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靈素之問》——還原古人觀察視角和中醫經驗理法的演進。
欄主簡介:憶忘先生,從事臨床工作,研習傳統文化和中醫經典,索求源流,力圖還原古人的觀察視角和經驗及理法的演進。
一、《仲景》《(張)仲景方》《張仲景藥方》
如果說最早提到張仲景的皇甫謐言“仲景垂妙於定方”或能推測可能有“《張仲景方》”的書名,那麼葛洪《金匱玉函》序中直接使用人名如仲景、元華(華佗)與《金匱》《黃素方》等並列,可理解為有《仲景(方)》,以人名代書名如《華佗方》十卷吳普撰,漢晉至唐宋都很常見。
直接使用人名替代書名,又見於唐代王燾《外臺秘要》自序中有“自雷、歧、倉、緩之作,彭、扁、華、張之起,迨茲厥後,仁賢間出,歲且數千,方逾萬卷”但未提到“傷寒論”書名,正文中有“仲景”“仲景曰”“仲景雲”,又見“仲景傷寒論”“張仲景傷寒論”,其中“傷寒論”三字在隋唐時期及之前無其他醫家、史籍採用,為孤證,不排除宋代以後校書所加。《外臺秘要》引用“仲景”方論有十八卷,沒有區分“傷寒”“雜病”(或《金匱》)。
舊《唐書·藝文志》中有“《張仲景藥方》十五卷,王叔和撰。”新《唐書·藝文志》中有“王叔和《張仲景藥方》十五卷。”又有“又《傷寒卒病論》十卷”系新校正冠名。
北宋新校正《校正唐王燾先生<外臺秘要方>序》雲“且古之如《張仲景》《集驗》《小品方》,最為名家”,新校正也用“張仲景”指代書名與其他醫書並列。
北宋唐慎微“《證類本草》所出經史方書”中引用書名作“《張仲景方》”。北宋宋仁宗時高麗國進呈書目中有“《張仲景方》十五卷”。
可知以作者姓名如“張仲景”或“仲景”作書名,在兩晉南北朝、隋、唐和北宋常見。
二、《張仲景辨傷寒》《張仲景雜方》《張仲景評病要方》
晉末南北朝初期陳延之作《小品方》,其參考書目在序中提到:“《張仲景辨傷寒並方》有九卷,而世上有不啻九卷,未測定幾卷,今且以目錄為正。《張仲景雜方》有八卷。”晉末所見張仲景作品分為“辨傷寒”與“雜方”,共計17卷或18卷,與唐代王燾《外臺秘要》引用的“仲景”論18卷,卷數基本符合。
《隋書·經籍志》記錄《醫方論》有關張仲景的一條:“《醫方論》七卷(梁有《張仲景辨傷寒》十卷,《療傷寒身驗方》《徐文伯辨傷寒》各一卷,《傷寒總要》二卷,《支法存申蘇方》五卷,《王叔和論病》六卷,《張仲景評病要方》一卷,《徐叔響、談道述、徐悅體療雜病疾源》三卷,《甘浚之癰疽部黨雜病疾源》三卷,《府藏要》三卷,亡。)”另有“《張仲景方》十五卷(仲景,後漢人。梁有《黃素藥方》二十五卷,亡。)”
可見,“辨傷寒”與“療傷寒”“傷寒總要”“方(藥)”,等同於“辨病”“論病”“評病”,無論是否冠以人名,或張仲景或其他人的“方藥”等,均屬於“醫方論”。意味著“傷寒”泛指疾病,而不能與“雜病”構成對稱。
因而,晉末的《張仲景辨傷寒》與《張仲景雜方》,並不能對應新校正校書以後形成的《傷寒論》與《金匱要略》,而殘卷《金匱玉函要略方》為“上則辯傷寒,中則論雜病,下則載其方,並療婦人”本身屬於“張仲景全集”,並沒有外感+雜病的這種臆想的分野,誤會原因在於新校正因為陰陽大論、運氣大論,將”張仲景辨傷寒”誤為“百病之急,無急於傷寒”的外感卒病,故名“傷寒卒病論”又趙本訛為“傷寒雜病論”,一誤至今。
三、《傷寒卒病論》《金匱要略》《傷寒論》《傷寒雜病論》
《傷寒卒病論》《金匱要略》,均出自北宋新校正冠名。《宋史·藝文志》中作“張仲景《傷寒論》十卷”。
北宋新校正《金匱要略方論序》說:“張仲景為《傷寒卒病論》合十六卷,今世但傳《傷寒論》十卷,雜病未見其書,或於諸家方中載其一二矣。”
可知趙開美本“傷寒雜病論合十六卷”是“傷寒卒病論合十六卷”的抄訛,因而趙本絕非對宋本的忠實翻刻。並且十六卷只剩十卷“卒病論”而“雜病未見其書”,說明十卷本不包含“雜病”或“雜方”相應的內容。這種觀念可能因為陳延之所見《張仲景辨傷寒》九卷(或十卷)與《張仲景雜方》八卷,但陳所見的“辨傷寒”意為“辨病”而非“卒病”,更不是專論外感。
“卒病”的觀念是新校正“以為百病之急,無急於傷寒”,將“傷寒”視為狹義外感故冠名“卒病”,本是對傷寒數種歧義的視而不見。
程敬通(公元1579~1677年?)在《外臺秘要》序中卻說“惟是仲景氏出有《卒病論》以治傷寒,著方一百一十三;有《金匱要略》以治雜病,著方一百一十二醫方,實開先焉,蓋鼻祖也。”“傷寒”與“雜病”並列的觀念,承襲自新校正。
《傷寒雜病論》首見於明代趙開美(1563年-1624年)翻刻本中的“集論曰”作“為傷寒雜病論合十六卷”,但稍晚或幾乎同時代的程敬通並沒有這種概念。
並且新校正十六卷的記錄,來歷不明。歷代有三十六卷(金匱玉函經)、十八卷(陳延之、王燾所見),十五卷(張仲景方(論)、藥方,王叔和撰,見二《唐志》《宋史》),沒有十六卷記載,未知新校正有何依據,也不排除新校正序被後人所改,將高繼衝十卷本校改的《傷寒卒病論》十卷,改稱“十六卷”。
四、《金匱要略》的來歷
北宋新校正《金匱要略方論序》雲:“翰林學士王洙在館閣日,於蠹簡中得仲景《金匱玉函要略方》三卷:上則辯傷寒,中則論雜病,下則載其方,並療婦人。乃錄而傳之士流,才數家耳。它以對方證對者,施之於人,其效若神。然而或有證而無方,或有方而無證,救急治病其有未備。國家詔儒臣校正醫書,臣奇先核定《傷寒論》,次校定《金匱玉函經》,今又校成此書,仍以逐方次於徵候之下,使倉卒之際,便於檢用也。又採散在諸家之方,附於逐篇之末,以廣其法。以其傷寒文多節略,故斷自雜病以下,終於飲食禁忌,凡二十五篇,除重複合二百六十二方,勒成上、中、下三卷,依舊名曰《金匱方論》。”
北宋官方館藏蠹簡中有《金匱玉函要略方》三卷,內容是“上則辯傷寒,中則論雜病,下則載其方,並療婦人”。在校完《傷寒論》《金匱玉函經》(八卷)之後“校成此書”,仿照孫思邈“方證同條”便於查找,並增加散落在諸家的方子附於篇末作為補充。因為上卷“辨傷寒”“文多節略”,不如《傷寒論》完備,所以直接就刪了,“斷自雜病以下”就只留下中卷“中則論雜病”下卷“下則載其方並療婦人”“終於飲食禁忌”,重新劃分為三卷,依舊名(《金匱玉函要略方》)為“《金匱方論》”,但我們見到的卻是“《金匱要略(方論)》”。
觀點:蠹簡《金匱玉函要略方》三卷,系對王叔和《金匱玉函經》三十六卷的精簡節略,與新校正所見《金匱玉函經》(八卷)本,有同源的關係。新校正《校正金匱玉函經疏》認為“《金匱玉函經》與《傷寒論》同體而別名”(因為內容大體重複相似),卻忽略了真正與《金匱玉函經》“同體別名”的反倒該是殘卷三卷本《金匱玉函要略方》。
五、“傷寒”歧義與衍生問題
在《“傷寒”的概念及其用法》一文中已分析“傷寒”一詞的四種用法或歧義,包括:
1)廣義傷寒即疾病的同義詞,“傷寒論”即疾病論,等同於“醫方論”,“辨傷寒”即“辨病”“論病”“評病”。這是古人默認但至今並未被中醫理論明確的概念,卻存在著另一種明確廣義的傷寒概念,即:
2)《難經》“傷寒有五”以及《素問》“熱病皆傷寒之類”,可以確定這裡的“傷寒”是廣義的一種但外延小於“辨病”“醫方論”。其中“熱病”既可意為“溫病”,又可理解為非溫病的“發熱性疾病”。
例如《難經》中“傷寒有五:有中風、有傷寒、有溼溫、有熱病、有溫病。其所苦各不同。”在這裡“熱病”與“溫病”“其所苦各不同”,證明是不同的概念。
《脈經》卷七熱病陰陽交篇,正文第一句雲:“溫病,汗出復熱”即標題中的“熱病”,《素問·評熱病論》內容與《脈經》大體相同,題為評熱病,正文稱“有病溫者,汗出輒復熱”,可見熱病即溫病。
所以在中醫的醫經中,“熱病”既可以是溫病,又可以不是溫病。
3)特指
與六朝所傳張仲景“辨傷寒”相關的內容,統統在隋唐以後被冠以“傷寒”,如《病源》《外臺》裡面的“中風傷寒”“傷寒百合”“傷寒虛勞”“傷寒陰陽易”等等用法,特指張仲景“辨傷寒”或“傷寒論”所論及的所有內容,不限於“外感風寒暑溼”的“卒病”,更有飲食為邪、房室情志內傷、勞復等等。
這種用法造成了新校正的疑惑與混亂。如《外臺秘要》卷二“傷寒中風方九首”下“臣億等按:《傷寒論》傷寒、中風自是兩疾,今雲傷寒中風,非。”意味著新校正堅決反對宋以前“傷寒”概念的泛指與特指的冠名,而只能是狹義的“外感”“卒病”。
新校正所持的觀點,即“百病之急,無急於傷寒”即所謂“卒病論”,受陳延之“冬傷於寒”的“經言”或“陰陽大論”影響巨大。從而可知,無論是“卒病論”還是“冬傷於寒”的“陰陽大論”,均不能正確反應宋以前的仲景“辨傷寒”或“傷寒論”的“傷寒”概念。因“傷寒”還可以冠名虛勞、裡病等並非外感“卒病”的眾多內容而非特指外感。
由於傷寒多義出乎新校正定見之意外,才有了林億“今雲傷寒中風,非”的誤判。從而可斷定《新唐志》中《傷寒卒病論》十卷系新校正定名,“傷寒論”與“卒病論”的冠名也出自新校正之手,《外臺》中“仲景傷寒論”系對張仲景“辨傷寒”或“張仲景論”的改寫。
4)狹義傷寒
孫思邈《千金》所言“傷寒、熱病,自古有之”,而混淆二者便成“極與仲景本意相反”的結果,說明孫這裡的概念,傷寒與熱病(溫病)並沒有包含關係,這是“狹義”傷寒。
宋本《傷寒例》末段雲“脈盛身寒,得之傷寒;脈虛身熱,得之傷暑。”“此以前是傷寒、熱病證候也”,將“傷寒”與“傷暑”對應“傷寒”與“熱病”,說明“傷暑”對應“熱病”,屬於溫病。傷暑,別名中暍、中熱、傷熱,即中暑。這裡的“傷寒”與孫思邈提到的傷寒一脈相承,同為狹義,並且與“熱病”對稱。其隱含條件,是外感中的兩大類,即外感風寒或外感中暑。
狹義傷寒有兩個分支,一種是以王叔和為代表的“傷於風寒,乃名傷寒”,另一種是以陳延之為代表的陰陽大論“冬傷於寒”。
由於新校正對“傷寒”多種歧義的誤判,堅執“陰陽大論”“冬傷於寒”,才有了“百病之急,無急於傷寒”以及“卒病論”的誤判及其錯誤冠名,繼而又被後人誤為“傷寒雜病論”。
5)衍生問題
狹義外感“傷寒”,無論是“冬傷於寒”還是“傷於風寒”,均可能直接等同於“太陽病”。
例如痙溼暍病篇存在四種版本:
《千金翼方》卷九傷寒上:“傷寒與痙病、溼病及熱暍相濫,故敘而論之。”
《金匱玉函經》:“太陽病痙、溼、暍三種,宜應別論,以為與傷寒相似,故此見之。”
《註解傷寒論》:“傷寒所致太陽痙、溼、暍三種,宜應別論,以為與傷寒相似,故此見之。”
趙本《傷寒論》:“傷寒所致太陽病痙、溼、暍,此三種,宜應別論,以為與傷寒相似,故此見之。”
《千金翼方》的痙溼暍論,意味著傷寒、痙病、溼病、熱暍四種病證之間存在交叉(即相濫)的關係。其實際意義是風寒暑溼與痙溼暍的對應和交叉,即傷於風寒為風寒,傷溼為溼病(痺),傷暑為熱暍,痙病不對應風寒暑溼任何一種,可包含外感內傷外傷各種病證,如積食,如產後大出血,或小兒臍風屬於外傷引起的感染破傷風,與外感風寒暑溼無關的情況。
《金匱玉函經》系唐以前王叔和撰,宋校以後突然出現了“太陽病”三字冠首痙溼暍。由於《金匱玉函經》經過新校正校書,但也不能排除是新校正之後被改。同時,“相濫”也被改為“相似”。而將“痙溼暍”直呼為“太陽病”不僅與當下傷寒各種學派的概念相左,更在宋以前有關張仲景的論述中找不到任何依據,可以斷定是宋以後新校正或新校正之後被改。
理由是,成無己《註解傷寒論》的觀點完全不同於《金匱玉函經》,並且成無己的底本,是新校正的宋本《傷寒論》,變成了“傷寒所致痙溼暍”。這是一個突出的變化,即“傷寒”成了替代“風寒暑溼”的“唯一”病因,其他任何病證,全都是因為“冬傷於寒的”“傷寒所致”,顯然這種觀念,與陰陽大論強調“冬傷於寒”關係密切。
於是,傷寒與痙溼暍的病機交叉、“相濫”不僅變成了“相似”,還成了“傷寒所致”,這根本上是邏輯混亂的結果,明顯分不清“所致”與“相似”之間,毫無必然聯繫。
不僅如此,因“相濫”的“敘而論之”即首先論述的問題,被改寫成為“宜應別論,故此見之”,意義大相徑庭。從而呈現為成無己的《註解傷寒論》《金匱玉函經》篇首,均為論述“痙溼暍”,而同時南宋所傳的兩種《金匱要略》即吳遷本與鄧珍本,開篇也是論述痙溼暍。
6)痙溼暍是何人何時從《傷寒論》篇首刪除
痙溼暍在《金匱玉函經》、成無己《註解傷寒論》、趙本《傷寒論》、吳遷本《金匱要略》篇首,十分突兀的,痙溼暍到底是整部張仲景論病(傷寒論)的篇首,抑或僅僅是新校正以為的“論雜病”的刪除上則辨傷寒“斷自雜病以下,終於飲食禁忌”的殘本《金匱要略》的“雜病”篇首,即痙溼暍篇在宋本《傷寒論》與《金匱要略》的篇首兩出的重複出現,到底是何原因?
更為蹊蹺的是,今本《傷寒論》篇首的痙溼暍,已經不知何故被刪而且遮遮掩掩,最後只在於《金匱要略》篇首。這又是哪位老師的“大手筆”?至今無人正視,無人理會,無需交代,似乎理所當然。近代版本流傳,惲鐵樵影刻趙開美版本,痙溼暍應該還在《傷寒論》篇首。
但更神奇的是太陽病也成了“泛指”,包括了“傷寒”與“痙溼暍”,也即“風寒暑溼”的外感,全都成了“太陽病”。
“傷寒”與“痙溼暍”從“相濫”到“相似”,發生了遞進的變化,進一步把痙溼暍定性為“傷寒所致”,進而消滅了傷寒、傷暑的病因界限,連傷暑、中暍、中溼與痙病,全都成了“傷寒所致”。“陰陽大論”觀念之偉力,一至於斯,不惜胡亂改書。
《金匱玉函經》的“與傷寒相似”,“傷寒所致”的“傷寒”指的是“傷於寒”,“與傷寒相似”在新校正指的是狹義“傷寒”“卒病”即狹義太陽病。於是整句的含義比較奇怪,三種“傷寒所致”的“太陽病”“與傷寒(太陽病)相似”。因為“相似”所以都叫做“太陽病”?事實是痙溼暍在宋以前,從不叫做“太陽病”。
而趙本《傷寒論》在成無己《註解傷寒論》基礎上,又增加“病”“此”兩字,文本在宋以後呈現出遞進改構的痕跡。從《千金翼方》的“傷寒與痙病溼病熱暍相濫”到《註解傷寒論》“傷寒所致太陽痙溼暍”,表明成無己概念中“傷寒”並不限於“太陽病”,同時又是一種“萬能病因”,說明“冬傷於寒,乃名傷寒”這種“傷寒”成為諸病病因的理論越來越深入人心。
完全忽略“風寒暑溼”四邪“皆能為病”而非以“傷寒”為唯一病因,中暍、傷暑並非傷寒,而是傷熱所致,這是“太陽病”與“傷寒”概念與關係衍生變化的過程。這個變化表現為新校正的“傷寒”為狹義“卒病”,是否能成為“萬能病因”是存疑的,宋本《傷寒例》中“脈盛身寒,得之傷寒;脈虛身熱,得之傷暑。”直接就否定了暍病是“傷寒所致”,說明“傷寒所致太陽病痙溼暍三種”一句,不能排除是新校正之後被改,從而徹底實現了三陰三陽“六經”概念。
“太陽病”在趙本《傷寒論》中,於是包含了所有發於表的情況,包括“太陽中暍”“太陽中熱”以及痙病、溼病。可以認為,趙本中“太陽病”直接對應了風、寒、熱(暑)、痙、溼五種,而非“三種”,發於表都叫太陽,不是後世以為的僅為太陽傷寒、中風。所以才有“太陽中暍”“太陽中熱”。當下把“三陽合病”誤以為其中除了陽明、少陽,剩下的是狹義“太陽病”的理解,都是源於對仲景原文本的改構造成的誤讀。
客觀上,“傷於風寒”的“傷寒”本身對應了表寒“太陽病”概念,“傷寒”二字可以直接被替為“太陽病”,即《千金翼方》“傷寒與痙病、溼病及熱暍相濫”演化為“太陽病與痙溼暍三種”再變為“太陽病痙溼暍三種”,最後呈現出太陽病泛指的趨勢,包括了中暍、溼病、痙病。太陽病的冠名泛指,從而引發條文中關於“太陽病”的意義混亂,典型如“太陽病發熱不惡寒名溫病”,其實溫病同樣可以惡寒。
這正好是孫思邈《千金要方》中批評混淆傷寒與熱病,“極與仲景本意相反”的改書,在宋以後重蹈覆轍。三陰三陽六經理論,通過將“傷寒”“傷暑”,寒熱兩種表病皆歪曲命名為“太陽病”徹底掩蓋了二者的發生發展及其相互關係,導致《傷寒論》中的溫病、熱病概念混亂,最終被刪除重要的相關內容,使後世學者誤認為《傷寒論》“無溫病”,甚至是“只論外感”。
當下所謂的“宋版傷寒論”,是以1991年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劉渡舟主編的《傷寒論校注》為底本,並對照惲鐵樵先生1923年影趙刻宋版《傷寒論》、1955年重慶人民出版社出版,重慶市中醫學會新輯宋本《傷寒論》。原文改用簡化字。原文方後“右×味”,“右”字,按本書橫排形式應改為“上”。條文序號依1955年重慶人民出版社出版、重慶市中醫學會新輯宋版《傷寒論》,以“[]”標記於條文末行之尾列。
這是目前通行本“宋版《傷寒論》”的來源。首先是依據惲鐵樵影刻趙本。趙本號稱宋版,其實經過對比,趙開美版本是在藍本基礎上有所改動的,不是忠實影刻。而藍本,也很難稱得上宋本,因為新校正之後還有數次校書,尤其南宋以後改書力度也不小,例如鄧珍本的《金匱要略》,與吳遷本差異很大。
趙本不是所謂的宋本,例如“傷寒卒病論”誤為“傷寒雜病論”。而趙本的“集論曰”,之後又是被誰擅自改為“原作者張仲景序”,誤導至今的呢?須知,明代趙開美的《傷寒論》依然還有痙溼暍,《傷寒論》豈止是宋改,宋本的痙溼暍被刪,明顯又是在明以後,又是何時如何發生的?這是無法迴避的問題,歷史必須交代。
六、新校正錯誤冠名、切割與改誤
新校正犯了很多錯誤。
1)對“傷寒”多種歧義的失察,導致因為“辨傷寒”本為“辨病”的同義,卻被誤為“卒病論”。
2)傷寒狹義的論述之所以迷惑新校正,使之對眾多文獻中的“傷寒”各種意義的用法視若無睹,是因為“陰陽大論雲”一段的“冬傷於寒”,將其奉為圭臬,對於王叔和論“傷於風寒,乃名傷寒”以及廣義、泛指、特指用法均視而不見。
3)新校正一方面將“傷寒”規定為狹義,同時將其作為“萬能病因”也出自“陰陽大論”誤導,進而“傷寒與痙溼暍相濫”被改為“傷寒所致痙溼暍”同時“以為與傷寒相似”,“傷寒”既是狹義外感,還是一種萬能病因。進而將“痙溼暍三種”冠名“太陽病”,以完成六經分形。
4)《外臺秘要》卷一中華佗論傷寒一段“《仲景》《千金方》同”意味著王燾所見唐傳本十八卷《張仲景方論》中有著華佗論外感五日(唐以後被改為六日)治法同樣的內容,在宋本中消失,新校正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華佗論不僅沒有把日數對應“六經”並且原本不是六日而是五日,對應不上“六日六經”。說明六日六經是通過改寫五日外感治法為六日,先形成“六日六經”的“外感傳變”的六經概念。
5)傷寒與傷熱(中暑)均被命名為“太陽病”系晚於唐代之事。因而徹底混淆了寒病與溫病的概念。導致溫病與傷寒的混亂、三陽合病的概念混亂,最終導致張仲景體系的溫病治法丟失,被後人誤認為“無溫病”。
6)又將“卒病”與“雜病”並列,作為切分《傷寒(卒病)論》與《金匱要略》(“論雜病”)的依據。
7)導致二書原本的內在關聯被隔離和誤導至今。比如位於《金匱要略》篇首的醫論,才是張仲景醫論的總論,例如三因、五邪、表裡先後等論述。並將其替換為《傷寒例》(在孫思邈“傷寒例”基礎上的增改,其中對張仲景之後的人及其作品多有引用,如陳延之,王叔和等)
8)兩宋以來《傷寒論》與《金匱要略》的篇首都有“辨痙溼暍”。成無己《註解傷寒論》中,明代趙開美《傷寒論》篇首均有“辨痙溼暍”,宋以後吳遷本與鄧珍本《金匱要略》也都有痙溼暍,宋校《金匱玉函經》(八卷本)的篇首同樣有,是何原因歷代無人解釋。當下《傷寒論》篇首的“痙溼暍”被刪,與其曾經兩出一樣,不予交代,事出反常,十分蹊蹺。
9)新校正為了附會六經概念,但是因為無法區分六經概念在條文中有多種,例如六日六經,六七日一經,陽明胃中寒(胃中冷、胃中虛冷、中寒)與陽明胃家實,陽明居中“陽明為終”而“終”又通“冬”,故太陰為北方、寒、水指代冬季,於是陽明與太陰都能指“冬”如“冬陽明”,到底裡位寒熱如何命名,在條文中十分混亂,並一誤至今。
當然“脈微細、但欲寐”的虛證,也被歪曲成什麼“表陰”或者“或宜溫之”之類,對裡熱病說是“熱化”裡寒說是“寒化”,那豈不應該有“表化”“裡化”“虛化”“實化”,還要六經做啥,一經都夠。何況,刪除“痙溼暍”而閹割的《傷寒論》,不就是為了掩蓋無法解釋的“傷寒所致太陽病痙溼暍三種”,而六經理論對此完全無法交代,並以六經兩兩相對徹底歪曲張仲景多重對稱與遞歸的本來面目嗎?
我眼本明。■
——2023.06.10
點個在看你最有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