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個月來,衛生健康領域有4項重磅政策接連發布。
2月、3月,中辦、國辦先後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的意見》《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意見》。3月,國家衛生健康委等三部門印發《關於做好縣域巡迴醫療和派駐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文明辦、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八部門印發《關於全面鞏固疫情防控重大成果推動城鄉醫療衛生和環境保護工作補短板強弱項的通知》。這4項政策從不同層面為基層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設計了路線圖,為新時代“強基層”賦予新內涵、注入新活力。其落地實施,事關農村居民就近獲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統連續的醫療衛生服務,事關農村居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是守護人民群眾健康的第一道防線。自醫改實施尤其是十八大以來,各地落實國家要求,圍繞“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持續發力。城市醫聯體、縣域醫共體建設如火如荼,標準化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快速擴面,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明顯提高。如今,進入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新階段,面對人口老齡化的新形勢和鞏固疫情防控重大成果的新要求,醫療衛生“強基層”內涵需要進一步豐富,實施路徑需要進一步開拓。
老百姓不但希望能在家門口看上病,也期待更加方便地看好病,最好少生病。近年來,在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佈局中,優質醫療服務的觸角不斷延伸到縣、鄉、村。現在,這一改革理念得以繼續強化,新發布的4項政策明確釋放了這一信號。
當前,基層存在鄉村形態變化和人口遷徙流動等新形勢,提高資源配置實效,重在因地制宜。《關於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的意見》強調,合理配置鄉村兩級醫療衛生資源,宜鄉則鄉、宜村則村,從注重機構全覆蓋轉向更加註重服務全覆蓋。順承這一思路,《關於做好縣域巡迴醫療和派駐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採取“固定設施、流動服務”的資源下沉方式,因地制宜發展村級巡診服務,面向鄉村兩級做好派駐服務;八部門《關於全面鞏固疫情防控重大成果推動城鄉醫療衛生和環境保護工作補短板強弱項的通知》則要求,推進遠程醫療進一步向鄉、村延伸。這些要求體現出實事求是的精神,既有規定動作,也激發地方探索創新的積極性。
優化基層醫療衛生資源佈局,根本上是要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奔著這一目標去,縣級醫院要衝鋒在前當好龍頭,鄉鎮衛生院要當好樞紐,村衛生室要打好基礎,而大醫院要當好幫手。《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意見》明確要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發揮好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雙網底作用。這意味著,不但要強化常見病多發病診治,提升健康管理能力,也要履行公共衛生職責,提升傳染病篩查防治水平。實現這些目標,加強臨床專科建設、強化公共衛生服務職能需再增質提速;也需推進遠程醫療、人工智能應用,以期達到四兩撥千斤的效果。
提能力,既要自身挖潛,也要善借外力。除了城市醫聯體、縣域醫共體、三級醫院對口支援等既有路徑,新政策又拓展了一些新路徑。比如,巡迴醫療隊通過開展培訓,提高當地醫務人員疾病規範化診療意識和臨床技術水平,加強鄉鎮衛生院科室能力建設,並承擔家庭醫生簽約工作職責;創新包保聯繫服務方式,推進山區、牧區、林區、海島防疫能力提升;加快愛國衛生與基層治理工作融合等。
保障改革目標如期實現,關鍵要明確工作責任、強化工作落實。新出臺的4項政策,均對此予以明確。如建立省級統籌、市負總責、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強化屬地責任,落實領導、投入保障、管理、監督責任等。只有壓實地方特別是市縣兩級黨委和政府主體責任,加強部門協調聯動,才能真正增動力、添幹勁。
建強鄉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面臨許多新挑戰,新政策的各項規定均體現出“先立後破”理念。有了政策遵循,各地既要盡力而為,也要量力而行。一方面紮紮實實落實政策要求,另一方面在前行路上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探索新規律,走出特色路。