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七日必御一處女,得御一次,即…”

宋徽宗畫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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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宋徽宗好色,特別喜歡處女。
“五七日必御一處女,得御一次,即畀(給)位號,續幸一次,進一階。”
按一週一個,一年大概消耗52個。
宋徽宗在位25年。
創個吉尼斯世界紀錄,覺得沒問題。
02
好色又被俘虜。
金國人作為勝利者總要清點自己的戰利品。
按金人清單,宋徽宗老婆分妻、妾、寵婢、婢。
其中,妻五人,妾三十一人,寵婢封婕妤、才人、貴人、美人者四十一人,婢封夫人者六十七人。
這些人都是有封號,侍過寢的。
按照“得御一次,即畀位號,續幸一次,進一階”的規則,甚至可以算算趙佶臨幸了這些女人多少次。

隨便挑點清單看,比如妾這部分:
妾三十一人,先入青城寨:
金弄玉、陳嬌子、月裡嫦娥、申觀音,移居額魯觀寨。
金秋月、朱素輝、左寶琴、新劉娘,移居蕭慶寨。
李珠媛、蕭金奴、席珠球,移居葛思美寨。
朱桂林、曹柔、周鏡秋、徐散花、林月姊、王月宮、閻寶瑟、任金奴、林菱香、餘羞花、王三寶奴、鄭媚娘、蔣敬身、陸嬌奴、毛朱英、黃寶琴、陳大和、秦懷珊、奚巧芳、江南春,均四起北行。

這份名單也是十分珍貴罕見的古代女子姓名資料。

03
路途中的一起強姦or誘姦案件。

“初七日,次湯陰,館伴阿林葛思美盜後宮曹氏,太上令肅王傳諭後宮,不得離次取辱。虜酋亦令王宗沔、王慎、李常為都管,馳騎照料。”
這個曹氏叫曹小佛奴,後來就歸了阿林葛思美。
注意其中用詞,“盜”,又說趙佶命令後宮不得“離次(離開崗位。)取辱”,誘姦的可能比較大。
曹氏也不想在趙佶身邊待了。
對曹氏來說,可能也就是換個老闆伺候。
04
宋國人也曾經給金國人一份名單。
說名單上的這些人你們都可以拿走,用來抵賠款。
這份名單就是《開封府狀》。
憑這份記錄可以知道這些人的情況:
《開封府狀》:
金淑儀二十歲,名弄玉。
裴淑容十九歲,名月裡嫦娥。
金貴儀十九歲,名秋月。
朱昭儀十八歲,名素輝。
劉充容二十歲,名新劉娘。
蕭修媛十九歲,名金奴。
席充媛十八歲,名珠珠,即席美人。
按李珠媛疑即李昭容,年十九歲。又「席珠珠」,此處作「席珠球」,疑誤。
……
除了妻是四五十歲,其他妾婢都是一水兒的二十來歲小姑娘。
中間年齡段的女人特別少,也不知道跑哪去了。

宋朝後宮等級制度:
一等:貴妃、淑妃、德妃、賢妃、宸妃;
二等:昭儀、昭容、修媛、修儀、修容、充媛、婉容、婉儀、順容、貴儀;
三等:婕妤 ;
四等:美人;
五等:才人;
六等:國夫人;
七等:郡君(後改稱夫人);
八等:紅霞帔、侍御。

妻對應著一等;妾對應著二等;寵婢對應著三四五六等;婢對應著七等。
從名單中隨便取一個人,金秋月,封號為貴儀,
初次侍寢即封為夫人,經國夫人、才人、美人、婕妤,升為貴儀。
侍寢六次。
05

金國二太子搶了幾個公主王妃。
其中有一個公主或王妃特別有骨氣,不願服從,就發生了下面這段對話:

獨一婦不從,二太子曰:“汝是千錠金買來,敢不從!”

(注,金國要求宋國賠款,宋國拿不出來,就用婦女抵償。一個公主或王妃抵黃金一千錠。所以二太子這裡用“買”字。)

婦曰:『誰所賣?誰得金?』

曰:『汝家太上有手敕,皇帝有手約,準犒軍金。』

(注,太上指趙佶,皇帝指宋欽宗趙恆。這句意思是,趙佶趙恆有旨,用婦女抵賠償款。犒軍金即賠款。)

婦曰:『誰須犒軍,誰令抵準,我身豈能受辱?』

(抵準就是抵錢,拿人頭抵賠款。)

二太子曰:『汝家太上宮女數千,取諸民間,尚非抵準?今既失國,汝即民婦,循例入貢,亦是本分。況屬抵準,不愈汝家徒取?』

(意思是,你家皇帝趙佶幾千個宮女,都是從民間白拿的。現在你家失了皇位,你的身份就是民間婦女,被皇帝白嫖是本分。而且我現在拿你抵錢,不強過你家白嫖?)

婦言塞氣恧。


當時身邊還有一個忠心的小太監:
“隨侍小奄屢喚娘娘自重。婦不自主,小奄遂自刎。”
06
另一個小故事:
宋徽宗一家子都被俘,待了三年後,趙佶一個兒子和女婿告發趙佶謀反。
但被金國查明是誣告。
為何兒子女婿告發水宋徽宗謀反?
應該有不少內情可供發掘。
但史書沒記載,我們也就不知道了。
——以上史料取自《靖康稗史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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