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創自微信公眾號“南都娛樂”,微信號:nanduent

“某某某的演唱會總盤價去到了3000萬,還是有很多人搶”,一位資深演出人士J女士對本刊記者說。3000萬意味著什麼,以廣州為例,體育館的最大容量不會超過1.5萬人,單純靠票務收支打平的話,就至少要平均票價2000元。
“現在的演唱會主辦方不賣給黃牛,都沒辦法賺到錢了”,這是一種非常極端的說法,意即演唱會主辦方必須把超出票面價格很多的價格打包賣給黃牛組織,才有可能保本。因為隨著藝人演出費用、舞臺搭建、場館租賃、現場安保等上下游費用水漲船高,演出商作為“中間人”很難確保有盈利,甚至會出現現場票售罄仍無法賺到錢的場景。
“做演出的,狗都不如”,這是一種更極端的說法。有曾經做過上百場演出的從業者私下向本刊記者抱怨,大意是錢讓藝人經紀團隊賺去了,票務、場館、落地、安保方是賺辛苦錢,演出商都是“表面風光”,要滿足藝人經紀團隊的各種奇葩要求,各種接待不能怠慢,稍有不慎還會被粉絲罵,粉絲搶不到票,主辦方也要被罵,位置不好也要被罵,不給退票更會被罵。
演唱會,一場很多人的暫時狂歡,狂歡背後,也並不容易。
策劃統籌:賀蓓
執行統籌:彭思敏
本文采寫:本刊記者 丁慧峰
專題編輯:劉芳 鄭若琳 彭思敏
成本
所有都在漲價
有些演出即便是把票賣完了仍在賠錢
“M公司之所以做了這麼多年演出,一直能堅挺,就是因為很穩”,演出商G先生向本刊記者說,M公司的老闆有幾十年演出經驗,雖然娛樂圈風雲變幻,迭代迅速,但老闆眼光一直很準,一些有可能賠錢的演出就不接,或者只佔小股。
演唱會在外界看來是短期行為,往往籌備幾個月大半年,就在某個週末的一晚幾個小時,但背後是很多人在勞作,打通各種關係。並且演唱會尤其是大型體育場館,是實打實的商業行為,賠錢不是誰都能承受的。
G先生說,之前有家公司,接了某位香港唱作歌手的演出,該歌手口碑很好,是公認的才子,但並不是“流量型”,因為演出當晚票房慘淡,導致該公司直接倒閉,“M公司就不會接這樣的演出,有一年他們被捆綁一位臺灣唱作歌手,老闆做了調查之後直接毀約了”。
一場演唱會的成本並不難算,G先生說,一般都是藝人經紀團隊整體“賣show”,賣給全國巡演的總包公司,再到各個城市找落地公司,“有的老闆膨脹了,做一兩場演出賺到錢,就想總包,比如拿下某個香港藝人的全國巡演,去到北方城市往往會賠錢。M公司從來不做這樣的事,老老實實做承辦,或者名義上的主辦,圈內有一個說法,M公司從來不生產演唱會,只是演唱會的搬運工”。
曾經做過幾十場香港藝人廣州演出的X先生說,以前一般一場演唱會賣到7成就能賺錢,以平均票價700元作為標準,如果是廣州體育館8000人的場,成本並不難算,大部分在300萬左右,賣爆了就賺得多,因為藝人演出費固定,多出來就是演出商的,“我們公司有沒有賺到錢就是看老闆有沒有換車,只要看到換車就是那場演出賺翻了”。
但在疫情之後場景不同了,X先生告訴本刊記者,通常一場演出要賣到9成才能回本,“所有都在漲價,酒店機票都在漲價,都是成本,有了流量的藝人就覺得有了話事權,談判的標準也和以前不同了。並且有流量並不意味著賺錢,有些演出即便是把票賣完了仍然在賠錢”。
“演出商和黃牛私下勾結”幾乎成了公開的秘密,但G先生說,其實沒有大家想象的那麼簡單,“演出商和黃牛應該是天敵,大家都是在黃牛加價的時候看到黃牛,黃牛打折購票的時候有的粉絲反倒是在享受了,但主辦方在生氣,黃牛加價賣票只是一部分熱門演出,按照二八定律真的只是一小部分演出,大部分演出票還是沒那麼好賣的”。
G先生說主辦方最怕黃牛打折賣票,因為意味著演出本身不被看好,“黃牛某種程度上是一場演唱會的晴雨表,加價就是難搶,打折就是沒人要,本來是在正規渠道正價售賣,黃牛一打折,就全亂套了,所以主辦方也會恨黃牛”。文化和旅遊部、公安部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規範管理促進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後,在G先生看來,肯定是好事,黃牛擾亂市場得到整治,對部分演出商也是利好的,不用再和黃牛鬥智鬥勇了。

同樣是按照二八定律,20%的演出佔有80%的票房,導致了部分頭部歌星的價格越來越高,“某位香港天王的演出總成本是3000萬,大家都在搶,有錢也未必能搶到。某位老牌天王的演出總成本是2000萬,搶的人不多,並且風險較大。某位更老資格的唱將,總成本只有200萬,但很少有人投,因為未必能賺到錢”,J女士說很多演出商做演出並不只是盯著演唱會門票,還會有各種投資、廣告、置換等,“要不誰敢接大盤,肯定也都是經過核算的,成本高的,背後肯定有其他商業元素”。
演唱會冠名等都是常見的營銷方式,比如某位歌手代言的產品,很可能成為該場演出的冠名商或者贊助商,主辦方也會減少運營風險,“演唱會現場的廣告元素並不少,有一次一位香港歌手就是舉著飲料瓶在唱歌”,X先生說,在房地產火爆那幾年,很多地產商也會直接投錢。
“還有一種就是資本運作,演出商找來更多投資人,有的做演出不在乎賠錢,是為了衝業績,衝融資,說起來我做過那些天王天后的演唱會,一兩場虧錢是可以接受的。甚至有的演出賠了錢,但聰明的演出商並未賠錢,很多站在臺面上的演出商並不是真正的操盤手”,X先生說今年因為演出市場火爆,很多資本也會主動進來,但新手往往玩不過老手,“太多講究了”。
《關於進一步加強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規範管理促進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要求演出舉辦單位面向市場公開銷售的門票數量不得低於核准觀眾數量的85%,同時對大型演出活動中存在面向公眾銷售門票數量低於核准數量的85%或者為倒賣門票、買賣演出工作票證提供便利等情形的演出舉辦單位及票務代理機構,依法認定為文化和旅遊市場失信主體,在G先生看來是下了狠手,因為之前的演出市場確實混亂。
“有的演出商被利益驅使,不擇手段,確實該管管了”,G先生認為諸如鎖票、虛假售罄這些營銷手段都還是小事情,而隨著演唱會成本越來越高,票價不斷提高也在所難免,比如張學友廣州站2280元只能坐看臺,陳奕迅上海站最低門票也有700元,“這些情況都是疫情之前沒有的,主辦方也只能用抬高票價來確保收益,演出商並不是慈善家,總不能讓主辦方總是賠錢做生意”。
包括G先生、X先生、J女士等人都認為《通知》下發之後對規範演出市場會有很積極的作用,但諸如觀眾進場、隱私保護、設備更新等都是新問題,“梯次退票”對很多演出商來說也是很頭疼的問題,“不退就會被罵,退票就會有各種人力物力的投入,大面積退票更會影響演出本身,據說有一場演出就是因為退票太多直接取消了”,X先生認為很多新的問題亟待解決,但總體方向應該是好的。
“今年的演出市場確實不正常,但只是暫時的,放長遠看遲早會回到常規的軌道上來,能賺錢的演出持續賺錢,不能賺錢的演出也要做”,G先生回憶說,之前有的經紀公司的慣例是“買一送一”,演出商買一場穩賺的演出,就要搭一場不賺錢的,“比如兩個藝人同屬於一個經紀公司,你接了鐵定能賺錢的演出,就必須做一場不賺錢的二三線藝人的演出,以前是老帶新,現在風水輪流轉,成了新帶老,因為新的藝人通常比老藝人好賣,但老藝人也要唱下去”。
如果一場“穩賠”的演出該怎麼做,G先生還是以M公司為例,“那就儘量在舞臺搭建、音響設備上省錢,為了不難看,只開部分席位,舞美環節只要藝人公司可以接受就儘量精簡。因為沒辦法,必須得做,賠錢也得做,但對於成長期的藝人來說,一場演唱會就是一個臺階”。演出市場日新月異,很多機會稍縱即逝,但能夠做好,持續賺錢的公司屈指可數。演唱會本身符合二八定律,演出商或者主辦方同樣適用,大浪淘沙,最後生存下來並且生存得還不錯的公司,都是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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