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3.2萬、列入失信名單!安徽一男子拒服兵役被聯合懲戒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肥東縣人民政府發佈了一份對拒服兵役青年郭某某實施聯合懲戒的通報。

通報顯示:郭某某,男,漢族,肥東人,2022年5月報名應徵,體格檢查和政治考核合格,並經役前教育訓練,於2022年9月1日由肥東縣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批准入伍至63823部隊。

郭某某入伍後1個月,即以無法適應部隊工作生活為由,3次向部隊寫出離隊申請,無故不參加訓練,經所在部隊、鎮武裝部及其家長反覆教育勸導,郭某某本人仍一意孤行,拒絕繼續履行兵役義務,所在部隊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試行)》對其給予除名處理並退回原籍。

郭某某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有關規定,事實清楚,影響惡劣。為嚴肅法紀,警示教育他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徵兵工作條例》、《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 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解決入伍新兵拒服兵役問題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決定對郭某某實施如下懲戒措施:

1.縣徵兵辦將郭某某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縣信用建設辦公室將名單上傳至信用平臺。

2.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撤銷郭某某及其家庭義務兵優待,所在鎮人民政府對其處以肥東縣2022年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的2倍32806元一次性罰款(肥東縣2022年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為16403元),自通報印發之日起一月內繳清,所罰款項上繳縣財政。

3.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共同實施,不得錄用郭某某為公務員或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不得招錄、聘用其為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自通報印發之日起兩年內,縣教體局不得為郭某某辦理升(復)學手續。

5.縣公安局,在郭某某個人戶籍“服兵役欄”備註“拒服兵役”永久字樣,自通報印發之日起兩年內,不得為郭某某辦理出國(境)手續。

6.縣媒體單位將其作為違反《兵役法》的反面典型,向社會通報。

網友留言:“一人參軍,全家光榮拒服兵役,後果很嚴重”

新聞多看點

00後拒絕服兵役受9項處罰

2月8日,湖北沙洋縣政府發佈一份對拒服兵役青年張佳豪實施處罰的通報。通報稱,男子張佳豪2022年秋季自願應徵報名入伍。張佳豪進入部隊後不久,即以無法適應部隊工作生活為由,多次向所屬部隊提出終止服役申請。雖經反覆教育勸導,張佳豪本人仍拒絕繼續履行兵役義務。張佳豪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有關規定,對其作出兩年內不得出境、不得升學、不得辦理經商辦企業手續等9項處罰。

各鎮人民政府,濱江新區管委會,縣直各單位:

張佳豪,男,漢族,身份證號42080220011012****,大專文化,沙洋縣官壋鎮高橋社區人。2022年秋季自願應徵報名,參加體格檢查和政治考核合格,役前教育綜合量化考評成績達良好以上,符合服現役各項條件,經縣定兵會集體表決通過,並對社會集中公示7個工作日,於2022年9月1日由沙洋縣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批准入伍,赴聯勤保障部隊第四新兵營新兵三連參加新訓。

張佳豪進入部隊後不久,即以無法適應部隊工作生活為由,多次向所屬部隊提出終止服役申請。雖經所在部隊、地方武裝部以及家人親屬反覆教育勸導,張佳豪本人仍一意孤行,拒絕繼續履行兵役義務,遂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試行)》對其給予除名處理並退回原籍。

張佳豪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有關規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為嚴肅法紀,警示教育他人,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徵兵工作條例》《國務院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關於印發〈解決入伍新兵拒服兵役問題暫行辦法〉的通知》(軍動〔2018〕238號)之規定,決定對張佳豪作如下處罰:

1.由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撤銷張佳豪及其家庭義務兵優待,由官壋鎮人民政府對其處以沙洋縣2022年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的2倍34584元一次性罰款(沙洋縣2022年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為17292元),所罰款項上繳縣財政列入全縣徵兵工作經費專項開支。

2.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共青團沙洋縣委和各相關單位共同實施,不得錄用張佳豪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不得招錄、聘用為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發展其為中國共產黨黨員,並由其所在團委會做相應紀律處分。

3.自本通報印發之日起二年內,縣市場監管局不得為張佳豪辦理經商辦企業手續。

4.自本通報印發之日起二年內,由人民銀行指導各金融機構,不得給予張佳豪信貸優惠政策支持。

5.縣公安局在張佳豪個人戶籍“服兵役欄”備註“拒服兵役”永久字樣,且自本通報印發之日起二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出國出境手續。

6.自本通報印發之日起二年內,縣教育局不得為張佳豪辦理升(復)學手續。

7.縣民政局、縣住建局、縣房產服務中心和相關單位不得將張佳豪納入困難補助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幫扶對象。

8.由官壋鎮人民政府組織對張佳豪進行不少於10天的《國防法》《兵役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教育。

9.縣媒體單位向社會公佈張佳豪拒服兵役違法事實及被部隊作除名處理和被縣人民政府實施處罰情形。

沙洋縣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2日

拒服兵役,後果很嚴重

參軍入伍,保家衛國,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但有極少數應徵青年入伍後,由於各種原因,逃避部隊的訓練和生活,甚至出現拒服兵役的行為,後果十分嚴重!

對於“拒服兵役”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中有詳細的處罰規定。

第66條規定:

有服兵役義務的公民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強制其履行兵役義務,並可以處以罰款:

(一)拒絕、逃避兵役登記和體格檢查的;

(二)應徵公民拒絕、逃避徵集的;

(三)預備役人員拒絕、逃避參加軍事訓練、執行軍事勤務和徵召的。

有前款第二項行為,拒不改正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出國(境)或者升學。國防生違反培養協議規定,不履行相應義務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根據情節,由所在學校作退學等處理;畢業後拒絕服現役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並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理。戰時有本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或者第三款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67條規定:

現役軍人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的,按照中央軍事委員會的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現役軍人有前款行為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出國(境)或者升學。明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僱用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並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拒絕、逃避服現役,拒不改正的,不但會面臨行政處罰,還將影響徵信記錄,限制復學、升學、工作、出境等!

“拒服兵役”的行為,也讓大家覺得惋惜。

新戰友們剛剛入伍,面對全新的生活和嚴格的新訓,有可能出現不適應的情況,其實在心理學上,這屬於正常現象,大家不必過度緊張。

橙柿互動·都市快報 記者 張倩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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