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證錄》
原文
人有陰虛火動,每夜發熱如火,至五更身涼,時而有汗,時而無汗,覺骨髓中內炎,飲食漸少,吐痰如白沫,人以為骨蒸之癆瘵也,誰知是腎水不能制火乎。
夫腎中水火,必須兩平,火之有餘,水之不足也。水不足,火始有餘。骨蒸之病,正坐於火旺水虧耳。
治法不必瀉腎中之火,但補其腎中之水,則水足濟火,腎既不熱,骨髓之內外何能熱乎。
方用涼髓丹:
地骨皮(一兩) 丹皮(一兩) 麥冬(五錢) 金釵石斛(三錢) 牛膝(二錢) 茯苓(二錢)
水煎服。
連服四劑而內熱輕,再服四劑內熱盡除,服一月而前症盡愈。
此方用地骨、丹皮,不特補腎中之水,且取其能涼骨中之髓,與消骨外之血也。夫骨中髓熱,必耗其骨外之血,骨外血熱,必爍其骨中之髓。故兼用二味,則髓與血兩治,無太熱之虞,腎中寧獨熱哉。況石斛、牛膝,無非補腎陰之味。陰旺則陽平,水勝則火退,骨蒸不蒸,而癆瘵何能成哉。
此證用純陰湯亦佳。
玄參 麥冬 丹皮 地骨皮 熟地(各三錢)
水煎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