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慧來源:《歷史研究》2023年第1期 摘 要:17、18 世紀之交,法國政治經濟困境加劇,以費內隆和布朗維利埃為代表的思想家,從宗教和歷史中尋找政治改革合法性,回顧和珍視舊制度下的等級—團體制度,維護等級制王權國家。隨著重農學派的興起,傳統改革觀念被反思和顛覆。重農學派從反歷史的、普遍主義的自然權利理論出發,用訴諸自然理性的政治話語突破了舊式等級觀,通過社會契約論解釋國家形成,將財富生產方式與國民身分相聯繫,由此設計出以財產為標準界定公民身分的政治方案。這一新形式促進了傳統王權國家向現代民族國家的轉型,但具有明顯的歷史侷限性,無形中塑造了另外一個特權階層。關鍵詞:重農學派 絕對君主制 財產權 法國 舊制度法國絕對君主制在舊制度末期遭遇危機,在18世紀50年代後,不止一次地被召喚到歷史、法學和憲法辯論的審判席上。在啟蒙時代,人們精妙地闡述了顛覆性的政治思想,構建了改變社會根基與形態的話語體系。以往學界常將孟德斯鳩、盧梭等啟蒙哲人與革命精神相聯繫,但實際上,在法國從傳統等級社會向現代民主社會轉型過程中,重農學派的貢獻同樣不可小覷。托克維爾把他們視為法國大革命的真正先驅,馬克思將其成員杜爾哥稱作革命的領路者。 學界對重農學派政治思想的研究經歷了一個嬗變過程。法國大革命修正派史學者弗朗索瓦·孚雷指出:“在啟蒙時代的法國,重農學派和蘇格蘭啟蒙哲人一同塑造了‘輿論’(opinion)。在新形勢下,公共法庭與‘國王的秘密’(secret du roi)相抗衡,法理概念的普遍性與封建法律的特殊性相抗衡,客觀的君主制與任意的君主制相抗衡。簡言之,它要以公共利益之名,由理性的法庭裁決國家事務。一個核心觀念由此形成:在封建君主制的廢墟上建立理性君主制(monarchie de la raison)。這一觀念轉型醞釀了一場革命。”學者基思·貝克探討了路易十六繼位時法國的政治思想,比較了馬爾澤爾布、杜爾哥和紀堯姆-約瑟夫·塞基觀念的異同,揭示了路易十六登基初年法國君主制觀念的內在緊張關係。此外,政治思想家皮埃爾·羅桑瓦龍也強調,重農學派影響了法國大革命。國內學者中,龐冠群和黃豔紅探討了舊制度下等級—團體國家的傳統理念。湯曉燕解讀了18世紀法國思想界關於法蘭克時期政體的論戰。筆者曾分析重農學派政治思想主要闡述者勒梅西耶·德·拉里維埃的觀點。總體上,近年學界對重農學派政治思想的認識日益豐富,但很少有學者解釋其對舊制度末期法國政治轉型的變革性意義。本文嘗試從舊制度末期的危機、改革與重農學派的形成切入,論述重農學派如何利用自然理性,改造以等級—團體結構為核心的舊制度。
一、舊制度末期的危機與重農學派誕生
舊制度末期法國面臨一系列難題。在經濟領域,自路易十四統治末期以來,法國陷入衰退,其中農業危機最為典型。危機的主要根源在於政府給予工商業特權和補助,卻對農業進行壓榨和控制,允許進口低價穀物,禁止本國穀物出口。1699年後,官方規定農民不得從事穀物買賣,只有經過司法部門批准的谷商才能從事貿易。政府之所以嚴格管控農業,原因在於:一是法國的農業生產以小農耕作為主,種類少、產量低,難以滿足人口所需,生計危機頻發,政府一直面臨很大的供給壓力;二是法國的交通網絡落後,地方特權盛行,各地之間的市場缺乏有機聯繫,需要政府進行調控;三是隨著巴黎城市面積不斷擴張,外省需要優先保障首都的糧食供應;四是法國的重商主義政策規定優先發展本國工業,而發展工業需要大量廉價農產品原料和勞動力,且政府亦需要用低谷價維持工人的基本生活。因此,官方對農業施行嚴格管制,導致法國農業陷入長期停滯。由於農民繳納的直接稅構成法國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這一群體的貧困嚴重削弱了國家財政基礎,使法國的財政能力遜於以商品稅為主的英國和普魯士。 在政治領域,王權遭遇合法性危機。舊制度時期的法國是一個等級—團體社會,王權尚未具備統合整個王國的能力,除了國王具有公共性以外,其他人都根據血統、職業、信仰、地域等範疇歸屬於不同的等級和團體。王權在與各派勢力的互動糾纏中運行,而18世紀以來最大的反對勢力來自高等法院。法院貴族認為,高等法院是國家的上院,理應行使司法權,自1752年以後他們對王權的挑戰日益猛烈。50年代初,圍繞譴責冉森主義的教宗克萊芒通諭(unigenitus),引發了王權和教會為一方、冉森派和巴黎高等法院為另一方的激烈政治論爭,促使人們對憲政體制產生思考。50年代中期,由於七年戰爭的財政需要,國王下令加徵第二個1/20稅,各地高等法院強烈反對,國王不得不於1756年12月利用“欽斷”(lit de justice)強行通過這一法令。高等法院許多人士以激烈言辭甚至辭職相抗議。在捍衛特權的過程中,法院貴族以歷史之名創建理論,在同王權的鬥爭中佔據有利位置。 路易十四統治末年的危機與困境,引發有識之士對法國絕對君主制的反思,然而,18世紀中期以前的所有討論,幾乎都囿於舊式的政治話語。大主教費內隆和貴族兼著名作家布朗維利埃最具代表性,他們都曾批判路易十四的行政集權模式,以宗教、歷史與習俗法律作為改革方案的依據,將復興古老貴族政治模式作為改革的重要目標。 費內隆率先察覺到路易十四統治的弊病,並敢於向路易十四直言進諫,同時勸勉年輕的王位繼承人勃艮第公爵。費內隆主要寄希望於借宗教的力量引導國王言行,他於1694年末至1695年初向路易十四諫言,一方面批評路易十四的個人品格,另一方面指責路易十四的用人政策,“您沒有掌握治國之道,因為您多疑、善妒、背離美德、好大喜功,重用佞臣”。費內隆還在《特勒馬科斯紀》(Les Aventures de Télémaque)中影射路易十四重用出身低微、阿諛諂佞的資產階級,使得正直愛國、富有才能的貴族受到排擠,指責這種做法背離了法蘭西王國的古老傳統,從而造成個人意志的擴張與連綿不休的苦難。 費內隆認為,改變時局的主要途徑是迴歸宗教的虔誠信仰,敬畏上帝的神法和古老的法律原則與等級秩序。他深信宗教的力量,並將“純潔之愛”(pur amour)作為其政治思想的核心。他在《心靈之書》(Lettres Spirituelles)中談道:“一切敏感皆源於自愛,痛苦是因為想得到更多。人只想要愛自己,並且唯我獨尊,以至於不惜讓全世界都為他犧牲,讓其他人都無慾無求,從而將一切都據為己有,這是由於過度自愛導致的狂熱嫉妒與極度不公。”而“純潔之愛”就是要克服這種人性的缺陷,以利他精神擺脫利己之心,使人全身心地沉浸於愛上帝和愛他人的喜悅中,由此獲得內心的豐盈與滿足。“人的完美表現為他通過愛超越了自我,不斷給予他人和自己一種力量,使之相信他永遠愛鄰人勝於愛自己,這是一種無私的愛和美德。”費內隆非常重視在宗教虔信氛圍中對人心靈的感化,認為“世上最高貴、最柔美、最偉大又最雄壯的事物就是一個基督徒的心靈”。在他看來,理想的治國之道在於重塑國王的心靈世界,讓他通過敬畏上帝達到純潔樸素和謙卑無私的境界。正確的治國之術是在中央建立由大貴族組成的攝政議會,並在地方復興三級會議傳統體制,給予各地顯貴參政議政的機會,以此對抗國王的專斷和督辦官的行政權力。 布朗維利埃也是倡導改革的先鋒,他的歷史作品帶有一定政治色彩,透過歷史之鏡表達政治立場和改革主張。他在《通史簡編》開篇說道:“哲學家們無法找到解決困難的方法,否則就不會千年來一直陷於喋喋不休的爭論之中。現在看來,唯一切實可靠的興國之道是溯源歷史,遵循古代的習俗、法律和制度。”布朗維利埃以封建時代的歷史敘述支持貴族階層,指出他們的祖先和國王共同軍事征服羅馬高盧,建立了國家並共享權利,“從此社會分為兩個等級,擁有政治權利的貴族統治者和沒有政治權利的高盧人”。他將貴族的政治特權視為古老的傳統,藉此批判路易十四的專制統治,認為國王和第三等級是傳統的破壞者,“起初法蘭克人都是平等和獨立的個人,他們選出一位領袖擔任國王,讓他頒佈大家共同確立的法律,或者在打仗時指揮作戰。他們絕沒有將國王視為專制的立法者,事實上,當時的任何法令都是由大家在三月或五月召開的集體會議上共同通過確立的”。 布朗維利埃希望通過回溯歷史實現復興。他非常欣賞查理大帝時代,認為查理曼深知專制和任意的統治不能長久,因此重視國民的意志和權利,堅持實施正義統治。在布朗維利埃眼中,查理曼是一位正直善良的君主,全身心投入國事中,不玩弄陰謀和權術,尊重和相信議會的意見,呈現出一位偉大君主的理想形象。布朗維利埃以探討查理大帝為名,重申思古革新之義,指出應效法先祖,恢復貴族的政治特權,抵制國王的獨斷專權,這種態度也比較接近費內隆的政治立場,代表了當時多數貴族的心聲。 費內隆主要通過訴諸宗教表達政治理想,將歷史作為一種補充,希望藉此復興貴族政治的傳統。布朗維利埃則主要以歷史作為政治考量的標準,以此尋找改革的途徑並賦予貴族政治合法性。對於費內隆和布朗維利埃而言,改革的意義在於通過復興宗教和歷史為貴族爭取更多政治權利,防止王權獨斷專行。18世紀許多貴族也紛紛溯尋往昔的歷史、風俗、道德和宗教,竭力證明和捍衛貴族特權的合法性。尤其是1695年以後,國王開始徵收普遍直接稅,新稅收政策直接針對特權階層。人頭稅、1/10稅、1/50稅和1/20稅的相繼出臺及強化,無論在經濟上還是心理上都對貴族造成很大沖擊。力主稅制改革、推動稅收領域實現“普遍平等”展現出行政官僚集團的努力。然而,這種挑戰等級制度和特權的政策,勢必跟以穿袍貴族為代表的保守勢力產生衝突。能言善辯的法院貴族以歷史為名抵制新稅收政策,為自己的免稅特權辯護。他們的抱負還不止如此,更重要的是捍衛貴族的政治權利和舊的社會等級制度,反對以大臣和外派官員為代表的行政國家對其傳統司法權的侵奪。 不同於費內隆和布朗維利埃等人,重農學派並沒有從傳統的宗教和歷史中尋找改革的理論依據,認為復古守舊無法提供政治創制和文化更新的動力。18世紀中期,正值中國的康乾盛世,富庶昌明和明理崇德的景象風靡歐洲,令一些西方知識分子心懷憧憬。通過閱讀來華傳教士的記錄,魁奈為中華民族日常生活和傳統文化的深沉力量所折服,編寫了《中國的專制制度》(Despotisme de La Chine)。他將古代中國的統治當作一切政治社會的典範,認為這是一個政治統一、經濟繁榮、法律開明、道德淳樸的國度,並據此提出了“合理專制”(despotisme légitime)概念。對重農學派來說,渲染古代中國的意義在於,通過讚揚異域文明來揭露本土文化弊病,表達自我對正義的美好期待與追求。如閻宗臨所言:“對這種文化的熱愛與厭惡,往往不是建立在它的正確價值的基礎上,而是建立在對一種意見或學說在自我辯護中所提供的實用價值的基礎之上的。”中國的歷史文化為當時的法國人提供了改造舊世界的啟迪與信心,重農學派正是在此基礎上提出自然理性的新話語。 重農學派在複雜多元的歷史環境中誕生。當絕對君主制陷入困境,中西文化交流漸趨深入之際,他們既從縱向的古希臘羅馬文明中追溯政體緣起,也從橫向的中華文明中汲取治國要理,將深厚、多元的歷史傳統和政治文化融會貫通,嘗試轉變法國的經濟模式,整合混亂的政治權力,使法國走向富強和統一。1756年,蓬巴杜夫人的首席侍醫魁奈將研究興趣從醫學領域轉向國家治理,併為《百科全書》第6卷撰寫詞條“農場主論”(Fermier)和“自明之理”(évidence),以深刻的洞見吸引眾多人士。1757年夏,知名政論家老米拉波成為魁奈的大弟子,標誌著重農學派創立。不久後,勒梅西耶·德·拉里維埃、杜邦·德·內穆爾、博多神甫、勒·特羅納和雅克·杜爾哥等相繼加入,他們是由官員、貴族、法學家和新聞人士構成的政治和學術團體,相同的現實關懷和愛國熱情將他們凝聚在一起,用具有內在革命性的自然權利話語開啟改革新思路,突破以往改革者的理論視野。可以說,兩種話語和觀念之間的碰撞,不只是純粹理論上的不同,還是新舊兩種制度的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