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四年你總共撥打過多少報警電話?”
“記不清了。”
“為什麼每次喝醉酒都要打110?”
“記不清了。”
“你記得每次撥打報警電話的內容嗎?”
“記不清了。”
面對檢察官的訊問,男子柴某卻“一問三不知”。
“我就是喜歡喝酒,每次喝都要喝多,一喝多我就想打110,說的什麼我自己也不知道了……”
2022年11月11日凌晨3時許,110接到一男子報警,四分鐘的通話時間裡,該男子不斷重複“不想活了”“我要跳樓”等話語後掛斷電話。隨後的一小時內,該號碼7次接通報警電話,但卻口齒含糊、邏輯混亂,並無實質性報警訴求。因擔心有意外情況發生,民警反覆確認無果後展開搜索尋人,於4時30分在拱墅區某物流工廠門口找到該男子。當民警想要進一步瞭解情況時,卻發現男子渾身酒氣,已處於醉酒狀態,手中還在不斷地撥打報警電話。
柴某當晚的報警記錄
待其酒醒後,從“斷片”男子口中得知,男子姓柴,來杭多年沒有固定職業,平常靠給物流公司搬運貨物為生。而柴某每次拿到工資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買酒。2018年6月,柴某第一次因醉酒“報假警”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七日。原以為,這次的處罰會讓柴某有所收斂。可沒想到的是,這只是他“惡作劇”的開端……
經查,自2018年6月起,至2022年11月期間,柴某長期醉酒後無故、虛構警情撥打110報警電話,累計撥打次數650餘次。
尤其是2022年,柴某的“惡作劇”瘋狂“上演”。
“我媽要給我喝砒霜,你們快來救我!”2022年7月1日,柴某被行政拘留十日。
“我不想活了,我要跳樓!”7月15日,柴某被行政拘留十日。
“我媽要給我喝砒霜,你們快來救我!”8月12日,柴某被行政拘留十日。
“我是‘黑戶’,老家不讓我回去,我要自殺!”9月14日,柴某被行政拘留十日。
“我吸毒了,你們快來抓我。”2022年9月26日,柴某被行政拘留十日。
……
報警記錄(節選截圖)
僅僅2022年的十個月間,柴某就因“報假警”擾亂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8次。
檢察機關經審查後認為,柴某的行為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經多次行政處罰後仍不改正,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條第三款之規定,2月2日,拱墅區檢察院對其提起公訴。2月16日,拱墅區人民法院對該案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採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以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罪判處柴某有期徒刑七個月。
檢察官提醒
“報假警”的行為會影響公安機關對應當救助人群以及具體情形的準確判斷,有比較嚴重的社會危害性。
根據法律規定,故意“報假警”的行為既可能是一般的違法行為,但也可能構成刑事犯罪行為,關鍵要看是否嚴重擾亂社會秩序。該案中的柴某長期無故或虛構警情撥打110報警電話,累計撥打次數超過百次,造成警力資源被嚴重浪費、公安機關接處警機制被嚴重干擾,應評價為“造成嚴重後果”。
來源:拱墅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