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0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上訴一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吳謝宇悲觀厭世,曾產生自殺之念,其父病故後,認為母親謝某某生活已失去意義,於2015年上半年產生殺害謝某某的念頭,併網購作案工具。同年7月10日17時許,吳謝宇趁謝某某回家換鞋之際,持啞鈴槓連續猛擊謝某某頭面部數下致其死亡,清理清洗現場後潛逃。後吳謝宇編造謝某某陪同其出國交流學習的事實,以需要生活費、學費、財力證明等理由騙取親友人民幣144萬元用於個人揮霍。為逃避偵查,吳謝宇還購買了十餘張身份證件,用於隱匿身份。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吳謝宇以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三千元。
宣判後,吳謝宇提出上訴。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2023年5月19日公開開庭審理查明的事實與一審一致。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吳謝宇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吳謝宇因自己的錯誤認知產生殺母惡念,作案前精心預謀,準備作案工具,謀劃殺人手段以及對作案現場的佈置和清理,作案手段極其殘忍,作案後偽造謝某某筆跡製造謝某某存活的假象騙取親友錢款,網購他人身份證件並毀壞隨身手機卡以逃避偵查,將騙得的錢款用於揮霍,毫無認罪、悔罪之意。吳謝宇的行為嚴重挑戰法律,違背倫理道德,踐踏人類社會正常情感,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綜合全案證據,吳謝宇作案時具有完全的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吳謝宇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審審理過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吳謝宇及其辯護律師各項訴訟權利。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以及群眾代表旁聽了宣判。
案件回顧
2016年3月,警方發佈懸賞通告
通告稱,2月14日,警方發現一名女子死在福州一所中學教職工宿舍內,其子有重大作案嫌疑。福州警方證實此通告確由警方發佈,犯罪嫌疑人目前仍未抓獲。
通告稱嫌疑人已畏罪潛逃。
2019年4月21日,吳謝宇在重慶江北機場乘機時被抓
吳謝宇於4月21日在重慶江北機場乘機時被抓。身上帶有30多張身份證,通過網絡購買,三年來一直在國內活動。
2019年5月27日,吳謝宇被逮捕
5月27日,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對“北大學子弒母案”犯罪嫌疑人吳謝宇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2020年12月24日,一審開庭
2020年12月24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5年上半年,被告人吳謝宇產生殺害母親謝天琴(被害人,歿年48歲)之念,網購刀具等作案工具後,於7月10日在家中將謝天琴殺害。作案後,吳謝宇謊稱謝天琴出國陪同其交流學習,騙取親友錢款共計144萬元予以揮霍。為逃避抓捕,吳謝宇先後向他人購買10餘張身份證件。2019年4月,吳謝宇被抓獲歸案。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吳謝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為逃避法律追究,買賣身份證件,其行為分別構成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應依法予以並罰。
2021年8月26日,一審公開宣判:吳謝宇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
2021年8月26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被告人吳謝宇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三千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吳謝宇悲觀厭世,曾產生自殺之念,其父病故後,認為母親謝天琴生活已失去意義,於2015年上半年產生殺害謝天琴的念頭,併網購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17時許,吳謝宇趁謝天琴回家換鞋之際,持啞鈴槓連續猛擊謝天琴頭面部,致謝天琴死亡,並在屍體上放置床單、塑料膜等75層覆蓋物及活性炭包、冰箱除味劑。後吳謝宇向親友隱瞞謝天琴已被其殺害的真相,虛構謝天琴陪同其出國交流學習,以需要生活費、學費、財力證明等理由騙取親友144萬元予以揮霍。為逃避偵查,吳謝宇購買了10餘張身份證件, 用於隱匿身份。
法院認為,被告人吳謝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隱瞞真相,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款,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為逃避刑事處罰,購買身份證件,其行為已構成買賣身份證件罪,應依法予以並罰。吳謝宇為實施故意殺人犯罪,經過長時間預謀、策劃,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手段殘忍。吳謝宇殺害母親的行為嚴重違背家庭人倫,踐踏人類社會的正常情感,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到案後雖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2021年8月26日,央視披露吳謝宇兩次參與庭審的詳細情況
在庭審現場,吳謝宇數次痛哭流涕,“我從小就知道,世界上沒有比我媽媽更好的媽媽。”
吳謝宇說,父親的病逝對他和母親謝天琴產生了很大的影響,他希望幫母親“解脫”。他曾經想問母親:“如果你也和我想的一樣,我們一起‘回家’,回到父親身邊。”但他最終並沒有問,而是通過自己從“張國榮跳樓、林黛玉葬花”中推理,認為母親也想自殺,之後著手計劃殺害母親。
吳謝宇不服判決上訴
吳謝宇辯護律師馮敏2021年8月30日對媒體表示,當天上午她到福州市第一看守所與吳謝宇會見時,吳謝宇對其表示,對一審判決不服,將提起上訴。
2023年5月19日,二審開庭
5月19日,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案二審在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橙柿互動·都市快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