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子都曝出來了,還讓她這個“賢妻”淨身出戶?!

私生子都曝出來了,還讓她這個“賢妻”淨身出戶?!

來源:刀和歌(ID:daohege)
作者:谷小歌


這兩天台灣那邊的瓜不斷。


除了昨天寫過的夫妻《老公被曝性騷擾,這夫妻倆又在作死?》,我還注意到一個我一直很喜歡臺灣女明星——林依晨。

跟林志玲一樣,結婚9年,林依晨每隔一段時間就會被傳婚變。

最近,這個女人又被盯上了——

臺媒說她老公林於超與小三同居了9年,還秘密生子了。且公婆都知情,卻聯手瞞著她。

這個爆料起初有鼻子有眼,還帶了不少劇情和細節——

1、稱林依晨親手抓到老公出軌,崩潰大哭,找小三開撕卻被老公扇了巴掌。

2、目前兩人正辦理離婚手續,林依晨竟然是淨身出戶。

3、兩人結婚後六年無子,林依晨曾為懷孕生吞青蛙,終於生下女兒後,卻被婆家嫌棄不是兒子。

4、而被林依晨恭敬侍奉多年的公婆,這回不僅偏袒出軌的兒子,反讓兒媳安分點。

好一齣“回家的誘惑”,所謂豪門媳婦果然不好當。

說實話,這樣的爆料,平常我不可能相信。但放在林依晨身上,似乎又並非完全不可能。
畢竟早在去年,就有林依晨必須凌晨4點起床,還要接送公公上班的傳聞。

而一個自稱“林依晨公公好友”針對“凌晨四點”的闢謠,卻恰恰證實了她必須“侍奉”公婆這件事是真的。

網上甚至還流傳著她送公公上班的照片。

再看她最近出現在公眾視野時這精瘦憔悴的狀態,也不由得讓人在心裡打上一個問號。

一翻評論區,全是勸她離婚的。
但針對臺媒的爆料,林依晨的經紀人目前的態度是否認——

“人家好的很呢!”

話說回來,對於“好的很”的說法,我確實也不信。

結婚之後的林依晨身上,有一種肉眼可見與清純外表嚴重不符的“苦情感”。

似乎她越完美、越“賢妻”,就越難獲得想要的幸福。

也再次驗證了那個殘酷的現實定律——優秀與被愛,真是實實在在的兩回事。
蔡康永說過,林依晨像“苦旦”一樣。

這個標籤,幾乎能概括她的前半生。

5歲父母分居,母親獨自撫養她和弟弟。

17歲那年,林母去黑診所推拿,導致後脖頸血管破裂,小腦中風。
送醫後要交醫藥費,林依晨才知道,這些年母親養活他們,除了打零工,就是拼命辦信用卡透支套現。

十幾年拆東牆補西牆,利滾利,他們一家已經不知不覺欠了銀行三百多萬臺幣的債務了。

還未成年的林依晨一夜長大,“沒有什麼可以讓我依靠,我必須靠自己。”

為了還債和給弟弟買一臺電腦,她參加了捷運報辦的“捷運超美少女選拔賽”,一舉奪冠,陰差陽錯進入演藝圈。

與此同時,她學業竟也一點沒落下,考入了臺灣政治大學。

畢業時還作為優異模範生,被當時還是臺北市長的馬英九親自頒獎。


港臺身世飄零、為父母還債的女星不少,她們大都在生活的壓迫下,早早輟學一心混演藝圈賺錢。

但像她這樣,小小年紀既承擔著家庭的重任,又在學業上維持優異的,說實話寥寥無幾。

她對自己的嚴格要求,可見一斑。

而這背後需要付出的代價,也是顯而易見的。

大一時,《流星花園》的橫空出世開啟了臺灣偶像劇時代的大門,林依晨幸運地踩中了風口,出演《十八歲的約定》的女主角。

為了拍戲賺錢的同時不耽誤學業,她請求劇組晚上開工,拍完天亮了再趕回學校上課。

她把自己的休息時間壓縮到了極致,甚至有過三天三夜沒閤眼的記錄。

連老師都很費解,“她可以用各種理由請假,可是她沒有”。

而她這種對自我的極度完美要求和緊繃的狀態,甚至潛移默化地影響到了別人。

2002年,林依晨拍攝的《惡作劇之吻》一夜爆紅。

劇裡的湘琴是個冒失可愛的“笨蛋”女孩,但如今看去,傻白甜也不是誰都能演好的。


林依晨為了這個角色專門抽空上了表演課,劇本被她劃重點劃的花花綠綠。

這個習慣,貫穿了她後來整個演藝生涯。

去拍哭戲很多的《天外飛仙》,林依晨也從來不用眼藥水,說“這是對我的侮辱”,一句話讓男主角胡歌肅然起敬。

《惡作劇之吻》的導演翟友寧評價她:“林依晨一直是一個律己甚嚴的人,嚴到在某些時刻會對周遭的人也是一種壓力,如果我們不夠認真,那是不是有一點對不起她,跟她一起拍戲,有時候你會心虛。”


胡歌還說過一個故事,是他們一起拍《射鵰英雄傳》時。

也許因為拍的太苦,這部戲也是他們真正建立革命友誼的契機。


有次她必須早上十一點出發從橫店趕飛機去臺北。

誰知因為場地的關係,有場淋雨戲推遲到了近十一點,而在此之前,她已經兩天兩夜沒睡過覺了。

製片表示很抱歉,說如果不想拍可以馬上就走。

然而即便如此,林依晨還是決定留下來拍,說淋雨戲準備工作很繁瑣,她一走工作人員都白辛苦了。

這場戲拍完後,胡歌看著她渾身溼透,急急忙忙跑上開往機場的車的背影,百感交集地感動了很久。

多年後,胡歌憑藉《琅琊榜》奪得金鷹獎雙料影帝時,站在舞臺上提起的還是多年未見的林依晨。

他說,“我很幸運,我比更多的人更早知道了什麼樣的演員才是真正的演員,因為她對我說過兩句話,是我們在拍攝《射鵰英雄傳》的時候說的,第一句,演戲是一個探索人性的過程。第二句,她說自己是在用生命演戲。這兩句話我會記住一輩子。”

底下的林依晨聽聞,當場落淚。

頒獎結束後,記者問她要對即將去留學的胡歌說什麼。

不愧是學霸,這一番話說的理智又通透,真該讓內娛遍地的文盲們反覆劃重點——
“演藝工作者都會被人家仰望或者輕視的時候,可是我覺得只有他自己應該要知道,如何平視自己,知道自己該是個什麼樣的人,可以是個什麼樣的人,我覺得這樣旅程他會因為這樣得到很多,然後,開心地玩吧!”

然而長期的高壓和缺乏休息,其實是以消耗生命為代價的。
2008年,才26歲的林依晨被查出重病,腦子裡長了2cm的腫瘤,視力也受損了。
醫生說,這個病多發於忙碌高壓的事業女性。
也是那時,媒體才知道,得病的3年前林依晨就已經寫下了遺囑。
然而細看這份遺書,卻能發現她完美主義的背後,是一種過度了的“付出型”人格。

林依晨曾經說,“讓很多愛我的人變得快樂是我最大的願望”。

為此,她甘之如飴地扛起了一切本不該她承擔的責任,把家人的需求放在自己之前。

即便是遺書,她都要為媽媽澄清,入行演藝圈是自己的愛好,希望媽媽不要自責。
而這種無底線的付出,放在婚姻裡,卻並不一定能換來幸福。

2014年,32歲的林依晨與林於超結婚。


林家在灣灣勉強算個豪門,家裡經營潛水器材,林於超一般在美國負責分公司的事務,因此兩人剛結婚沒多久,就分居兩地。


為啥不一起去美國住呢?據說是因為林依晨要住在林家照顧公婆,連一起住的房子都是她自己買的。


婚後,林依晨對自己的完美主義要求簡直過猶不及。

她完美地符合了臺灣社會對於“賢妻”嚴苛的行為標準,幾乎成了女德代言人。

凌晨起來做早餐、送公公上班、與丈夫分居也毫無怨言……

一句“只要我不在臺灣,你隨時可以回你孃家去”,就感動得不得了。

2018年,為了備孕,她徹底中斷事業。

被記者問能不能兼顧,她說自己只能投入地做一件事,經紀人恨鐵不成鋼,“她退掉的戲約,片酬都可以蓋幾棟樓了”。

為了專心造人,她喝藥、生吃田雞……把所有能想到的辦法都試過了。


奈何跟遠在美國的老公幾個月才能見一次,她再努力也無濟於事,直到婚後第六年,才生了個女兒。

網友為她抱不平,她卻站出來為丈夫一家發聲。


一個卑躬屈膝的豪門媳婦形象,躍然紙上。

結果沒多久,臺媒就爆料了開頭那個婚變大瓜。

出軌、私生子、離婚、打巴掌啥的,其實空口無憑,真假難辨。

但我們還是能從她憔悴的臉上,看到生活留下的痕跡。

我想她現在的勞累程度,一定比不當初在片場拍戲更低。

人性難測,林依晨作為妻子、兒媳對自己的完美要求,其實恰恰給了旁人壓力,也給了別人推卸本該屬於他的責任的機會。

如果這樣的話,她越完美,卻離幸福更遠了。

最懂事完美的人,往往受盡了最多的委屈。

凡事物極必反。鬆弛一點,放過自己,卸下重擔,大方地展露出缺點,何嘗不是一種生活裡的英雄主義。

但生活終究是自己選的,希望她真的能實現當初的願望,活出自己想要的人生吧。

E N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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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授權轉載自公眾號:刀和歌(daoh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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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谷小歌  責任編輯:陳不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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