姤其角,上窮吝也。

李守力按:

姤之“離角”,離,遇也。言姤卦上九隻有頭角相遇。姤卦上乾,上九位於乾陽之極,故象曰“上窮吝也”。

4)《鼎》之“折足”

鼎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兇。

李守力按:

鼎卦下巽上離,九四體離之初,處互體乾卦之上爻。九四“恆動而弗中”,“動陽者亡,故火不吉也”,故有“剛之失”。

帛書《衷》以離火為陽、坎水為陰:

是故天之義,剛健動發而不息,其吉保功也;無柔救之,不死必亡。重陽者亡,故火不吉也。地之義,柔弱沉靜不動,其吉〔保安也。無〕剛文之,則窮賤遺亡。重陰者沉,故水不吉也。

5)《豐》之“虛盈”

豐,亨,王假之,勿憂,宜日中。

《彖》曰:豐,大也。明以動,故豐。“王假之”,尚大也。“勿憂,宜日中”,宜照天下也。日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虛,與時消息,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

李守力按:

豐之“虛盈”見於《彖傳》“天地盈虛”。這說明帛書《易》時期已有類似《彖傳》的資料,夫子開始接觸魯大史氏所藏《易象》。(見《周易詮釋》第8-1節:論《周易》的不傳秘本《易象》)豐卦下離上震,《彖》曰“豐,大也。明以動,故豐”,帛書《衷》以離火為陽,震為動,故豐卦“恆動而弗中”,“動陽者亡,故火不吉也”,故有“剛之失”。

【小結】

以上五卦都符合“恆動而弗中”的原則,前三卦,乾、大壯、姤都取乾卦上爻為用,鼎卦取互體乾卦是上爻,鼎卦、豐卦且符合“恆動而弗中”,“動陽者亡,故火不吉也”,故皆有“剛之失”。

帛書《易傳》主要是《連山易》的理路,以上卦為貞,故乾、大壯、姤、鼎、豐皆為陽卦,乾上卦乾,大壯上卦震,姤卦上卦乾,豐上卦震,皆陽卦;鼎卦上離,按帛書《衷》屬於陽卦。

2.論柔之失五繇

1)《坤》之“牝馬”

坤:元亨,利牝馬之貞。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

李守力按:

坤之牝馬也不針對某爻,是指卦辭。按帛書《衷》曰“久靜不動則沉,此柔之失也”,“地之義,柔弱沉靜不動”,“重陰者沉,故水不吉也”,坤卦重陰,故有柔之失。但是按通行本《易傳》坤之牝馬“安貞吉”,說不上有“柔之失”。

2)《小畜》之“密雲”

小畜:亨。密雲不雨,自我西郊。

《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應之,曰小畜。健而巽,剛中而志行,乃亨。“密雲不雨”,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

李守力按:

按帛書《易傳》的《連山易》理路,以上卦為貞,小畜上巽,故為陰卦。《說卦》:“巽,入也。”《說文》:“入,內也。象從上俱下也。”合帛書《衷》“久靜不動則沉”的原則,故有“柔之失”。

然按《彖傳》,卦主六四以一陰畜五陽,是柔不足,彖曰“柔得位而上下應之”,“剛中而志行”,柔爻有“剛文之”,並非“久靜不動則沉”的柔之過,不應說“柔之失”。

3)《姤》之“含章”

李守力按:

此處諸家釋文不同。張政烺釋為“女壯”,陳松長、廖名春釋為“蹢躅”,裘錫圭主編《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釋為“含章”。由於此處言“柔之失”,按帛書《易傳》理路,姤卦上乾,為陽卦,故只能是初六爻。

姤初六:繫於金柅,貞吉。有攸往,見兇。羸豕孚蹢躅。

初六為巽之主爻,巽沉之主,故有“柔之失”。

按通行本《易傳》體例,初六為姤卦卦主,姤卦卦辭“姤,女壯,勿用取女”,故初六有“柔之失”。

4)《漸》之“孕婦”

漸六四:鴻漸於木,或得其桷,無咎。

李守力按:

漸之“孕婦”,是指上卦巽之六四。九三“夫徵不復,婦孕不育”,九五“婦三歲不孕”,“孕婦”之爻實為六四。六四為巽之主爻,巽沉之主,故有“柔之失”。

按通行本《易傳》爻象體例,因六四乘剛於九三,故九三“婦孕不育”。六四順承九五之象,象曰“順以巽也”,故“無咎”。此有“剛文之”,不應說“柔之失”。

5)《屯》之“泣血”

屯上六:乘馬班如,泣血漣如。

《象》曰:“泣血漣如”,何可長也!

李守力按:

與豐卦相反,屯卦上坎,按帛書《衷》,坎水為陰,處坎險之極,故有“柔之失”。

【小結】

以上五卦中,坤卦純陰,“無剛文之”,故有“柔之失”。屯卦上六位於坎卦上爻,按帛書《衷》坎水為陰,處坎險之極,故有“柔之失”。小畜、姤、漸三卦取用巽卦主爻,合帛書《衷》“久靜不動則沉”,故有“柔之失”。

若按通行本《易傳》,只有姤初六有柔之過,其他四卦皆不合。

3.論剛柔相濟四繇

1)《易》曰“荷校”,剛而折也

噬嗑卦上九:何校滅耳,兇。

李守力按:

上九為剛爻,按帛書《衷》,上九處離火陽之極,“何校滅耳”是“剛而折”,“無柔救之,不死必亡。”故帛書《衷》總結說:“剛而不折,然後武而能安也。”

《繫辭傳》:“子曰: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小人以小善為無益而弗為也,以小惡為無傷而弗去也,故惡積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易》曰:何校滅耳,兇。”

2)“鳴謙”也者,柔而不肕

謙六二:鳴謙,貞吉。

李守力按:

六二柔爻,體艮為剛,帛書《二三子》曰“艮,精質也”。物柔為肕,“柔而不肕”,即柔而有剛。

按通行本《易傳》體例,“陰陽相應故鳴”,六二與卦主九三親比,故曰“鳴謙”。

3)《遯》之“用黃牛”,文而知勝矣

遯六二: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說。

李守力按:

六二柔爻,體艮為剛,艮為精質,此柔而有剛也。故“鳴謙”與“用黃牛”兩者都是“柔而不肕,然後文而知勝也”。

按通行本《易傳》體例,六二能應九五,而九五因重陽阻隔,與六二靜應而不得,故遯主九五不能系固六二,六二艮中,為門闕為朝廷,六二自守中正,故曰“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說”,象曰“固志也”。

4)《渙》之彖辭,武而知安矣

李守力按:

彖辭,一般是指卦辭。帛書《易》時期尚無《彖傳》。

渙:亨,王假有廟。利涉大川,利貞。

“利涉大川”,有“武”之義,“利貞”,有“安”之義,故曰“武而知安”。

【小結】

以上四卦,按帛書《易傳》理路,噬嗑卦上九是“剛而折”,反證“剛而不折,然後武而能安也,”渙卦卦辭大義則是“武而知安”,謙六二、遯六二都是柔爻體艮,是“柔而不肕,然後文而知勝也”。若按通行本《易傳》體例分析,結論也是相近的。故帛書《衷》論“剛柔”是《易象》爻象體例的萌芽階段。

“《易》曰‘何校’,剛而折也”至“《渙》之彖辭,武而知安矣”一節,原位於帛書《衷》的《乾坤之厽說》,並非論述乾坤二卦,而與論述“剛柔相濟”的23行下、24行的內容完全吻合,故綴入於此。“厽說”,即“參說”,與下文《乾坤之詳說》相對,正是“參詳”一詞的濫觴。“參”與“詳”相對,故“參說”即是略說,所以不可能摻進論述乾坤之外的卦。

4.帛書《易傳》離為陽、坎為陰的悖論

帛書《衷》:“動陽者亡,故火不吉也。……重陰者沉,故水不吉也。”這裡以離火為陽,坎水為陰。

帛書《衷》:“天地定位,山澤通氣,火水相射,雷風相薄,八卦相錯。”言“天地”“山澤”“雷風”都是陽卦在先,而“火水”也應如是,所以這裡同樣是以離火為陽,坎水為陰。

但是帛書《易》六十四卦的排序卻以離為陰卦、坎為陽卦。帛書《易》《連山》六十四卦,重卦自上而下(與《大象傳》相同),分為八宮,每一宮上卦不變,八宮的順序為乾艮坎震坤兌離巽,每一宮下卦的順序按乾坤艮兌坎離震巽。

《易傳》存在離為陽、坎為陰的悖論,有先天八卦與後天八卦借象的因素。另外,帛書《易》帶有《連山易》的遺存,《連山易》與五行密切相關,由於離火為陽氣,坎水為陰氣,所以就有離為陽、坎為陰的說法。

《曾子·天圓》處於帛書《易傳》與傳本《易傳》的轉化時期,也有離火為陽,坎水為陰的痕跡:

夫子曰:天道曰圓,地道曰方,方曰幽而圓曰明;明者吐氣者也,是故外景;幽者含氣者也,是故內景,故火日外景,而金水內景,吐氣者施而含氣者化,是以陽施而陰化也。陽之精氣曰神,陰之精氣曰靈;神靈者,品物之本也。

製成圖表如下:

上欄從乾卦到離卦,歸結到陽;下欄從坤卦到坎卦,歸結到陰。於是離卦屬於陽,坎卦屬於陰。(詳見《周易詮釋》第8-3節 品味傳本《易傳》剛剛誕生的那一刻——以《曾子·天圓》為中心)

《周易集解》注《乾》卦“大明終始”引荀爽曰:“乾起於坎而終於離,坤起於離而終於坎”。釋同人卦引《九家易》曰:“謂乾舍於離,同而為日。天日同明,以照於下。君子則之,上下同心,故曰同人。”荀爽曰:“乾舍於離,相與同居,故曰同人也。”釋《繫辭傳》“陰陽之義配日月”,引荀爽曰:“謂乾舍於離,配日而居;坤舍於坎,配月而居之義是也。”

先天八卦為時,後天八卦為位,故乾舍於離、坤舍於坎、巽舍於坤、艮舍於乾。於是帛書《衷》在論五“剛之失”有乾卦、離卦,論五“柔之失”有坤卦、坎卦、巽卦,論“剛柔相濟”則有艮卦六二。乾與離借象,坤與坎借象,於是帛書《衷》就有離為陽、坎為陰的說法。到了通行本《易傳》,按“陽卦多陰,陰卦多陽”法則,離為陽、坎為陰的說法消失。

帛書《衷》論“剛柔之失”是孔子晚年在研究《周易》初期對卦爻象規律做出的初步探索,後來荀爽繼承了這一體例。孔子在最終結集《易傳》時已經發現這一體例的邏輯缺陷,而代之於《彖》《象》成熟的卦爻象通例。帛書《衷》五對“剛柔之失”文獻很重要,它讓後人看到了孔子研究《周易》義理、探索《周易》象數奧妙的過程式。帛書《易傳》是孔子草創《易傳》的小成時期,這一時期正在由言辭義理轉向象數研究。

(本文引自李守力著《周易詮釋》,最新修訂日期為2023年05月14日,為文化傳統平臺原創發佈,本鏈接可用於個人學習分享,機構轉載請聯繫本平臺獲取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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