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引言
匠人營國。方九里,旁三門。國中九經九緯,經塗九軌。左祖右社,面朝後市,市朝一夫。夏后氏世室,堂修二七,廣四修一。五室,三四步,四三尺。九階。四旁、兩夾,窗,白盛。門,堂三之二,室三之一。殷人重屋,堂修七尋,堂崇三尺,四阿重屋。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東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室二筵。室中度以幾,堂上度以筵,宮中度以尋,野度以步,塗度以軌。廟門容大扃七個,闈門容小扃叄個,路門不容乘車之五個,應門二徹叄個。內有九室,九嬪居之;外有九室,九卿朝焉。九分其國,以為九分,九卿治之。王宮門阿之制五雉,宮隅之制七雉,城隅之制九雉。經塗九軌,環塗七軌,野塗五軌。門阿之制,以為都城之制;宮隅之制,以為諸侯之城制。環塗以為諸侯經塗;野塗以為都經塗。
二 “匠人營國”的真實對象
《周禮》“匠人營國,方九里”,謂天子城也。
案《書·無逸》傳雲“古者百里之國,九里之城”,(鄭)玄或疑焉:《周禮》“匠人營國,方九里”謂天子之城,今大國與之同,非也;然大國七里、次國五里、小國三里之城,為近可也;或者天子實十二里之城,諸侯大國九里、次國七里、小國五里。如是,鄭自兩解不定。鄭必兩解者,若案“匠人營國,方九里”據周天子而言,則公宜七里、侯伯宜五里、子男宜三里為差也。若據此文,九命者以九為節,七命者以七為節,五命者以五為節。又案《文王有聲》箋雲:“築城伊洫,適與‘成方十里’等,小於天子,大於諸侯。”以其雖改殷制,仍服事殷,未敢十二里。據此二文而言,則周之天子城方十二里,公宜九里、侯伯宜七里、子男宜五里也。若周天子十二里,則《匠人》雲九里或據異代法,以其《匠人》有夏、殷法故也。鄭不言異代者,以其無正文,不敢斥言也。
《周官·考工記》:匠人營國,方九里,旁三門;國中九經九緯,經塗九軌;王宮門阿之制五雉,宮隅之制七雉,城隅之制九雉。
(1)《荀子》卷19《大略》:天之生民,非為君也;天之立君,以為民也。故古者列地建國,非以貴諸侯而已;列官職,差爵祿,非以尊大夫而已。
(2)《呂氏春秋》卷16《悔過》:夫秦非他,周室之建國也。
(3)《戰國策》卷19《趙二》:當今之時,山東之建國,莫如趙強。
(4)《漢書》卷1《高帝紀下》:詔曰:齊,古之建國也,今為郡縣。其復以為諸侯。
建,立也。周公居攝,而作“六典”之職,謂之《周禮》,營邑於土中。七年,致政成王,以此禮授之,使居雒邑治天下。司徒職曰:“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謂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時之所交也,風雨之所會也,陰陽之所和也,然則百物阜安,乃建王國焉。”
(1)大宰之職: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國。
(2)大司徒之職:掌建邦之土地之圖與其人民之數,以佐王安擾邦國。
(3)大宗伯之職: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祇之禮,以佐王建保邦國。
乃辨九服之邦國。方千里曰王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採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衛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蠻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鎮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藩服。凡邦國千里,封公以方五百里則四公,方四百里則六侯,方三百里則(七)[十一]伯,方二百里則二十五子,方百里則百男。以周知天下。
古《周禮》《孝經》說:“明堂,文王之廟。夏后氏世室,殷人重屋。周人明堂,東西九筵,筵九尺,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室二筵;蓋之以茅。”
古者百里之國,三十里之遂,二十里之郊,九里之城,三里之宮;七十里之國,二十里之遂,九里之郊,三里之城,一里之宮;五十里之國,九里之遂,三里之郊,一里之城,以城為宮。
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凡四海之內九州,州方千里。州建百里之國三十,七十里之國六十,五十里之國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國,名山大澤不以封,其餘以為附庸間田。八州,州二百一十國。天子之縣內,方百里之國九,七十里之國二十有一,五十里之國六十有三:凡九十三國。
成王既遷殷遺民,周公以王命告,作《多士》《無逸》。召公為保,周公為師,東伐淮夷,殘奄,遷其君薄姑。成王自奄歸,在宗周,作《多方》。既絀殷命,襲淮夷,歸在豐,作《周官》。興正禮樂,度制於是改,而民和睦,頌聲興。
三 城“方九里”的正確含義
王城郭之所佔幾何?曰:匠人營國方九里,為井八十一,為夫七百二十九。
唯十又二月初吉丁卯,召公啟進事,旋走事皇辟君。休王自㝅,事(使)賞畢土方五十里。召弗敢忘王休異,用作宮旅彝。
[周公]及將致政,乃作大邑成周於中土,城方(千)七百二十丈,郛方(七)十[二]裡;南繫於洛水,北因於郟山,以為天下之大湊。制郊甸,方六百里;國(或)西土,為方千里。分以百縣;縣有四郡,郡有四鄙;大縣城方王城三之一,小縣立城,方王城九之一。都鄙不過百室,以便野事。農居鄙,得以庶士;士居國(郭)家,得以諸公、大夫。凡工賈(胥)[居]市,臣僕州里,俾無交為。
漢上林苑,即秦之舊苑也。《漢書》雲:“武帝建元三年開上林苑,東南至藍田宜春、鼎湖、御宿、昆吾,旁南山而西,至長楊、五柞,北繞黃山,瀕渭水而東,周袤三百里。”離宮七十所,皆容千乘萬騎。《漢宮殿疏》雲:“方三百四十里。”《漢舊儀》雲:“上林苑方三百里,苑中養百獸,天子秋冬射獵取之。”
長安城亦方六十三里,經、緯各十五里,十二城門,九百七十三頃。
(1)《孟子·滕文公上》:方里而井,井九百畝。
(2)《韓詩外傳》卷4:古者八家而井田,方里為一井,廣三百步、長三百步為一里,其田九百畝。廣一步、長百步為一畝;廣百步、長百步為百畝。
(3)《禮記·王制》:方一里者,為田九百畝;方十里者,為方一里者百,為田九萬畝;方百里者,為方十里者百,為田九十億畝;方千里者,為方百里者百,為田九萬億畝。
(4)《漢書》卷24上《食貨志上》:理民之道,地著為本,故必建步立畝,正其經界。六尺為步,步百為畝,畝百為夫,夫三為屋,屋三為升。井方一里,是為九夫。
(1)《越絕書》卷2《吳地傳》:吳大城週四十七里二百一十步二尺……吳小城周十二里。
(2)《三輔黃圖》卷6《陵墓》:長陵城周七里百八十歩。
(3)《華陽國志》卷3《蜀志》:[張]儀與[張]若城成都,週迴十二里,高七丈;郫城週迴七里,高六丈;臨卭城週迴六里,高五丈。
四 “匠人營國”的內部佈局
凡建邦國,以土圭土其地而制其域。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其食者半;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其食者參之一;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其食者參之一;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其食者四之一;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其食者四之一。凡造都鄙,制其地域而封溝之。
方百里為同,同中容四都六十四成,方八、十里。
天子······玄端而朝日於東門之外,聽朔於南門之外。······諸侯玄端以祭,裨冕以朝,皮弁以聽朔於大廟,朝服以日,視朝於內。朝朝,辯色始入。君日出而視之,退適路寢聽政,使人視大夫;大夫退,然後適小寢,釋服。
周公攝政君天下,弭亂六年而天下大治,乃會方國諸侯於宗周。大朝諸侯明堂之位:天子之位:負斧扆,南面立,率公、卿、士侍於左右。三公之位:中階之前,北面,東上。諸侯之位:阼階之東,西面,北上。諸伯之位:西階之西,東面,北上。諸子之位:門內之東,北面,東上。諸男之位:門內之西,北面,東上。九夷之國:東門之外,西面,北上。八蠻之國:南門之外,北面,東上。六戎之國:西門之外,東面,南上。五狄之國:北門之外,南面,東上。四塞九[番]之國世告,至者:應門之外,北面,東上。宗周明堂之位也。
天子之堂廣九雉,三分其廣:以二為內,五分內,以一為高;東房、西房、北堂各三雉。公、侯七雉,三分其廣:以二為內,五分內,以一為高;東房、西房、北堂各二雉。伯、子、男五雉,三分其廣:以二為內,五分內,以一為高;東房、西房、北堂各一雉。士三雉,三分其廣:以二為內,五分內,以一為高;有室,無房、堂。
五 “匠人營國”的理想與實踐
六 結論與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